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26号208室出租项目-挂牌披露
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26号208室出租项目-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D(略)DF(略)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26号208室出租项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标的 (略) | |
挂牌价格 | 38.(略)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5 |
挂牌日期 | 2025-01-20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租赁期限为八年,满四年后每年租金上调一次,上调幅度为2%。租金按月预付,即每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每一个月的20日支付。租赁保证金及其他具体条款按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2.本项目装修免租期为6个月,如装修免租期内,承租方已经实际对外经营的,则自承租方实际对外经营之日起计算计租日,承租方不再享有装修免租期权益,承租方应自实际对外经营之日起向出租方支付租金,装修期、计租日、承租方的付款日期、租金标准递增日、租赁期限均按实际交付日的天数相应变更; 3.出租方以现状向承租方交付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包括房屋内所附属的配套设施、设备、公共通道等; 4.本项目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让、转借、互换或将房屋与第三方联营、合作等,不得将房屋进行抵押担保、入股等行为,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使用用途; 5.本项目租赁期内,因政府征用、动迁或政府相关部门拆除房屋等因素及政策变化,导 (略) 域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房屋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等情况,导致本次交易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6.本项目按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要自行对建筑主体、水电系统、消防系统进行升级完成,达到安全使用标准后方可使用,对于内部涨水、塌方等情况需承租方自行解决; 7.本项目周边及唯一进 (略) 涉及邻里(包括居民,村委,企业,市政等多方)边界等公共问题需承租方自 (略) 理,道路使用问题、内涝风险等情况需承租方自行解决; 8.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出租方补偿; 9.挂牌价不含增值税,最终应承担的税负由当地税负机关核定的税负金额为准,由承租方承担。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
项目编号 | GD(略)DF(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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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26号208室出租项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标的 (略) | |
挂牌价格 | 38.(略)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5 |
挂牌日期 | 2025-01-20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租赁期限为八年,满四年后每年租金上调一次,上调幅度为2%。租金按月预付,即每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每一个月的20日支付。租赁保证金及其他具体条款按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2.本项目装修免租期为6个月,如装修免租期内,承租方已经实际对外经营的,则自承租方实际对外经营之日起计算计租日,承租方不再享有装修免租期权益,承租方应自实际对外经营之日起向出租方支付租金,装修期、计租日、承租方的付款日期、租金标准递增日、租赁期限均按实际交付日的天数相应变更; 3.出租方以现状向承租方交付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包括房屋内所附属的配套设施、设备、公共通道等; 4.本项目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让、转借、互换或将房屋与第三方联营、合作等,不得将房屋进行抵押担保、入股等行为,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使用用途; 5.本项目租赁期内,因政府征用、动迁或政府相关部门拆除房屋等因素及政策变化,导 (略) 域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房屋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等情况,导致本次交易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6.本项目按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要自行对建筑主体、水电系统、消防系统进行升级完成,达到安全使用标准后方可使用,对于内部涨水、塌方等情况需承租方自行解决; 7.本项目周边及唯一进 (略) 涉及邻里(包括居民,村委,企业,市政等多方)边界等公共问题需承租方自 (略) 理,道路使用问题、内涝风险等情况需承租方自行解决; 8.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出租方补偿; 9.挂牌价不含增值税,最终应承担的税负由当地税负机关核定的税负金额为准,由承租方承担。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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