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湘0182破1号宁乡县城建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2025湘0182破1号宁乡县城建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宁乡县城建 (略) 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略) (略) 根据申请人宁乡县城建 (略) (以下简称“ (略) ”)的申请,于2025年1月7日裁定受理宁乡县城建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南见田律师事务所为宁乡县城建 (略) 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履职,现就 (略) 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24:00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方式:债权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线上债权申报方式:扫描本公告后附的自主申报二维码(见附件),债权人根据提示下载债权申报相关材料,并邮寄一份纸质申报材料至 (略) : (略) (略) (略) 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25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律师:#、#。(如二维码失效,请联系管理人或采取线下申报方式);
2、线下债权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略) (略) (略) 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25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律师:#、#(线下申报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
债权申报时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地点、时间及方式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宁乡县城建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附:线上债权申报二维码
宁乡县城建 (略) 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公告
(略) (略) 根据申请人宁乡县城建 (略) (以下简称“ (略) ”)的申请,于2025年1月7日裁定受理宁乡县城建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南见田律师事务所为宁乡县城建 (略) 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履职,现就 (略) 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24:00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方式:债权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线上债权申报方式:扫描本公告后附的自主申报二维码(见附件),债权人根据提示下载债权申报相关材料,并邮寄一份纸质申报材料至 (略) : (略) (略) (略) 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25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律师:#、#。(如二维码失效,请联系管理人或采取线下申报方式);
2、线下债权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略) (略) (略) 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25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律师:#、#(线下申报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
债权申报时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地点、时间及方式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宁乡县城建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附:线上债权申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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