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旅旅游汽车有限公司60%股权-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略)SC(略) |
---|---|
项目名称 | 成都 (略) 6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天府旅游产 (略)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成都文化旅 (略) (略) |
转让比例 | 60 |
挂牌价格 | 1,372,56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01-17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次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1)查询方式:(公告期间可在交易所现场查阅) (2)查询条件:(凭有效身份证明)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重大债权债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将与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职工安置事项 标的企业共计职工9人,本次转让涉及在职人员分类安置共9人。职工安置方案已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1.安置方式:转让方内部岗位分流3人,解除劳动关系6人。 2.安置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核算职工安置费用总计约127.(略)元(以2024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核算,最终金额以劳动合同解除时按职工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据实计算为准)。 3.实施计划。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30日内,标的企业根据职工安置方案与职工签订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并支付职工安置费用。 4.若员工自愿不签订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则标的企业与员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五、其它披露事项 1.标的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4.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5、本次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意向受让方凭有效身份证明可在交易所现场查阅;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示范文本)》。 6、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双方服务费和已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3、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项目编号 | G(略)SC(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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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成都 (略) 6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天府旅游产 (略)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成都文化旅 (略) (略) |
转让比例 | 60 |
挂牌价格 | 1,372,56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01-17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本次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1)查询方式:(公告期间可在交易所现场查阅) (2)查询条件:(凭有效身份证明)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重大债权债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将与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相应权益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职工安置事项 标的企业共计职工9人,本次转让涉及在职人员分类安置共9人。职工安置方案已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1.安置方式:转让方内部岗位分流3人,解除劳动关系6人。 2.安置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核算职工安置费用总计约127.(略)元(以2024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核算,最终金额以劳动合同解除时按职工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据实计算为准)。 3.实施计划。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30日内,标的企业根据职工安置方案与职工签订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并支付职工安置费用。 4.若员工自愿不签订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则标的企业与员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五、其它披露事项 1.标的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4.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5、本次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意向受让方凭有效身份证明可在交易所现场查阅;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示范文本)》。 6、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双方服务费和已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3、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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