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豫1602破6号周口市新时代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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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豫1602破6号周口市新时代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公告

(略) 新时代 (略) 债权人:

《 (略) 新时代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11月18日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5年1月1 (略) (略) (略) (2024)豫1602破6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 (略) 新时代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 (略) 新时代 (略) 破产财产实施二次分配,确定通过转账的方式于2025年1月21日-1月24日实施第一次分配。

一、新时代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情况

新时代公司的破产财产总额为人民币*.1元(以下称破产财产), (略) 置河南方迪土地房 (略) 作出的豫方评报字[2024]第138号 (略) 的资产所得*.1元,处置围挡所得*元( (略) 银行账户约5000元余额未计算)。

由于第二次分配时间以及银行结息数额无法确定,第一次分配总额计算标准暂按照*.1计算,银行结息待第二次分配时,以具体结息数额为准,新时代公司银行账户约5000元余 (略) 划扣到管理人账户后,以具体划扣数额为准。

二、已经确认的无异议债权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

(略) (略) (略) (2024)豫1602破6号之五民事裁定书,确认的无异议债权普通债权总额为:*.61元,税款优先债权额为:*,劣后债权额为:*.4元。 (略) 新时代 (略) 破产清算案有异议债权和新增债权,需要进一步核查确认的债权,暂根据申报债权额预留为:*.79元。

第一次参与分配的费用及债权:破产案件进行过程中产生的管理人报酬总额为:*.13元;评估费用总额为:*元;审计费用总额为:*元;税款优先债权总额为:*; (略) 已经裁定确认的无异议普通债权总额为:*.61元。

三、具体分配分配方式及数额

已经确认的管理人报酬、破产诉讼费用、评估费用、审计费用、税款优先债权在破产财产中扣除(减去)即:*.1元-*.13元-*.68元-*元-*元-*=*.89元;已经确认的普通债权额加上未确认债权预留额为:*.61元+*.79元=*.4元

第一次普通债权分配的比例=*.89元÷*.4元≈21.143%

综上,可根据上述分配比例计算得出各普通债权的分配金额,本次分配方式为:破产费用、税款优先债权及普通债权均按应分配金额的50%进行分配,即清偿破产费用*.07元(其中清偿管理人报酬*.07元,清偿评估费用*元,清偿审计费用*元),清偿税款*,普通债权*.05元。

四、预留标准及第二次分配

根据上述分配方式,分配完成后,剩余破产财产,待全部债权确认后进行第二次分配。第二次分配方式为,优先分配剩余管理人报酬、评估费用、审计费用,破产案件诉讼费用及其他新产生的破产费用或需要优先支付的费用。再根据优先分配完毕后,剩余全部破产财产总额和最终确定的全部债权人债权总额计算比例,确定分配数额,进行分配,第一次已经分配过的予以扣减。

五、特别说明

1、分配过程中以银行转账方式参与,产生手续费用,由各债权人自行承担。2、未按照管理人要求提供分配手续,或提供共接收账户有误的,由债权人自行承担后果。3、有向管理人申请保全应分配债权人分配额的,或暂不于分配的,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确认。4、应当开具发票的应当按照管理人要求开具发票。

特此公告。

(略) 新时代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 21日

附件:《 (略) 新时代 (略) 破产财产分配表》

附件
新时代破产财产分配表(3)(1).xlsx 下载
, (略) ,周口

(略) 新时代 (略) 债权人:

《 (略) 新时代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11月18日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5年1月1 (略) (略) (略) (2024)豫1602破6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根据《 (略) 新时代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 (略) 新时代 (略) 破产财产实施二次分配,确定通过转账的方式于2025年1月21日-1月24日实施第一次分配。

一、新时代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情况

新时代公司的破产财产总额为人民币*.1元(以下称破产财产), (略) 置河南方迪土地房 (略) 作出的豫方评报字[2024]第138号 (略) 的资产所得*.1元,处置围挡所得*元( (略) 银行账户约5000元余额未计算)。

由于第二次分配时间以及银行结息数额无法确定,第一次分配总额计算标准暂按照*.1计算,银行结息待第二次分配时,以具体结息数额为准,新时代公司银行账户约5000元余 (略) 划扣到管理人账户后,以具体划扣数额为准。

二、已经确认的无异议债权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

(略) (略) (略) (2024)豫1602破6号之五民事裁定书,确认的无异议债权普通债权总额为:*.61元,税款优先债权额为:*,劣后债权额为:*.4元。 (略) 新时代 (略) 破产清算案有异议债权和新增债权,需要进一步核查确认的债权,暂根据申报债权额预留为:*.79元。

第一次参与分配的费用及债权:破产案件进行过程中产生的管理人报酬总额为:*.13元;评估费用总额为:*元;审计费用总额为:*元;税款优先债权总额为:*; (略) 已经裁定确认的无异议普通债权总额为:*.61元。

三、具体分配分配方式及数额

已经确认的管理人报酬、破产诉讼费用、评估费用、审计费用、税款优先债权在破产财产中扣除(减去)即:*.1元-*.13元-*.68元-*元-*元-*=*.89元;已经确认的普通债权额加上未确认债权预留额为:*.61元+*.79元=*.4元

第一次普通债权分配的比例=*.89元÷*.4元≈21.143%

综上,可根据上述分配比例计算得出各普通债权的分配金额,本次分配方式为:破产费用、税款优先债权及普通债权均按应分配金额的50%进行分配,即清偿破产费用*.07元(其中清偿管理人报酬*.07元,清偿评估费用*元,清偿审计费用*元),清偿税款*,普通债权*.05元。

四、预留标准及第二次分配

根据上述分配方式,分配完成后,剩余破产财产,待全部债权确认后进行第二次分配。第二次分配方式为,优先分配剩余管理人报酬、评估费用、审计费用,破产案件诉讼费用及其他新产生的破产费用或需要优先支付的费用。再根据优先分配完毕后,剩余全部破产财产总额和最终确定的全部债权人债权总额计算比例,确定分配数额,进行分配,第一次已经分配过的予以扣减。

五、特别说明

1、分配过程中以银行转账方式参与,产生手续费用,由各债权人自行承担。2、未按照管理人要求提供分配手续,或提供共接收账户有误的,由债权人自行承担后果。3、有向管理人申请保全应分配债权人分配额的,或暂不于分配的,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确认。4、应当开具发票的应当按照管理人要求开具发票。

特此公告。

(略) 新时代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 21日

附件:《 (略) 新时代 (略) 破产财产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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