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总部经济大楼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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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总部经济大楼物业

标的名称

广弘控股总部经济大楼

现状

挂牌中

项目编号

CZ#

挂牌租金

(含税)

首年租金

¥12,#

月均租金

¥1,#(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1月22日

租赁期

10年

挂牌期满日期

2025年2月24日

标的 (略)

(略) (略)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经营管理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实物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本物业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认真阅读贵所资产交易相关规则及有关说明和注解,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同意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接受贵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和征集承租方。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二、标的简况

标的基本简况

标的地址

(略) (略) 广州大道北520号

出租资产类别

固定资产-房产

资产属性描述(户型/朝向/楼层/楼龄/装修情况/周边环境等)

标的物建成于2018年,占地面积19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为地上19层和地下4层的综合楼。位于广州天河 (略) 域,周边临近广州大道北、广州环城高速,离地铁站仅600米,交通便捷。 (略) (略) 的商住聚集地,周围银行、医院、邮局等公共配套设施齐全。

装修情况:外墙贴瓷砖,商业及办公内墙刷乳胶漆或贴瓷砖,地面铺地砖或铺地毡,玻璃门或木门,铝合金玻璃窗,水电管线暗敷设,保养情况较好;车库内墙扇灰,负一层至负四层地面铺塑胶,负四层地面铺设水泥,天花板批荡,有专门的消防喷淋系统,车库出入口分流,有专人管理水电管线暗敷设,保养情况较好。目前作为商业、办公、车位出租使用。

产权登记机构

(略) 国土 (略)

权证编号

粤(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等312个证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1874㎡

拟出租面积

#.1874㎡

权属状态

完全产权

债权人

资产使用状态

在用

出租用途

商业/办公/其他

出租标的交付

不交吉

抵押、质押情况

特别说明

按合同规定:

1、本次物业为整体出租。租赁物业(含无偿使用部分)如遇政府收回土地情形,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如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承租方须将租赁物业(含无偿使用部分)全部返还给出租方。在无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承租方不得单方随意向出租人提出退租、减少租赁面积和减少租金请求,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可依法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2、出具发票增值税税率为5%。

3、承租方为民企的,在征集到承租方后,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完成尽职调查,审核通过后方可签约。

4、出租标的原 (略) 中 (略) (下称“中信宝公司”)在过渡期内继续对大楼物业保持管理和服务,详见“其他披露事项”。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广东省 (略)

核准(备案)日期

2024年12月18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9月30日

标的对应评估值

经实施评估程序,在本报告所述之评估目的、假设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位 (略) 广州大道北520号的广弘控股总部经济大楼(中创盈科大厦)的房地产首年 (略) 场价值合计为人民币#仟#佰零#万#仟#佰元整(RMB12,#)。

(上述评估结论含增值税(5%),不含管理费)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年租金(含税)

¥12,#

挂牌月均租金(含税)

¥1,#(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租赁期

10年

支付方式

采取先付后用的方式。按月预付,承租方须在每月的15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一次性足额向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下一个月的租赁费。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免租期:前3个月

2.租赁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3个月的租金或人民币#元孰高

3.报名诚意金:于公告期内支付,#元

4.年租金递增率:每2年递增3%

是否有优先承租权人

相关费用的承担

场地移交之日起,该物业所需的水电费、维修费、装修改造费等相关费用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交易保证金及租赁保证金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元

报名诚意金

#元,于公告期内支付

交纳时间

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以到账情况为准)

交易保证金和租赁保 (略) 理

1、标的成功出租,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将直接转为部分租赁保证金,不足部分另行支付至出租方指定帐户。

2、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后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相关规则一次性无息返还,但出现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3、有下列任一情形出现的,视为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已产生)均不予退还,由产权交易机构扣减其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通过其他方 (略) 置租赁物业:

(1)意向承租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或扰乱交易秩序;

(3)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参与竞价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4)进入竞价流程的意向承租方串通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不报价、压价或其他形式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5)进入竞价流程的意向承租方低于挂牌价格报价或全部意向承租方均未报价的;

(6)承租方未按规定足额支付租赁保证金的;

(7)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承租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8)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其他违反规定或约定影响交易进行的行为的。

(10)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如有租赁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承租

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说明

意向承租方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在《资产出租公告》之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按《资产出租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和报名诚意金#元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不得由意向承租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其交易保证金按实际成交结果,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不足部分另行补充;其报名诚意金经出租方来函确认,由产权交 (略) 无息退还;如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易保证金及报名诚意金由交易机构按有 (略) 退回。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相应的诚信记录及履责能力;(审查内容:以提交的信用中国的报告不存 (略) 罚、失信被执行人及经营异常情况等违规情况为准,网址:http://**。)

