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镇房屋招租公告
南洋镇房屋招租公告
一、招租单位: (略) (略) 南洋镇人民政府
二、招租名称:南洋镇房屋出租
三、招租概况:
1、招租地点:原青墩税务所楼和青墩蚕桑站楼。
2、基本情况:原青墩税务楼(541.83m2)和青墩蚕桑站楼(277.39m2),砖混结构,局部三层,现通过公开方式进行招租。原房屋存有的历史遗留问题由中标人自 (略) 理。
四、承租方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
(2)承租人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在招租地点注册一家“规上”企业,2025年开始每年开票额须达“规上”标准。
(3)本次竞价招租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竞价报名。
五、现场踏勘:
房屋按现状出租,竞标人需要到 (略) 了解标的物的现实状况,对标的物进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情况。竞标人参加竞标会议视同已充分了解房屋的现状并完全理解竞标文件,竞标成功后须全面响应竞标文件的要求。
六、租期、租金、履约保证金
1、标的起租价即为中标租金。租期五年,竞价成交后7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缴纳租金。租金付款方式:房屋租金一年一交【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当年到期前一个月内缴纳(成交人未按时交纳租金的,招租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租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该价格为招租人净得价(不含税价),所涉税金、水、电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竞租人承担。租金仅以转账方式交纳。租金起算日为招标人实际将房产交付给中标人起算。五年后如果标的物继续出租,在同等的条件下竞租人优先租用。
2、在交纳房屋租金的同时另需付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租期满后,标的物无任何损坏后,无息退还。
3、竞租人全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略) (略) 南洋镇人民政府的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略) 南洋镇财政审计和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盐城南洋支行,账号:#63),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4、原青墩地税所楼、青墩蚕桑站楼租金底价:#元 /年,竞价人报价不得低于此底价。
七、使用要求
1、租赁期间维护和维修费用自理,损坏赔偿,所有生产性费用自负。
2、租赁期间,制作使用标识标牌必需服从南洋镇人民政府相关要求统一管理。
3、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垃圾清理费用等,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与招租人无关。
4、 (略) 扩修、拆迁或政府行政命令政策性调整等因素承租方 (略) ,配合退租,对于尚未到期的租金由出租人退还给竞租人并协商提前终止合同。
八、保证金 (略) 置
1、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仟#佰元整,参与竞价人必须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汇票、电子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形式缴纳,并将现金或凭证带至竞价现场,竞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竞价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招租公告要求约定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招租人拒绝参加竞价。
2、竞价结束后,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竞标结束后,原路退回。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缴纳竞标服 (略) 退回,竞标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或其它应交款项。
3、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竞价人之间有互相串通行为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租赁合同”。
(3)竞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成交的。
(4)恶意质疑、投诉,干扰交易活动的。
(5)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
(6)未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完全履行义务的。
九、本项目现场报价,最高价成交,招租人拒绝低于租金底价的报价。
现场报价要求:采用举牌报价方式。每次举牌以当前最高的有效报价为基础加价且不得少于500元,不符合报价要求的作为无效报价。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参与人,由双方公开协商。最高报价人需现场提交项目竞价单(格式见附件)。
八、报名时间
2025年1月 21 日至1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请申请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或营业执照原件,报名费(¥:#)及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参加交易,企业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未报名的不得进场参加竞价交易。
报名地点:盐城 (略) 【新天地花园13号楼三楼,联系人:应晓鸣,联系电话:#】。出场竞价人员必须和报名人员一致。如不一致,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未按规定时间前到达,视为放弃本次竞价。招租人不做任何解释。
九、竞价交易程序
1. 竞租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相应的竞价保证金;
2. 竞租人按规定时间前到指定地点竞价,现场确定成交单位;
3.本次竞价活动为20分钟现场自由竞价,20分钟内各竞标人按竞标规则自由竞价,此次标的加价幅度为500元的整数倍。
4. 竞租人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7天内,按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及全年租金, (略) (略) 南洋镇人民政府的指定账户,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4. 签定租赁协议。
十、竞价时间、地点
竞价时间:2025年2月 6 日15:00时
竞价地点: 南 (略) 三楼会议室。
十一、特别提醒:
