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沪74强清4号上海市普陀区桃浦农村信用合作社清算公告
2024沪74强清4号上海市普陀区桃浦农村信用合作社清算公告
清算公告
(略) 于2024年12月26日裁 (略) (略) 桃浦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桃浦农信社”)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13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清算组。
桃浦农信社的债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地址: (略) (略) 61号4楼;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021-(略))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自行承担法律后果。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 (略) 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桃浦农信社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桃浦农信社或股东应自公告期满后15 (略) 财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略) (略) 桃浦农村信用合作社清算组
清算公告
(略) 于2024年12月26日裁 (略) (略) 桃浦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桃浦农信社”)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13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清算组。
桃浦农信社的债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地址: (略) (略) 61号4楼;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021-(略))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自行承担法律后果。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 (略) 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桃浦农信社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桃浦农信社或股东应自公告期满后15 (略) 财产、账册等。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略) (略) 桃浦农村信用合作社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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