4、意向承租方或其实控人净资产应超过出租标的的三年租金总额#元;(审查内容:须提交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银行存款证明)

5、意向承租方或其实控人除本项目承租收入外,应有其他项目收入,其他项目年收入总额须超过本承租项目一年期租金总额#元。(审查内容:须提交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银行存款证明)

6、如果意向承租方未能同时满足上述第 4、第5点的,则其实控方必须同时满足上述第 4、第5点,并作出承诺和担保:(审核内容:实控人出具的承诺担保函(详见《承诺担保函》。)

*实控人须提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央行企业征信备案机构《天眼查》网站打印的关联关系证明文件,如股权穿透图等。

承租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其说明

1、 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出租标的意向,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银行存款余额证明(以覆盖交易保证金、报名诚意金、首月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合计为准)、承租人资格证明资料、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审查,符合承租方条件和出租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2、 承租方的经营业态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当地政府部门允许,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入驻。

3、 承租方的经营业态须符合相关意识形态、环保、消防及其他安全等要求。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非法或违法经营活动、非法加工、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高耗能、高污染业务,或将物业出租给从事类似业务的单位。

4、 承租方须配合出租方履行国有企业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并无条件接受出租方上级单位对本次挂牌招租交易的审批结果。

5、 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向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元。交易保证金在出租方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出租方的租赁保证金,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向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补足。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赁保证金的,租赁合同将不生效,出租方有权对租赁物 (略) 置,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扣除、补差及返还方式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6、 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商定总部经济大楼装修方案,设立装修保证金共管账户,并在物业交付使用前,由出租方和承租方根据装修方案协商具体装修保证金金额,确定后,由承租方向共管账户存入约定金额,作为出租标的物业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根据装修方案,至承租方装修结束且出租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7、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租赁物业的装饰装修、招商、运营管理、卫生、消防、安全、水电等公共事业的正常使用、主体建筑和原有配套设施设备、及承租方自行添设的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等工作,并承担上述有关费用。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状况,损坏租赁建筑物、附着物及水、电等设施。如需改变租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自建等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否则,承租方应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租赁期间承租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业及附属设备损坏或者造成第三人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承租方如需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和用途的,须自行办理使用性质或用途变更手续及承担所有费用,因办理不成功所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承租方 (略) 域进行装修装饰,须将装修装饰方案及图纸交出租方备案,装修装饰内容不得改变和影响租赁物业现有结构、外立面装饰、附属设施、设备。装修装饰内容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才可施工,如施工过程改变和影响标的物业现有结构、外立面装饰、附属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对其进行干涉和终止,并要求承租方恢复标的物业原有结构、外立面装饰附属设施、设备,涉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如涉及相关部门审批,承租方负责办理报批手续并于办理完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文件交出租方备案。

10、承租方须合理使用标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只能从事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执照。承租方所开展的经营活动需符合环保、消防要求,不得从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或将物业出租给从事类似业务的单位。不得利用承租物业从事非法或违法经营活动、非法加工、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承租方对标的整体物业的环保、消防、安全、治安、管理承担责任。出租方可随时对标的物业进行消防、安全等检查,如发现不符合消防、安全等相关管理规定的,承租方须无条件对其整改,如承租方逾期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标的物业,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承租方对标的物业的装修装饰及承租方自行添设的附属设施设备投入,出租方无需给予补偿,同时要求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业经营权或租赁权进行抵押、担保质押融资或转让。不得将租赁物业进行整体转租(或变相整体转租)、借给他人使用或调换使用等。承租方存在分租行为的,其分租合同原件须报出租方备案,且分租合同租赁期限不能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分租租金的一次性收取期限不能超过一年。

12、租金按月度结算。出租物业先付后用,承租方须在每个月的15日前足额付清下一个月的租金。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须向出租方支付应付租金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5日的,承租方除交齐当期应交租金外,还应按未交租金金额每天千分之一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收回标的物业,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承租方对标的物业的装修装饰及承租方自行添设的附属设施设备投入,出租方无需给予补偿,同时要求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3、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文本签租赁合同并行相关义务,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其他披露事项及说明

1、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需自行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意向承租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2、出租标的:□交吉 ?不交吉,双方按实际约定进行交付。

