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鎏源置业有限公司所持应收债权12笔
(略) (略) 管理人
关于拍卖应收债权的公告
(略)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2月6日10时至2025年2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 (略)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下称“ (略) ”)所持应收债权12笔,审计后的账面价值合计金额1,074,*(详见《其他应收款审计明细表》)。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孟律师 联系方式:*)。
二、拍卖标的价格
应收债权为整体打包拍卖,起拍价为783,*,保证金:40,*,加价幅度:1,*或整数倍。
三、拍卖标的瑕疵和风险提示
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债权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已发现或尚未发现的瑕疵,该瑕疵将导致应收债权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 明细表记载的应收债权仅为账面记载,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记账错误、已收回但未入账、无真实对外债权债务关系等;
2. 应收债权仅为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发现的可能存在的应收债权,管理人仅接管部分业务档案、财务资料,仅能提供部分甚至不能提供合同、对账单、发票、支付凭证等支持性文件,应收债权是否真实、是否已收回目前掌握的资料无法判断。
3. 应收债权所对应的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全部或部分已清偿、债权/债务人主体不适格、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合法性、真实性存在瑕疵;
4. 管理人打包、展示的应收债权明细表中记载的债权笔数、金额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不准确并与原权利人、债务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5. 应收债权可能存在已诉讼被驳回、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经过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务导致无法收回;
6. 应收债权可能存在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7. 与应收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8. 应收债权的抵押、质押等担保财产可能存在已灭失、抵质押权利未依法设立或者抵质押登记被相关部门解除等情形,导致抵质押权利无法行使;
9. 应收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尚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因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10. 应收债权可能具有因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1. 就应收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2. 涉诉讼、执行应收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13. 应收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4. 应收债权项目在拍卖过程中可能存在抵销等情形;
15. 应收债权转让可能存在无法通知债务人、担保人的风险;
16. 应收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7. 其他风险及权利瑕疵。
特别说明:买受人一旦作出竞买的意思表示,即视为认可上述瑕疵说明。应收债权存在的上述瑕疵以及尚未发现的其他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四、咨询调查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节假日除外)接受对标的债权的咨询和调查,每日9:00-12:00,15:00-18:00,联系人:孟律师,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调查,未调查而参与竞买,视为对标的债权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具备竞买资格的自然人和组织委托他人竞买被举报后查实的,取消竞买资格,已经成交的成交无效,由该竞买人承担该次拍卖的费用或损失。管理人根据情况重新组织拍卖,再次拍卖的变价款不足上次价款的差额,由原不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补足。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审理破产案 (略) ;2.负责承办案件的管理人;3. (略) 服务提供者;4.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其他社会机构或者组织;5.第1至4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
(一)截至目前,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也没有权利人向管理人主张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如有优先购买权人,或者竞买人认为其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2024年1月24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的,或者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如与其他竞买人以同等条件出价(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且没有更高出价条件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竞价方式
(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二)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加幅度:1,*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三)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八、保证金和余款交纳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0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管理人;账号:*032;开户行: (略) (略) 支行中国邮政 (略) ),注明“破产案号:(2022)豫11破申10号;款项性质:应收债权拍卖尾款”。
(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者拍卖成交后悔拍的,管理人可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以直接从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及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损失的,原买受人应予补足,拒不补足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标的债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费、金以及所需补缴的欠税、欠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 (略) 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十、移交
(一)移交手续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以及缴纳一切税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 (略) (略) 蓝光雍锦湾物业服务中心二楼管理人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及办理移交手续。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及办理移交手续,造成相关经济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
(二)移交材料
债权转让移交手续的办理,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提供管理人已掌握的应收债权凭证等相关材料, (略) 财务资料的,管理人将交付复印件/扫描件,买受人追诉过程中需要原件核对的,管理人将予以配合。
管理人无法提供除接管到的会计资料以外的支持性文件,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缺少合同、对账单、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法律凭证的情况,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或真实性存在瑕疵。经申请,管理人可允许竞买人复印审计和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向竞买人提供查询服务,但不移交相关资料。
(三)通知、送达与变更
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或公告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关于变更申请执行人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移交完毕的标准
管理人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提供管理人已掌握的应收债权凭证等相关材料并签署交接清单后,即视为移交完毕。
能否通知到债务人、能否办理债权转让变更手续等相关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逾期不办理债权转让移交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债权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暂缓拍卖
拍卖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应暂缓拍卖:
(一)破产人及案外人提出代为清偿所有债务的意愿并对裁定确认的所有债权提出可信度较高的清偿方案或提供价值足以覆盖全部债权的履行担保的;
(二)债权人认为拍卖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而异议的;但同一债权人就同一事由再次提出异议的,异议期间不因此暂缓变价。
(三)继续拍卖可能对当地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
(四)若因他人或者债 (略) 置财产主张权利导致交付变价的财产部分不能转让时,对应部分暂缓或者撤回变卖;
(五)其他需要暂缓拍卖的情形。
十二、特别说明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 (略) 发布的全部拍卖文件,详细调查、了解该等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文件要求进行咨询、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余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已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文字资料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拍提供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及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四)本次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进行拍卖,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及相关数据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拍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有意者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理性预估并承担投资风险。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数据、现状及瑕疵的确认,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瑕疵或其他数据、现状等问题为由拒绝或迟延或减轻履行义务。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与本标的债权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请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公告、《竞买须知》 (略) 上的各项拍卖文件,竞买人参加竞拍即视为接受上述约定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自愿承担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请谨慎参拍!
