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1号综合楼之一物业
(略) (略) 江埔 (略) 1号综合楼首层之一物业
GZ2025DG(略)
元/月/总面积
61.0 ㎡
2025-02-08
3 年
办公,其他
及政府部门核准的有关用途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交通便利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
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第5日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略) 江埔 (略) 1号综合楼首层之一物业 | 标 (略) 域 | (略)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61.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 年 |
免租期限 | 设定为1个月 | ||
特色 |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交通便利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房地产权证 | ||
权证编号 | 粤房地证字第C(略)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2551.98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办公室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略) 运输分公司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1-21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补充延牌说明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 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略).00 元。 | ||
交易保证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委托方所有,委托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本所应收服务费后,划转交易保证金余额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另行支付,如有 (略) 退还承租方。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三、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名。 四、如意向方与出租方、 (略) 或集团下属各级单位存在民事纠纷并进入司法程 (略) 理完毕的,以及在本次招商公告期间尚拖欠出租方、 (略) 或集团下属单位租金未清偿的,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五、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六、意向方须知悉并签署《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出租标的证载产 (略) (略) 从化分公司(2023年8月1日 (略) 吸 (略) (略) ,并设立 (略) 运输分公 (略) (略) 的全部资产, (略) 运输分公司为实际产权人),因历史原因暂未变更产权登记,承租方须知悉并承担相关办理经营证照的风险。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授权,承租方需与出租方、 (略) 签订租赁合同。 3.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承租方在与出租方及管理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须按相当于首年月租金的3个月租金金额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按相当于首年月租金50%的金额向出租方缴纳安全保证金。 4.装修条件: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报建审批,不得改建、扩建或者改变该场地的用途,不得对该场地进行装修,否则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可要求承租方恢复该场地的原状或赔偿损失。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对该场地进行装修的,则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时,承租方不得损坏该场地的装修,并无偿、完好地将该场地及装修物移交给出租方。 5.维修责任:在租赁期内,出租方承担出租物业主体结构自然损坏、房屋梁柱结构部分的正常维修义务(因承租方的过错造成的除外),及除了出租方原因导致出现的维修情况外,其余维修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及排水与排污管道的漏水、渗水、堵塞等)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不得擅自对该物业进行扩建、加建、改建及拆卸相关物品,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该物业。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该物业或由出租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损坏的,其修缮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出租物业已办理产权证照,规划用途为办公室。承租方必须依法使用场地,不得生产、储存和经营违禁物品及各类化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有放射性、腐蚀性等物品),不得经营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或政府相关部门不允许的项目。如承租方改变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应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在办理相关经营证照的过程中,出租方只提供出租物业现有的产权证照复印件。承租方不得以出租物业产权规划用途或资料不全没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及广 (略) 追究法律责任及索取任何形式的补偿(包括装修投入等)。承租方在取得相关经营证照后,需向出租方提供相关经营证照的复印件备案(加盖承租方公章)。 7.转租条款: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变相的对出租标的进行转让、转租、转包、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或以其他方 (略) 理,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对确需转租的,应由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签署书面转租承诺,自愿增加不少于一倍履约保证金作为转租保证金,转租合同内容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经出租方决策会议审批同意后方可转租。 8.租赁期满 (略) 置: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在该物业内增设的一切建筑物、装修物、固定附着设施及嵌装在房屋结构或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租赁时出租方原有的及本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改造新增的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须作出赔偿。 9.免责条款:在租赁期内,因政府征地、拆迁、建设、规划调整、公交站场建设、产权变更、出租方或权属企业改制或因出租方自身发展需要或出租方上级部门总体规划需要提前收回租赁物业等原因导致本物业无法继续出租的,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无条件向出租方退回租赁物业,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合同相关款项,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0.其他重大事项详见《租赁合同》。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3)已签署的《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提供意向方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3)已签署的《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详见附件《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 |
出租方名称 | 广 (略) (略) | ||
---|---|---|---|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
联系人 | 董小姐、谭小姐、林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略)、(略)、(略) |
