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克什克腾旗阿斯哈图 (略) 内,租赁面积约为1212.37㎡。 2、本次出租的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5年。 3、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水、电、暖、消防及与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4、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李主任 (略)(请各意向方在工作日期间预约)。 5、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8、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9、由于标的所在地为知名 (略) 内,根据出租方经营管理要求。承租方需满足以下承租条件: (1)经营要求 1、出租方有权规定各商铺的商业经营项目,承租方不得私自经营规定以外的其他项目,如有违反将视情 (略) 罚或终止合同。 2、承租方必须保证商品质量及服务品质,不得出现假货及伪劣产品,如出现假货及伪劣产品将视情 (略) 罚或终止合同。 3、承租方需确保所经营商铺证照齐全,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4、承租方在经营时全部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不得发生欺客、宰客现象,出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 (略) 罚、第三次给予终止合同。 5、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的对商铺进行的例行安全检查,如检查出不合格项第一次将给予警告、第二 (略) 罚、第三次给予终止合同。 6、承租方要妥善使用和保管好商铺内的物品(含房屋),如有丢失或损坏,承租方需按物品折旧后的价格进行赔偿。 (2)服务要求 1、承租方配备服务人员于所经营的商铺每层不得低于12人,且雇佣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需按出租方规定进行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在服务时必须符合国家5 (略) 服务人员标准。 2、承租必须按照出租方要求为服务人员制作工装,上岗时按规定统一着装,并保持工装干净整洁。 3、承租方承租商铺内的从业人员要积极、主动、热情、周到的为游客提供服务,坚决不得发生因工作人员责任引起的投诉, (略) 造成影响或产生经济责任,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