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2破2号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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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2破2号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4 年 11 月 11 日,本院裁定受理广东新丰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对新 (略) ( (略) )的
破产清算一案,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同 (略) 公信会计
(略) 为万鑫公司管理人。万鑫公司的债权人应自
2025 年 2 月 28 日前,向万鑫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 (略) 公
信 (略) , (略) (略) 新华 (略) 7 号金
(略) 大门左则;联系人:吴宇洲,联系电话:#)
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
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
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
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万鑫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 (略) 管理人清偿债
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5 年 3 月 5 日上午 10:30 (略) 第
6 (略) 络形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
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
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
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
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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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略) 公告(公信).pdf 下载
,广东, (略) ,韶关
2024 年 11 月 11 日,本院裁定受理广东新丰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对新 (略) ( (略) )的
破产清算一案,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同 (略) 公信会计
(略) 为万鑫公司管理人。万鑫公司的债权人应自
2025 年 2 月 28 日前,向万鑫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 (略) 公
信 (略) , (略) (略) 新华 (略) 7 号金
(略) 大门左则;联系人:吴宇洲,联系电话:#)
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
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
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
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万鑫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 (略) 管理人清偿债
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5 年 3 月 5 日上午 10:30 (略) 第
6 (略) 络形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
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
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
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
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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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略) ,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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