1、原青墩税务所楼、青墩蚕桑站楼存有的历史遗留问题(楼内现有住户、商户及存放物品)由中标人自 (略) 理。中标人在中标后2个月 (略) 理完上述两栋房屋存在的历史矛盾,#方不承担中标人的任何费用,合同自行终止。
2、原房屋不得作为住宿和开店经营使用(现状房屋性质使用限止)。中标人如对原有房屋进行装修,需达到房屋安全和消防验收合格后仅可作为办公使用。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出租,资产持有人和盐城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盐城 (略) 仅就资产持有人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标的可能存在墙体、屋面渗漏情况以及其他问题,竞租人认可标的质量后方可参与竞租。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面积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竞租人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资产持有人将标的物交付成交人。
5、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6、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资产持有人及主管部门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交易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十二、联系单位
招租单位: (略) (略) 南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盐城 (略)
联系人:应晓鸣
联系电话:#
附件一:
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方
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对外公开竞价招租。2025年2月6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现场竞价招租方式,#方取得#方相应房产承租权,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下列房产的租赁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出租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为:原青墩税务所楼和青墩蚕桑站楼 ,#方对所租房产实体状况无异议。
第二条:该出租房产的用途原为办公用房。
第三条: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年租金(人民币大写)万仟佰元整,(小写)¥元整。
#方应于年月日前向#方指定账户缴纳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在第一年缴纳的相应日期缴纳。
第五条:#方在租赁期间必须确保房产及其相连设施(包括供水、供电、消防设备等)的完好性,如发生损失和损坏,其损失和维修费用,由#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和维修,租赁期间,#方必须做到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门前五包、综合治理及安全、安全保卫等工作,自觉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方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租赁期间,#方不得随意损坏房产设施。#方如对承租房屋装修、加固或改造,必须经#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须达到房屋安全和消防验收合格后使用。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毁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在租赁期间,水、电费用由#方支付(#方使用的费用由#方自行承担并及时支付给#方),并由#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方支付。
第九条:租赁期满时,本合同即终止,#方应在约定、规定时间内将所租房产退还#方。
第十条:#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房产,不予退还#方履约保证金,造成#方损失的,由#方另行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产转让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未经批准擅自室内装璜、室外装饰、改变房屋结构的;
3、欠交租金或水电费超过1个月的;
4、利用承租房产进行违法活动被行政、 (略) 罚的;
5、违规及违反约定经营项目及用途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产的;
7、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第十一条:如因国家建设、城市 (略) 委、区政府有 (略) 置资产等不可抗力因素及非#方主观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双方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十三条:承租期满时,在#方无违约事项、不欠交水电费用、按时完好交付所租房产(含钥匙、水电费缴费卡、水电费发票等)后,#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不计息)。如有损坏的按时价赔偿。如#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的,#方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方不得传销保健品等、洗头房等有可能涉及到色情业的娱乐项目、严重环境污染和噪音项目、丧葬用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等,并保证门前清洁。
2、#方经营、照明用电及设备,必需经电力部门批准及#方同意后方可安装及使用。#方用电,造成自身及他人停电、设备毁坏或安全责任事故,均由# (略) 理、承担责任。
3、#方如需室内、外装修的,投资由#方自理。
4、#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转让的,必须书面报请#方批准,并办理有关转让手续。
5、根据有关规定,#方经营场所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并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否则一切责任有#方承担。
6、 (略) 场、税务、城管、卫生、检疫、环保、安全、旅游、治安等部门的监管,合法合规经营。由此 (略) 的有#方承担,#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7、合同终止后,因#方承租期间经营管理遭到责任追究的由#方承担,#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方、#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六份,#方、#方、招租代理机构等各执#份。
#方(盖章):代表(签字):
#方(签字盖章):证件号:电话:
2025年月日
一、招租单位: (略) (略) 南洋镇人民政府
