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冀0123破1号关于石家庄华都优钢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债权申报公告
2025冀0123破1号关于石家庄华都优钢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须知
石家庄 (略) 债权人:
你好!河北省正 (略) 已于2025年1月3日裁定受理石家庄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河北乾骥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现管理人依法向你提示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一、债权申报期限
根据正 (略) 的公告,请债权人务必于2025年2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债权申报应当提供的材料
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证明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债权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申报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3.债权人委托代理人进行申报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书面代理手续。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二)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和债权金额的证据
1.填写《债权申报表》。详细说明债权发生的事实、明确债权性质和金额。主张利息或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写明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
2.债权发生的原始材料,包括合同、票据、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复印件;
3.债权如有担保的,还应当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及他项权利证书等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4.证明债权金额的材料,以及债权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等材料复印件;
5.债权如涉及诉讼或仲裁的,应当提交与诉讼、仲裁有关的法律文书(包括已经结案或正在程序中案件的起诉状、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裁决、执行申请、法院执行裁定、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复印件。
(三) 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债权人应按要求填写《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债权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三、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以书面形式。债权人可以现场申报,也可以采取邮寄方式申报。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应当在申报期内提供证据材料原件供管理人核对。
3.同时,债权人须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http://**)注册登录,并按 (略) 上申报债权。 2025年2月21日上午9时在正 (略) 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四、债权申报地点(邮寄收件地址):
河 (略) (略) (略) 160号祥瑞大厦1503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收件人:石家庄 (略) 管理人。
管理人:康阿宁律师 联系电话:*、*
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将《企业破产法》及其相关规定中有关债权申报的内容列示如下:
第四十四条 (略) 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应当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 (略) 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第五十三条 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四条 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 (略) 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五条 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石家庄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20日
债权申报须知
石家庄 (略) 债权人:
你好!河北省正 (略) 已于2025年1月3日裁定受理石家庄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河北乾骥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现管理人依法向你提示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一、债权申报期限
根据正 (略) 的公告,请债权人务必于2025年2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债权申报应当提供的材料
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证明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债权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申报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3.债权人委托代理人进行申报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书面代理手续。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二)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和债权金额的证据
1.填写《债权申报表》。详细说明债权发生的事实、明确债权性质和金额。主张利息或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写明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
2.债权发生的原始材料,包括合同、票据、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复印件;
3.债权如有担保的,还应当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及他项权利证书等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4.证明债权金额的材料,以及债权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等材料复印件;
5.债权如涉及诉讼或仲裁的,应当提交与诉讼、仲裁有关的法律文书(包括已经结案或正在程序中案件的起诉状、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裁决、执行申请、法院执行裁定、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复印件。
(三) 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债权人应按要求填写《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债权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三、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以书面形式。债权人可以现场申报,也可以采取邮寄方式申报。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应当在申报期内提供证据材料原件供管理人核对。
3.同时,债权人须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http://**)注册登录,并按 (略) 上申报债权。 2025年2月21日上午9时在正 (略) 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四、债权申报地点(邮寄收件地址):
河 (略) (略) (略) 160号祥瑞大厦1503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收件人:石家庄 (略) 管理人。
管理人:康阿宁律师 联系电话:*、*
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将《企业破产法》及其相关规定中有关债权申报的内容列示如下:
第四十四条 (略) 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应当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 (略) 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第五十三条 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四条 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 (略) 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五条 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石家庄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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