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
连自然资出告字〔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8年版等有关通知精神,我单位拟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基本信息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规模 | 建筑限高 |
1 | XY* | (略) 西江镇西江村委会茅坪村地段 | 993.96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1303) | 50 | ≤0.8 | / | / | / | / |
二、公告时限
公示时限为30天,含节假日,自2025年1月16日起、到2025年2月15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除外)、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口头和电话申请。
联系单位: (略) (略)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空间用途管制股
地址: (略) (略) 151号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763-*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在上述地块出让计划公示接受申请的时限内,同一个地块只有一个意向者的,可采取协议出让;同一个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六、其他
本公告 (略) (略) (略) 站上发布。
附件:拟出让地块示意图
(略) (略)
2025年1月16日
连自然资出告字〔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8年版等有关通知精神,我单位拟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基本信息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规模 | 建筑限高 |
1 | XY* | (略) 西江镇西江村委会茅坪村地段 | 993.96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1303) | 50 | ≤0.8 | / | / | / | / |
二、公告时限
公示时限为30天,含节假日,自2025年1月16日起、到2025年2月15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除外)、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口头和电话申请。
联系单位: (略) (略)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空间用途管制股
地址: (略) (略) 151号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763-*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在上述地块出让计划公示接受申请的时限内,同一个地块只有一个意向者的,可采取协议出让;同一个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六、其他
本公告 (略) (略) (略) 站上发布。
附件:拟出让地块示意图
(略) (略)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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