二、招租名称:南洋镇房屋出租
三、招租概况:
1、招租地点:原青墩税务所楼和青墩蚕桑站楼。
2、基本情况:原青墩税务楼(541.83m2)和青墩蚕桑站楼(277.39m2),砖混结构,局部三层,现通过公开方式进行招租。原房屋存有的历史遗留问题由中标人自 (略) 理。
四、承租方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
(2)承租人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月内在招租地点注册一家“规上”企业,2025年开始每年开票额须达“规上”标准。
(3)本次竞价招租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竞价报名。
五、现场踏勘:
房屋按现状出租,竞标人需要到 (略) 了解标的物的现实状况,对标的物进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情况。竞标人参加竞标会议视同已充分了解房屋的现状并完全理解竞标文件,竞标成功后须全面响应竞标文件的要求。
六、租期、租金、履约保证金
1、标的起租价即为中标租金。租期五年,竞价成交后7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缴纳租金。租金付款方式:房屋租金一年一交【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当年到期前一个月内缴纳(成交人未按时交纳租金的,招租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租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该价格为招租人净得价(不含税价),所涉税金、水、电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竞租人承担。租金仅以转账方式交纳。租金起算日为招标人实际将房产交付给中标人起算。五年后如果标的物继续出租,在同等的条件下竞租人优先租用。
2、在交纳房屋租金的同时另需付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租期满后,标的物无任何损坏后,无息退还。
3、竞租人全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略) (略) 南洋镇人民政府的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略) 南洋镇财政审计和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盐城南洋支行,账号:#63),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4、原青墩地税所楼、青墩蚕桑站楼租金底价:#元 /年,竞价人报价不得低于此底价。
七、使用要求
1、租赁期间维护和维修费用自理,损坏赔偿,所有生产性费用自负。
2、租赁期间,制作使用标识标牌必需服从南洋镇人民政府相关要求统一管理。
3、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垃圾清理费用等,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与招租人无关。
4、 (略) 扩修、拆迁或政府行政命令政策性调整等因素承租方 (略) ,配合退租,对于尚未到期的租金由出租人退还给竞租人并协商提前终止合同。
八、保证金 (略) 置
1、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仟#佰元整,参与竞价人必须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汇票、电子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等形式缴纳,并将现金或凭证带至竞价现场,竞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竞价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招租公告要求约定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招租人拒绝参加竞价。
2、竞价结束后,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竞标结束后,原路退回。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缴纳竞标服 (略) 退回,竞标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或其它应交款项。
3、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竞价人之间有互相串通行为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租赁合同”。
(3)竞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成交的。
(4)恶意质疑、投诉,干扰交易活动的。
(5)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
(6)未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完全履行义务的。
九、本项目现场报价,最高价成交,招租人拒绝低于租金底价的报价。
现场报价要求:采用举牌报价方式。每次举牌以当前最高的有效报价为基础加价且不得少于500元,不符合报价要求的作为无效报价。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参与人,由双方公开协商。最高报价人需现场提交项目竞价单(格式见附件)。
八、报名时间
2025年1月 21 日至1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请申请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或营业执照原件,报名费(¥:#)及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参加交易,企业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未报名的不得进场参加竞价交易。
报名地点:盐城 (略) 【新天地花园13号楼三楼,联系人:应晓鸣,联系电话:#】。出场竞价人员必须和报名人员一致。如不一致,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未按规定时间前到达,视为放弃本次竞价。招租人不做任何解释。
九、竞价交易程序
1. 竞租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相应的竞价保证金;
2. 竞租人按规定时间前到指定地点竞价,现场确定成交单位;
3.本次竞价活动为20分钟现场自由竞价,20分钟内各竞标人按竞标规则自由竞价,此次标的加价幅度为500元的整数倍。
4. 竞租人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7天内,按年租金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及全年租金, (略) (略) 南洋镇人民政府的指定账户,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4. 签定租赁协议。
十、竞价时间、地点
竞价时间:2025年2月 6 日15:00时
竞价地点: 南 (略) 三楼会议室。
十一、特别提醒:
1、原青墩税务所楼、青墩蚕桑站楼存有的历史遗留问题(楼内现有住户、商户及存放物品)由中标人自 (略) 理。中标人在中标后2个月 (略) 理完上述两栋房屋存在的历史矛盾,#方不承担中标人的任何费用,合同自行终止。