3、承租方需按照《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4、承租方所需的证照办理,报建规划、报批费用的承担、租金保证金标准、违约 (略) 理方式、转租分租、期满交付等事项在《租赁合同》中有详细约定,按照合 (略) 理。

5、出租方对租赁物业按照现状(含产权现状、可视现状等)现有状况出租,符合承租方的需求,承租方不得以用途、面积差异、现状瑕疵等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益。

6、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出租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承租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承租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经本次出租行为有权单位批准,由出租方和该合格意向承租方按照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租赁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将由文交所组织竞价,所涉竞价服务费由承租方支付。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租赁合同》。

7、为确保总部经济大楼经营的平稳过渡,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经在南方文交所挂牌招租确定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生效之日止的过渡期间内,由总部经济大楼 (略) 继续对大楼物业保持管理和服务。

8、在出租方确认与承租方确定承租协议签订日期后,双方同意,从签订日期倒推一个月的时间内为交接期。交接期内,中信宝公司应与租户签订《终止协议》,终止原有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关系。当一个月交接期届满,或虽未届满一个月, (略) 已签署《终止协议》的租户数量达到约定比例(或已签署《终止协议》的面积占比达到约定比例)及按《终止协议》约定的标准交还标的物业, (略) 达到场地交还条件,出租 (略) 通知后2个 (略) 办理标的物业的整体移交手续,收回标的物业。

9、承租方应当妥善解决标的物业内现有租户的租赁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约定租赁协议、清退相关租户等。

竞价方式

竞价内容

年租金

竞价底价

¥12,#

每次加价幅度

#元

是否带领看样

四、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广东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广州大道北5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23

经济性质

(略)

公司类型

上市、国有控股

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略) 或主管部门

广东省 (略)

批准单位名称

广东省 (略)

内部审议情况

《关于广弘控股总部经济大楼物业出租事项的批复》(粤弘经投〔2024〕94号)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25年1月22日9:00至2025年2月24日17:00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交易机构联系人

林小姐;劳小姐

联系电话

020-#-878;020-#-852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委托方/增资企业/转让方/招商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南方文交所对出租方(委托方/增资企业/转让方/招商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南方文交所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方文交所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意向受让方/增资方/应答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受让/增资/竞商)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方文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南方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4.意向承租方(意向受让方/增资方/应答人)如对南 (略) 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附件:《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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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广弘控股总部经济大楼

现状

挂牌中

项目编号

CZ#

挂牌租金

(含税)

首年租金

¥12,#

月均租金

¥1,#(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1月22日

租赁期

10年

挂牌期满日期

2025年2月24日

标的 (略)

(略) (略)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经营管理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实物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本物业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认真阅读贵所资产交易相关规则及有关说明和注解,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同意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接受贵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和征集承租方。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二、标的简况

标的基本简况

标的地址

(略) (略) 广州大道北520号

出租资产类别

固定资产-房产

资产属性描述(户型/朝向/楼层/楼龄/装修情况/周边环境等)

标的物建成于2018年,占地面积19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为地上19层和地下4层的综合楼。位于广州天河 (略) 域,周边临近广州大道北、广州环城高速,离地铁站仅600米,交通便捷。 (略) (略) 的商住聚集地,周围银行、医院、邮局等公共配套设施齐全。

装修情况:外墙贴瓷砖,商业及办公内墙刷乳胶漆或贴瓷砖,地面铺地砖或铺地毡,玻璃门或木门,铝合金玻璃窗,水电管线暗敷设,保养情况较好;车库内墙扇灰,负一层至负四层地面铺塑胶,负四层地面铺设水泥,天花板批荡,有专门的消防喷淋系统,车库出入口分流,有专人管理水电管线暗敷设,保养情况较好。目前作为商业、办公、车位出租使用。

产权登记机构

(略) 国土 (略)

权证编号

粤(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等312个证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1874㎡

拟出租面积

#.1874㎡

权属状态

完全产权

债权人

资产使用状态

在用

出租用途

商业/办公/其他

出租标的交付

不交吉

抵押、质押情况

特别说明

按合同规定:

1、本次物业为整体出租。租赁物业(含无偿使用部分)如遇政府收回土地情形,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如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承租方须将租赁物业(含无偿使用部分)全部返还给出租方。在无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承租方不得单方随意向出租人提出退租、减少租赁面积和减少租金请求,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可依法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2、出具发票增值税税率为5%。

3、承租方为民企的,在征集到承租方后,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完成尽职调查,审核通过后方可签约。

4、出租标的原 (略) 中 (略) (下称“中信宝公司”)在过渡期内继续对大楼物业保持管理和服务,详见“其他披露事项”。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广东省 (略)