(略) (略) 江埔 (略) 1号综合楼首层之一物业
GZ2025DG(略)
元/月/总面积
61.0 ㎡
2025-02-08
3 年
办公,其他
及政府部门核准的有关用途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交通便利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
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于当月第5日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略) 江埔 (略) 1号综合楼首层之一物业 | 标 (略) 域 | (略)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61.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 年 |
免租期限 | 设定为1个月 | ||
特色 |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交通便利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房地产权证 | ||
权证编号 | 粤房地证字第C(略)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2551.98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办公室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略) 运输分公司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1-21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补充延牌说明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 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略).00 元。 | ||
交易保证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委托方所有,委托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本所应收服务费后,划转交易保证金余额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另行支付,如有 (略) 退还承租方。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三、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名。 四、如意向方与出租方、 (略) 或集团下属各级单位存在民事纠纷并进入司法程 (略) 理完毕的,以及在本次招商公告期间尚拖欠出租方、 (略) 或集团下属单位租金未清偿的,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五、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六、意向方须知悉并签署《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出租标的证载产 (略) (略) 从化分公司(2023年8月1日 (略) 吸 (略) (略) ,并设立 (略) 运输分公 (略) (略) 的全部资产, (略) 运输分公司为实际产权人),因历史原因暂未变更产权登记,承租方须知悉并承担相关办理经营证照的风险。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授权,承租方需与出租方、 (略) 签订租赁合同。 3.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承租方在与出租方及管理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须按相当于首年月租金的3个月租金金额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按相当于首年月租金50%的金额向出租方缴纳安全保证金。 4.装修条件: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报建审批,不得改建、扩建或者改变该场地的用途,不得对该场地进行装修,否则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可要求承租方恢复该场地的原状或赔偿损失。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对该场地进行装修的,则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时,承租方不得损坏该场地的装修,并无偿、完好地将该场地及装修物移交给出租方。 5.维修责任:在租赁期内,出租方承担出租物业主体结构自然损坏、房屋梁柱结构部分的正常维修义务(因承租方的过错造成的除外),及除了出租方原因导致出现的维修情况外,其余维修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及排水与排污管道的漏水、渗水、堵塞等)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不得擅自对该物业进行扩建、加建、改建及拆卸相关物品,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该物业。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该物业或由出租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损坏的,其修缮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出租物业已办理产权证照,规划用途为办公室。承租方必须依法使用场地,不得生产、储存和经营违禁物品及各类化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有放射性、腐蚀性等物品),不得经营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或政府相关部门不允许的项目。如承租方改变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承租方应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在办理相关经营证照的过程中,出租方只提供出租物业现有的产权证照复印件。承租方不得以出租物业产权规划用途或资料不全没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及广 (略) 追究法律责任及索取任何形式的补偿(包括装修投入等)。承租方在取得相关经营证照后,需向出租方提供相关经营证照的复印件备案(加盖承租方公章)。 7.转租条款: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变相的对出租标的进行转让、转租、转包、转借他人、擅自调换使用或以其他方 (略) 理,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对确需转租的,应由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签署书面转租承诺,自愿增加不少于一倍履约保证金作为转租保证金,转租合同内容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经出租方决策会议审批同意后方可转租。 8.租赁期满 (略) 置: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在该物业内增设的一切建筑物、装修物、固定附着设施及嵌装在房屋结构或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租赁时出租方原有的及本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改造新增的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须作出赔偿。 9.免责条款:在租赁期内,因政府征地、拆迁、建设、规划调整、公交站场建设、产权变更、出租方或权属企业改制或因出租方自身发展需要或出租方上级部门总体规划需要提前收回租赁物业等原因导致本物业无法继续出租的,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无条件向出租方退回租赁物业,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合同相关款项,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10.其他重大事项详见《租赁合同》。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3)已签署的《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提供意向方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3)已签署的《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详见附件《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 |
出租方名称 | 广 (略) (略) | ||
---|---|---|---|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
联系人 | 董小姐、谭小姐、林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略)、(略)、(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