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湘0104破20号湖南湖大三佳车辆技术装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湖南湖大三佳 (略) (略)
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2024年12月26日, (略) (略) (略) 根据管理人的申请,作出(2023)湘0104破20号民事裁定书, (略) 、湖南三佳智 (略) ( (略) )、湖南 (略) ( (略) )、湖南湖大三佳新 (略) (以 (略) )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同日, (略) (略) (略) 作出(2023)湘0104破20号之二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湖南云天律师事 (略) 、 (略) 、 (略) 、 (略) 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后的管理人。实质合并重整后的管理人名称为“湖大三佳系列企业管理人”。
为核实债务人债务情况,管理人现发布债权登记公告。具体如下:
一、申报登记债权范围1.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债权的债权人;
2.债务人的职工无需向管理人申请登记,由管理人统一调查核实后公示。
3.债 (略) 破产清算案中完成债权申报的无需重复申报,已经完成的申报行为继续有效。
二、申报登记债权须提交的材料1.债权人应提交的债权申报登记资料及要求,详见附件二《湖南湖大三佳 (略) (略) 债权申报须知》……,所有登记资料均需提交复印件一份,按“债权申报须知”的要求制作《债权申报材料清单》,并注明页数。
2.申报人应按照公告及附件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准备证据材料原件供管理人现场核对。证据原件核对无误后由申报人收回,管理人不收取原件。
三、申报登记的时间及方式1.债权申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
2.债权登记以现场登记为原则;经现场申报登记后,需要补充资料的,经管理人同意后,可通过邮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登记及邮寄登记的具体方式如下:
(1)现场登记
联系人:朱律师,#(微信同号);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口湖南三佳智 (略) 管理人办公室(一楼客户服务中心);
(2)邮寄登记
收件人:湖大三佳系列企业管理人,电话:朱律师,#(微信同号);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口湖南三佳智 (略) 管理人办公室(一楼客户服务中心)。
经管理人同意,债权人进行邮寄登记的,请在邮寄单注明“三佳车辆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寄寄送底单。同时需要把所有债权申报材料原件(含所有债权证明材料的原件)*@*39.com。
注意:未经现场登记、未核对证据原件,不视为完成申报。
四、特别提示1.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未诉讼的债权,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及付利息的债权,均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本次债权申报登记时,利息计算至2023年11月17日止。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登记债权,也可以共同登记债权。
4.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登记债权。
5.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登记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登记全部债权的除外。
6.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登记债权。
7.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 (略) 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登记债权。
8.债权人登记的债权如系 (略) 受让,债权人登记债权时,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9.债权人已经从债务人或其他第三方受偿全部或部分债权导致债务人不应再承担相应债务的,债权人不能就已受偿的部分进行登记;债权登记后,债权人从其他第三方受偿债权导致债务人承担的债务减少的,债权人应当在一周内书面告知管理人。
附件一: (略) (略) (略) (2023)湘0104破20号民事裁定书;
附件二: (略) (略) (略) (2023)湘0104破20号之二号民事决定书;
附件三:《债权申报须知》;
附件四:债权申报材料。
湖大三佳系列企业管理人
2025年1月17日
湖南湖大三佳 (略) (略)
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2024年12月26日, (略) (略) (略) 根据管理人的申请,作出(2023)湘0104破20号民事裁定书, (略) 、湖南三佳智 (略) ( (略) )、湖南 (略) ( (略) )、湖南湖大三佳新 (略) (以 (略) )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同日, (略) (略) (略) 作出(2023)湘0104破20号之二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湖南云天律师事 (略) 、 (略) 、 (略) 、 (略) 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后的管理人。实质合并重整后的管理人名称为“湖大三佳系列企业管理人”。
为核实债务人债务情况,管理人现发布债权登记公告。具体如下:
一、申报登记债权范围1.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债权的债权人;
2.债务人的职工无需向管理人申请登记,由管理人统一调查核实后公示。
3.债 (略) 破产清算案中完成债权申报的无需重复申报,已经完成的申报行为继续有效。
二、申报登记债权须提交的材料1.债权人应提交的债权申报登记资料及要求,详见附件二《湖南湖大三佳 (略) (略) 债权申报须知》……,所有登记资料均需提交复印件一份,按“债权申报须知”的要求制作《债权申报材料清单》,并注明页数。
2.申报人应按照公告及附件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准备证据材料原件供管理人现场核对。证据原件核对无误后由申报人收回,管理人不收取原件。
三、申报登记的时间及方式1.债权申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
2.债权登记以现场登记为原则;经现场申报登记后,需要补充资料的,经管理人同意后,可通过邮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登记及邮寄登记的具体方式如下:
(1)现场登记
联系人:朱律师,#(微信同号);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口湖南三佳智 (略) 管理人办公室(一楼客户服务中心);
(2)邮寄登记
收件人:湖大三佳系列企业管理人,电话:朱律师,#(微信同号);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口湖南三佳智 (略) 管理人办公室(一楼客户服务中心)。
经管理人同意,债权人进行邮寄登记的,请在邮寄单注明“三佳车辆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寄寄送底单。同时需要把所有债权申报材料原件(含所有债权证明材料的原件)*@*39.com。
注意:未经现场登记、未核对证据原件,不视为完成申报。
四、特别提示1.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未诉讼的债权,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及付利息的债权,均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本次债权申报登记时,利息计算至2023年11月17日止。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登记债权,也可以共同登记债权。
4.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登记债权。
5.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登记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登记全部债权的除外。
6.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登记债权。
7.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 (略) 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登记债权。
8.债权人登记的债权如系 (略) 受让,债权人登记债权时,应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9.债权人已经从债务人或其他第三方受偿全部或部分债权导致债务人不应再承担相应债务的,债权人不能就已受偿的部分进行登记;债权登记后,债权人从其他第三方受偿债权导致债务人承担的债务减少的,债权人应当在一周内书面告知管理人。
附件一: (略) (略) (略) (2023)湘0104破20号民事裁定书;
附件二: (略) (略) (略) (2023)湘0104破20号之二号民事决定书;
附件三:《债权申报须知》;
附件四:债权申报材料。
湖大三佳系列企业管理人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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