核准(备案)日期

2024年12月18日

评估基准日

2024年9月30日

标的对应评估值

经实施评估程序,在本报告所述之评估目的、假设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位 (略) 广州大道北520号的广弘控股总部经济大楼(中创盈科大厦)的房地产首年 (略) 场价值合计为人民币#仟#佰零#万#仟#佰元整(RMB12,#)。

(上述评估结论含增值税(5%),不含管理费)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年租金(含税)

¥12,#

挂牌月均租金(含税)

¥1,#(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租赁期

10年

支付方式

采取先付后用的方式。按月预付,承租方须在每月的15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一次性足额向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下一个月的租赁费。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免租期:前3个月

2.租赁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3个月的租金或人民币#元孰高

3.报名诚意金:于公告期内支付,#元

4.年租金递增率:每2年递增3%

是否有优先承租权人

相关费用的承担

场地移交之日起,该物业所需的水电费、维修费、装修改造费等相关费用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交易保证金及租赁保证金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元

报名诚意金

#元,于公告期内支付

交纳时间

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以到账情况为准)

交易保证金和租赁保 (略) 理

1、标的成功出租,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将直接转为部分租赁保证金,不足部分另行支付至出租方指定帐户。

2、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后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相关规则一次性无息返还,但出现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3、有下列任一情形出现的,视为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已产生)均不予退还,由产权交易机构扣减其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通过其他方 (略) 置租赁物业:

(1)意向承租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或扰乱交易秩序;

(3)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参与竞价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4)进入竞价流程的意向承租方串通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不报价、压价或其他形式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5)进入竞价流程的意向承租方低于挂牌价格报价或全部意向承租方均未报价的;

(6)承租方未按规定足额支付租赁保证金的;

(7)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承租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8)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其他违反规定或约定影响交易进行的行为的。

(10)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如有租赁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承租

承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说明

意向承租方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在《资产出租公告》之公告期限届满当日下午17:00前,按《资产出租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和报名诚意金#元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不得由意向承租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其交易保证金按实际成交结果,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不足部分另行补充;其报名诚意金经出租方来函确认,由产权交 (略) 无息退还;如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易保证金及报名诚意金由交易机构按有 (略) 退回。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相应的诚信记录及履责能力;(审查内容:以提交的信用中国的报告不存 (略) 罚、失信被执行人及经营异常情况等违规情况为准,网址:http://**。)

4、意向承租方或其实控人净资产应超过出租标的的三年租金总额#元;(审查内容:须提交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银行存款证明)

5、意向承租方或其实控人除本项目承租收入外,应有其他项目收入,其他项目年收入总额须超过本承租项目一年期租金总额#元。(审查内容:须提交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银行存款证明)

6、如果意向承租方未能同时满足上述第 4、第5点的,则其实控方必须同时满足上述第 4、第5点,并作出承诺和担保:(审核内容:实控人出具的承诺担保函(详见《承诺担保函》。)

*实控人须提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央行企业征信备案机构《天眼查》网站打印的关联关系证明文件,如股权穿透图等。

承租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其说明

1、 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出租标的意向,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承租申请材料、银行存款余额证明(以覆盖交易保证金、报名诚意金、首月租金及交易服务费的合计为准)、承租人资格证明资料、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审查,符合承租方条件和出租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2、 承租方的经营业态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当地政府部门允许,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入驻。

3、 承租方的经营业态须符合相关意识形态、环保、消防及其他安全等要求。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非法或违法经营活动、非法加工、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高耗能、高污染业务,或将物业出租给从事类似业务的单位。

4、 承租方须配合出租方履行国有企业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并无条件接受出租方上级单位对本次挂牌招租交易的审批结果。

5、 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间向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元。交易保证金在出租方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出租方的租赁保证金,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向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补足。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赁保证金的,租赁合同将不生效,出租方有权对租赁物 (略) 置,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扣除、补差及返还方式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6、 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商定总部经济大楼装修方案,设立装修保证金共管账户,并在物业交付使用前,由出租方和承租方根据装修方案协商具体装修保证金金额,确定后,由承租方向共管账户存入约定金额,作为出租标的物业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根据装修方案,至承租方装修结束且出租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7、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租赁物业的装饰装修、招商、运营管理、卫生、消防、安全、水电等公共事业的正常使用、主体建筑和原有配套设施设备、及承租方自行添设的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等工作,并承担上述有关费用。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状况,损坏租赁建筑物、附着物及水、电等设施。如需改变租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自建等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否则,承租方应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租赁期间承租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业及附属设备损坏或者造成第三人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承租方如需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和用途的,须自行办理使用性质或用途变更手续及承担所有费用,因办理不成功所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承租方 (略) 域进行装修装饰,须将装修装饰方案及图纸交出租方备案,装修装饰内容不得改变和影响租赁物业现有结构、外立面装饰、附属设施、设备。装修装饰内容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才可施工,如施工过程改变和影响标的物业现有结构、外立面装饰、附属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对其进行干涉和终止,并要求承租方恢复标的物业原有结构、外立面装饰附属设施、设备,涉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如涉及相关部门审批,承租方负责办理报批手续并于办理完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文件交出租方备案。

