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云2501破1号个旧市南翔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23云2501破1号个旧市南翔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略) (略)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表决结果公告
(略) (略) 债权人:
(略) (略) (以下简称“南翔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5年1月9日上午9:00召开,会议对《 (略) (略) 破产清算案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财产分配方案》”)进行了表决。应出席本次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债权人76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204,(略),实际出席会议的债权人63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198,(略),占应出席会议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的99.75%。
本次债权 (略) 络及线下投票表决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9日18:00。表决时间截止后,管理人根据“破易云”平 (略) 络表决数据以及管理人办公室接收的书面表决票完成了表决情况统计工作。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将南翔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表决事项:《财产分配方案》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63人,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共计1,690,(略)。其中,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48人,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该方案享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的76.19%,已过半数;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595,(略),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4.40%,已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如果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上述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略) 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作出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20日
(略) (略)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表决结果公告
(略) (略) 债权人:
(略) (略) (以下简称“南翔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5年1月9日上午9:00召开,会议对《 (略) (略) 破产清算案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财产分配方案》”)进行了表决。应出席本次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债权人76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204,(略),实际出席会议的债权人63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198,(略),占应出席会议债权人所代表债权金额的99.75%。
本次债权 (略) 络及线下投票表决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9日18:00。表决时间截止后,管理人根据“破易云”平 (略) 络表决数据以及管理人办公室接收的书面表决票完成了表决情况统计工作。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将南翔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表决事项:《财产分配方案》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63人,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共计1,690,(略)。其中,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48人,占出席本次会议并对该方案享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的76.19%,已过半数;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595,(略),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4.40%,已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表决结果:通过
如果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上述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略) 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作出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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