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溪街道包桥中学仓储第一层中间区域出租项目第二次招租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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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溪街道包桥中学仓储第一层中间区域出租项目第二次招租竞价公告

受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东方 (略) 就画溪街道包桥中学仓储第一 (略) 域出租项目的承包经营权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凡是具备本项目承包条件的受让申请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交易。

一、招租标的概况:

本工程为画溪街道包桥中学仓储第一 (略) 域出租项目,位于画溪街道包桥中学,面积约1005.5平方米。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价文件。

二、租赁用途及要求:

本项目为画溪街道包桥中学仓储第一 (略) 域出租项目,位于画溪街道包桥中学,面积约1005.5平方米。本项目招租用于合规仓储及办公,不能用于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以及(略)方不认可的,若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有承租意向的单位需现场自行踏勘,不踏勘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未经现场踏勘的谨慎报名。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5年。

四、起租价:

本项目设最低限价租金(略)元/年(不含税)。每年租金按照中标租金不变。如租赁期间群众反映租赁方在租赁时有恶劣影响,出租方经调查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受让申请单位(即承租申请人)资格条件:

1、受让申请单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竞价。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2025年01月23日起至2025年0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6:30),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竞价的受让申请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申请单位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如个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东方 (略) (金荣大厦19楼1916室内)报名并领取竞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七、竞价申请文件递交:

1、竞价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交易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4日09:00时前,地点为: (略) (龙山 (略) (略) 民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 (略) 理)。

八、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略)万元整,交易保证金应以现金形式现场同交易申请文件递交。

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九、履约保证金:

本标段履约保证金金额:(略)万元。

注:1、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于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人缴纳。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作交易无效

2、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十、中标方式: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租方确定租金底价,以不低于底价成交;竞价单位(人)必须现场提交密封后的交易报价单及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未提供齐全资料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若到交易截止时间止,当只有1家受让申请单位按规定递交了交易申请文件,其报价不低于最低招租起始价时,由代理机构按交易程序组织交易双方按唯一的受让申请单位的报价现场签订《长兴县农村产权交易确认书》;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竞投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以最高报价为中标者,如出现相同的最高价时抽签决定中标者。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租人: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桂主任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东方 (略)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572-(略)

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 (略)

2025年1月23日


(略)-(略)-661-交易公告

受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东方 (略) 就画溪街道包桥中学仓储第一 (略) 域出租项目的承包经营权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凡是具备本项目承包条件的受让申请单位均可报名参加交易。

一、招租标的概况:

本工程为画溪街道包桥中学仓储第一 (略) 域出租项目,位于画溪街道包桥中学,面积约1005.5平方米。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价文件。

二、租赁用途及要求:

本项目为画溪街道包桥中学仓储第一 (略) 域出租项目,位于画溪街道包桥中学,面积约1005.5平方米。本项目招租用于合规仓储及办公,不能用于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以及(略)方不认可的,若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有承租意向的单位需现场自行踏勘,不踏勘造成的损失由竞价人自行承担。未经现场踏勘的谨慎报名。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5年。

四、起租价:

本项目设最低限价租金(略)元/年(不含税)。每年租金按照中标租金不变。如租赁期间群众反映租赁方在租赁时有恶劣影响,出租方经调查有权取消其租赁资格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受让申请单位(即承租申请人)资格条件:

1、受让申请单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竞价。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2025年01月23日起至2025年0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6:30),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竞价的受让申请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申请单位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如个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东方 (略) (金荣大厦19楼1916室内)报名并领取竞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七、竞价申请文件递交:

1、竞价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交易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4日09:00时前,地点为: (略) (龙山 (略) (略) 民服务中心四楼)本项目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 (略) 理)。

八、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略)万元整,交易保证金应以现金形式现场同交易申请文件递交。

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九、履约保证金:

本标段履约保证金金额:(略)万元。

注:1、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于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人缴纳。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作交易无效

2、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十、中标方式: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租方确定租金底价,以不低于底价成交;竞价单位(人)必须现场提交密封后的交易报价单及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未提供齐全资料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若到交易截止时间止,当只有1家受让申请单位按规定递交了交易申请文件,其报价不低于最低招租起始价时,由代理机构按交易程序组织交易双方按唯一的受让申请单位的报价现场签订《长兴县农村产权交易确认书》;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竞投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以最高报价为中标者,如出现相同的最高价时抽签决定中标者。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租人: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桂主任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东方 (略)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572-(略)

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东方 (略)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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