10、承租方须合理使用标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只能从事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执照。承租方所开展的经营活动需符合环保、消防要求,不得从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或将物业出租给从事类似业务的单位。不得利用承租物业从事非法或违法经营活动、非法加工、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承租方对标的整体物业的环保、消防、安全、治安、管理承担责任。出租方可随时对标的物业进行消防、安全等检查,如发现不符合消防、安全等相关管理规定的,承租方须无条件对其整改,如承租方逾期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标的物业,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承租方对标的物业的装修装饰及承租方自行添设的附属设施设备投入,出租方无需给予补偿,同时要求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业经营权或租赁权进行抵押、担保质押融资或转让。不得将租赁物业进行整体转租(或变相整体转租)、借给他人使用或调换使用等。承租方存在分租行为的,其分租合同原件须报出租方备案,且分租合同租赁期限不能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分租租金的一次性收取期限不能超过一年。

12、租金按月度结算。出租物业先付后用,承租方须在每个月的15日前足额付清下一个月的租金。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须向出租方支付应付租金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5日的,承租方除交齐当期应交租金外,还应按未交租金金额每天千分之一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收回标的物业,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承租方对标的物业的装修装饰及承租方自行添设的附属设施设备投入,出租方无需给予补偿,同时要求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3、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文本签租赁合同并行相关义务,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其他披露事项及说明

1、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需自行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意向承租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2、出租标的:□交吉 ?不交吉,双方按实际约定进行交付。

3、承租方需按照《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4、承租方所需的证照办理,报建规划、报批费用的承担、租金保证金标准、违约 (略) 理方式、转租分租、期满交付等事项在《租赁合同》中有详细约定,按照合 (略) 理。

5、出租方对租赁物业按照现状(含产权现状、可视现状等)现有状况出租,符合承租方的需求,承租方不得以用途、面积差异、现状瑕疵等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益。

6、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出租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承租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承租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经本次出租行为有权单位批准,由出租方和该合格意向承租方按照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租赁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将由文交所组织竞价,所涉竞价服务费由承租方支付。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租赁合同》。

7、为确保总部经济大楼经营的平稳过渡,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经在南方文交所挂牌招租确定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生效之日止的过渡期间内,由总部经济大楼 (略) 继续对大楼物业保持管理和服务。

8、在出租方确认与承租方确定承租协议签订日期后,双方同意,从签订日期倒推一个月的时间内为交接期。交接期内,中信宝公司应与租户签订《终止协议》,终止原有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关系。当一个月交接期届满,或虽未届满一个月, (略) 已签署《终止协议》的租户数量达到约定比例(或已签署《终止协议》的面积占比达到约定比例)及按《终止协议》约定的标准交还标的物业, (略) 达到场地交还条件,出租 (略) 通知后2个 (略) 办理标的物业的整体移交手续,收回标的物业。

9、承租方应当妥善解决标的物业内现有租户的租赁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约定租赁协议、清退相关租户等。

竞价方式

竞价内容

年租金

竞价底价

¥12,#

每次加价幅度

#元

是否带领看样

四、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广东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广州大道北5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23

经济性质

(略)

公司类型

上市、国有控股

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略) 或主管部门

广东省 (略)

批准单位名称

广东省 (略)

内部审议情况

《关于广弘控股总部经济大楼物业出租事项的批复》(粤弘经投〔2024〕94号)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25年1月22日9:00至2025年2月24日17:00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交易机构联系人

林小姐;劳小姐

联系电话

020-#-878;020-#-852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委托方/增资企业/转让方/招商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南方文交所对出租方(委托方/增资企业/转让方/招商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南方文交所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方文交所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意向受让方/增资方/应答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受让/增资/竞商)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方文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承租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南方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4.意向承租方(意向受让方/增资方/应答人)如对南 (略) 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附件:《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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