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关于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乐育南路东侧世纪华城二期2号商住楼3单元25层2号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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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关于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乐育南路东侧世纪华城二期2号商住楼3单元25层2号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略)

关于 (略) (略) (略) 东侧世纪华城二期2号商住楼3单元25层2号不动产的

第一次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5年2月18日10时至2025年2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略) (法院账户名: (略) (略) (略) ,网址:http://**)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略) (略) 东侧世纪华城二期2号商住楼3单元25层2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S#,证载建筑面积:225.82平方米】。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总价:184.#元(有租约限制条 (略) 场总价);起拍价:128.#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 (略) (略) 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 (略)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略) 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各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涉案财产拍卖 (略) (略)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航泽辅拍(武汉)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竞买人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 (略) 统一安排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据武天评报房字【2024】111号涉执 (略) 置司法评估报告记载:1、估价对象为位于 (略) (略) (略) 东侧世纪华城二期2号商住楼3单元25层2号房地产,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225.82平方米;所在宗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2年11月1日;2、估价对象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 (略) 店线下办公、仓库带居住的多用途综合使用中,原始房屋整体 (略) 布局并未改变,遵循合法原则并进行最高最佳利用分析,估价对象在合法前提下的最高最佳利用用途为住宅。本次评估以估价对象能以住宅用途持续使用为前提;3、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估价结果已考虑该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4、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结合相关当事人介绍,估价对象有租赁情况,租赁期15年,从2020年6月1日至2035年5月31日,前五年租金为4000元/月,每年(12个月)租金为人民币#元,2025年6月1日开始年租金按#元/年,约定按年收取租金,租金已付至2025年5月31日,至价值时点剩余租赁期限10.76年。经与估价委托方工作人员沟通,本次评估需要考虑上述租赁情况对估价结果的影响;5、本次评估估价对象登记房屋坐落为“ (略) (略) 东侧世纪华城二期2号商住楼3单元25层2号”,实际坐落为“ (略) (略) 清泰街南1号华泰.湖境尚都2栋3单元2502号”,经向估价委托人核实以上坐落为同一物业,本次评估以其房屋登记坐落为估价前提;6、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复印件记载,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总楼层为31层。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查勘时发现,估价对象所在楼栋电梯显示最高数字为28层,我们向物业工作人员及其他业主咨询了相关情况,未得到确切解释,本次评估估价对象所在楼栋总楼层以证载31层为准;7、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复印件未记载估价对象的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期限及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实地查勘时,我公司估价人员与委托人委派代表再次补充查询以上信息,由于管理权限受限,无法出具土地信息查询结果,经“ (略) 住房和 (略) ”工作人员查询后口述,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2年11月1日,本次评估以此作为估价对象土地信息,并假设其土地使用权能合法分摊;8、本次估价结果包含估价对象的房屋所有权、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确保其正常使用功能不可分割的基础设施、分摊的公共部位及相关附属设施、室内装饰装修的权利价值,不包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物品价值。

标的物是否有户口,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职权部门落实,法院不负责房产内原户籍的查询及迁出,户籍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视为瑕疵。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法院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1)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财产所有权转移前已产生的费用由原所有权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到财产登记部门完成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现根本用提交有效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 (略) 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

(3)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 (略) 理:①如本次拍卖所得款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 (略) 联系);②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 (略) (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款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①另行追偿。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一、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于2025年2月26日17时前(以到账为准)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新洲支行,账号:#3758)。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5)鄂0117执恢47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航泽辅拍(武汉) (略) #

举报监督电话:027-#

联系地址: (略) (略) 衡州大道 (略) (略) (略)

阿里巴巴客服电话: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略) (略) (略) (法院账户名: (略) (略) (略) ,网址:http://**)”上查询。

(略) (略) (略)

2025年1月16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 (略) ,陕西, (略) , (略) ,武汉,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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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略) (略) (略) 东侧世纪华城二期2号商住楼3单元25层2号不动产的

第一次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5年2月18日10时至2025年2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略) (法院账户名: (略) (略) (略) ,网址:http://**)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略) (略) 东侧世纪华城二期2号商住楼3单元25层2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S#,证载建筑面积:225.82平方米】。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总价:184.#元(有租约限制条 (略) 场总价);起拍价:128.#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 (略) (略) 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 (略)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略) 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各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涉案财产拍卖 (略) (略)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航泽辅拍(武汉)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竞买人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 (略) 统一安排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据武天评报房字【2024】111号涉执 (略) 置司法评估报告记载:1、估价对象为位于 (略) (略) (略) 东侧世纪华城二期2号商住楼3单元25层2号房地产,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225.82平方米;所在宗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2年11月1日;2、估价对象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 (略) 店线下办公、仓库带居住的多用途综合使用中,原始房屋整体 (略) 布局并未改变,遵循合法原则并进行最高最佳利用分析,估价对象在合法前提下的最高最佳利用用途为住宅。本次评估以估价对象能以住宅用途持续使用为前提;3、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估价结果已考虑该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4、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结合相关当事人介绍,估价对象有租赁情况,租赁期15年,从2020年6月1日至2035年5月31日,前五年租金为4000元/月,每年(12个月)租金为人民币#元,2025年6月1日开始年租金按#元/年,约定按年收取租金,租金已付至2025年5月31日,至价值时点剩余租赁期限10.76年。经与估价委托方工作人员沟通,本次评估需要考虑上述租赁情况对估价结果的影响;5、本次评估估价对象登记房屋坐落为“ (略) (略) 东侧世纪华城二期2号商住楼3单元25层2号”,实际坐落为“ (略) (略) 清泰街南1号华泰.湖境尚都2栋3单元2502号”,经向估价委托人核实以上坐落为同一物业,本次评估以其房屋登记坐落为估价前提;6、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复印件记载,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总楼层为31层。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查勘时发现,估价对象所在楼栋电梯显示最高数字为28层,我们向物业工作人员及其他业主咨询了相关情况,未得到确切解释,本次评估估价对象所在楼栋总楼层以证载31层为准;7、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复印件未记载估价对象的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期限及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实地查勘时,我公司估价人员与委托人委派代表再次补充查询以上信息,由于管理权限受限,无法出具土地信息查询结果,经“ (略) 住房和 (略) ”工作人员查询后口述,估价对象所在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2年11月1日,本次评估以此作为估价对象土地信息,并假设其土地使用权能合法分摊;8、本次估价结果包含估价对象的房屋所有权、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确保其正常使用功能不可分割的基础设施、分摊的公共部位及相关附属设施、室内装饰装修的权利价值,不包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物品价值。

标的物是否有户口,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职权部门落实,法院不负责房产内原户籍的查询及迁出,户籍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视为瑕疵。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法院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1)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财产所有权转移前已产生的费用由原所有权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2)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到财产登记部门完成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现根本用提交有效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 (略) 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

(3)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 (略) 理:①如本次拍卖所得款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 (略) 联系);②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 (略) (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款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①另行追偿。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十一、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于2025年2月26日17时前(以到账为准)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新洲支行,账号:#3758)。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5)鄂0117执恢47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航泽辅拍(武汉) (略) #

举报监督电话:027-#

联系地址: (略) (略) 衡州大道 (略) (略) (略)

阿里巴巴客服电话: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略) (略) (略) (法院账户名: (略) (略) (略) ,网址:http://**)”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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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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