2、原房屋不得作为住宿和开店经营使用(现状房屋性质使用限止)。中标人如对原有房屋进行装修,需达到房屋安全和消防验收合格后仅可作为办公使用。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出租,资产持有人和盐城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盐城 (略) 仅就资产持有人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标的可能存在墙体、屋面渗漏情况以及其他问题,竞租人认可标的质量后方可参与竞租。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面积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竞租人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资产持有人将标的物交付成交人。
5、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竞租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6、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资产持有人及主管部门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交易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十二、联系单位
招租单位: (略) (略) 南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盐城 (略)
联系人:应晓鸣
联系电话:#
附件一:
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方
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对外公开竞价招租。2025年2月6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现场竞价招租方式,#方取得#方相应房产承租权,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下列房产的租赁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出租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为:原青墩税务所楼和青墩蚕桑站楼 ,#方对所租房产实体状况无异议。
第二条:该出租房产的用途原为办公用房。
第三条: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年租金(人民币大写)万仟佰元整,(小写)¥元整。
#方应于年月日前向#方指定账户缴纳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在第一年缴纳的相应日期缴纳。
第五条:#方在租赁期间必须确保房产及其相连设施(包括供水、供电、消防设备等)的完好性,如发生损失和损坏,其损失和维修费用,由#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和维修,租赁期间,#方必须做到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门前五包、综合治理及安全、安全保卫等工作,自觉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方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租赁期间,#方不得随意损坏房产设施。#方如对承租房屋装修、加固或改造,必须经#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须达到房屋安全和消防验收合格后使用。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毁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在租赁期间,水、电费用由#方支付(#方使用的费用由#方自行承担并及时支付给#方),并由#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方支付。
第九条:租赁期满时,本合同即终止,#方应在约定、规定时间内将所租房产退还#方。
第十条:#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房产,不予退还#方履约保证金,造成#方损失的,由#方另行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产转让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未经批准擅自室内装璜、室外装饰、改变房屋结构的;
3、欠交租金或水电费超过1个月的;
4、利用承租房产进行违法活动被行政、 (略) 罚的;
5、违规及违反约定经营项目及用途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产的;
7、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第十一条:如因国家建设、城市 (略) 委、区政府有 (略) 置资产等不可抗力因素及非#方主观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双方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十三条:承租期满时,在#方无违约事项、不欠交水电费用、按时完好交付所租房产(含钥匙、水电费缴费卡、水电费发票等)后,#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不计息)。如有损坏的按时价赔偿。如#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的,#方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方不得传销保健品等、洗头房等有可能涉及到色情业的娱乐项目、严重环境污染和噪音项目、丧葬用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等,并保证门前清洁。
2、#方经营、照明用电及设备,必需经电力部门批准及#方同意后方可安装及使用。#方用电,造成自身及他人停电、设备毁坏或安全责任事故,均由# (略) 理、承担责任。
3、#方如需室内、外装修的,投资由#方自理。
4、#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转让的,必须书面报请#方批准,并办理有关转让手续。
5、根据有关规定,#方经营场所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并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否则一切责任有#方承担。
6、 (略) 场、税务、城管、卫生、检疫、环保、安全、旅游、治安等部门的监管,合法合规经营。由此 (略) 的有#方承担,#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7、合同终止后,因#方承租期间经营管理遭到责任追究的由#方承担,#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方、#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六份,#方、#方、招租代理机构等各执#份。
#方(盖章):代表(签字):
#方(签字盖章):证件号:电话:
2025年月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