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鲁11破21号公告
2023鲁11破21号公告
(2023)非金属矿破管第20号
(略) (略) 债权人:
2024年1月5日, (略) (略) 作出(2023)鲁11破2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 (略)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 (略)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分配本次分配为第二次分配,确定于2025年1月16日开始实施。
第二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 (略).18元,其中分配职工债权 (略).18元,税务债权金额为0元,普通债权0元。
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报告。
(略)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16日
(2023)非金属矿破管第20号
(略) (略) 债权人:
2024年1月5日, (略) (略) 作出(2023)鲁11破2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 (略)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 (略)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分配本次分配为第二次分配,确定于2025年1月16日开始实施。
第二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 (略).18元,其中分配职工债权 (略).18元,税务债权金额为0元,普通债权0元。
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报告。
(略)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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