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时代地产号2902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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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时代地产号2902房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时代地产410-412号2902房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承租方资格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能够提供相关证照以及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3、意向承租方必须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电费等费用,服从出租方及大 (略) 的管理安排。

    出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的相关文件签署;
    2、不得改变出租物业的用途,不得储存危险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物品及挥发性气体,不得储存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共环境的物品、违禁品;
    3、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承租方不得将出租物业转租、分租或转借他人和擅自调换使用;
    5、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天之内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的履约租赁保证金和首次租金;
    6、其他条件面议,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的相关文件签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该出租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可到标的现场了解各项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承租方需按确定范围的实际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标的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4.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时代地产410-412号2902房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承租方资格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能够提供相关证照以及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单;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3、意向承租方必须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电费等费用,服从出租方及大 (略) 的管理安排。

    出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的相关文件签署;
    2、不得改变出租物业的用途,不得储存危险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物品及挥发性气体,不得储存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共环境的物品、违禁品;
    3、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承租方不得将出租物业转租、分租或转借他人和擅自调换使用;
    5、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天之内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的履约租赁保证金和首次租金;
    6、其他条件面议,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的相关文件签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该出租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可到标的现场了解各项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承租方需按确定范围的实际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标的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4.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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