(七)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略) (略) 管理人,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略) (略) 管理人
关于拍卖应收债权的公告
(略)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2月6日10时至2025年2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 (略)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下称“ (略) ”)所持应收债权12笔,审计后的账面价值合计金额1,074,*(详见《其他应收款审计明细表》)。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孟律师 联系方式:*)。
二、拍卖标的价格
应收债权为整体打包拍卖,起拍价为783,*,保证金:40,*,加价幅度:1,*或整数倍。
三、拍卖标的瑕疵和风险提示
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债权可收回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已发现或尚未发现的瑕疵,该瑕疵将导致应收债权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 明细表记载的应收债权仅为账面记载,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记账错误、已收回但未入账、无真实对外债权债务关系等;
2. 应收债权仅为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发现的可能存在的应收债权,管理人仅接管部分业务档案、财务资料,仅能提供部分甚至不能提供合同、对账单、发票、支付凭证等支持性文件,应收债权是否真实、是否已收回目前掌握的资料无法判断。
3. 应收债权所对应的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全部或部分已清偿、债权/债务人主体不适格、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合法性、真实性存在瑕疵;
4. 管理人打包、展示的应收债权明细表中记载的债权笔数、金额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不准确并与原权利人、债务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5. 应收债权可能存在已诉讼被驳回、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经过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务导致无法收回;
6. 应收债权可能存在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7. 与应收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8. 应收债权的抵押、质押等担保财产可能存在已灭失、抵质押权利未依法设立或者抵质押登记被相关部门解除等情形,导致抵质押权利无法行使;
9. 应收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尚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因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10. 应收债权可能具有因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1. 就应收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2. 涉诉讼、执行应收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13. 应收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4. 应收债权项目在拍卖过程中可能存在抵销等情形;
15. 应收债权转让可能存在无法通知债务人、担保人的风险;
16. 应收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7. 其他风险及权利瑕疵。
特别说明:买受人一旦作出竞买的意思表示,即视为认可上述瑕疵说明。应收债权存在的上述瑕疵以及尚未发现的其他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四、咨询调查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节假日除外)接受对标的债权的咨询和调查,每日9:00-12:00,15:00-18:00,联系人:孟律师,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调查,未调查而参与竞买,视为对标的债权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具备竞买资格的自然人和组织委托他人竞买被举报后查实的,取消竞买资格,已经成交的成交无效,由该竞买人承担该次拍卖的费用或损失。管理人根据情况重新组织拍卖,再次拍卖的变价款不足上次价款的差额,由原不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补足。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审理破产案 (略) ;2.负责承办案件的管理人;3. (略) 服务提供者;4.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其他社会机构或者组织;5.第1至4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
(一)截至目前,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也没有权利人向管理人主张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如有优先购买权人,或者竞买人认为其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2024年1月24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不提交的,或者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如与其他竞买人以同等条件出价(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且没有更高出价条件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竞价方式
(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二)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加幅度:1,*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三)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八、保证金和余款交纳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0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管理人;账号:*032;开户行: (略) (略) 支行中国邮政 (略) ),注明“破产案号:(2022)豫11破申10号;款项性质:应收债权拍卖尾款”。
(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者拍卖成交后悔拍的,管理人可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可以直接从原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竞买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重新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及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损失的,原买受人应予补足,拒不补足的,管理人有权提起诉讼。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标的债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费、金以及所需补缴的欠税、欠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 (略) 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十、移交
(一)移交手续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以及缴纳一切税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 (略) (略) 蓝光雍锦湾物业服务中心二楼管理人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及办理移交手续。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及办理移交手续,造成相关经济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
(二)移交材料
债权转让移交手续的办理,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提供管理人已掌握的应收债权凭证等相关材料, (略) 财务资料的,管理人将交付复印件/扫描件,买受人追诉过程中需要原件核对的,管理人将予以配合。
管理人无法提供除接管到的会计资料以外的支持性文件,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缺少合同、对账单、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法律凭证的情况,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或真实性存在瑕疵。经申请,管理人可允许竞买人复印审计和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向竞买人提供查询服务,但不移交相关资料。
(三)通知、送达与变更
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或公告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关于变更申请执行人等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移交完毕的标准
管理人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提供管理人已掌握的应收债权凭证等相关材料并签署交接清单后,即视为移交完毕。
能否通知到债务人、能否办理债权转让变更手续等相关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逾期不办理债权转让移交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债权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暂缓拍卖
拍卖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应暂缓拍卖:
(一)破产人及案外人提出代为清偿所有债务的意愿并对裁定确认的所有债权提出可信度较高的清偿方案或提供价值足以覆盖全部债权的履行担保的;
(二)债权人认为拍卖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而异议的;但同一债权人就同一事由再次提出异议的,异议期间不因此暂缓变价。
(三)继续拍卖可能对当地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
(四)若因他人或者债 (略) 置财产主张权利导致交付变价的财产部分不能转让时,对应部分暂缓或者撤回变卖;
(五)其他需要暂缓拍卖的情形。
十二、特别说明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 (略) 发布的全部拍卖文件,详细调查、了解该等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文件要求进行咨询、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余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已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文字资料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拍提供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及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四)本次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进行拍卖,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及相关数据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拍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有意者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理性预估并承担投资风险。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数据、现状及瑕疵的确认,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瑕疵或其他数据、现状等问题为由拒绝或迟延或减轻履行义务。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与本标的债权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请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次仔细阅读本公告、《竞买须知》 (略) 上的各项拍卖文件,竞买人参加竞拍即视为接受上述约定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自愿承担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请谨慎参拍!
(七)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略) (略) 管理人,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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