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湘0121破1号湖南万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2025湘0121破1号湖南万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2024年12月30日,湖南省长 (略) 作出(2024)湘0121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湖南 (略) (以下简称“万通公司”)的破产申请,并于2025年1月3日作出(2025)湘0121破1号《决定书》,指定湖南均益 (略) (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 管理人。
万通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年3月31日17:00之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向管理人通过现场申报、邮寄申报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得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重整期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 (略) 理,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管理人联系方式: (略) 长沙经济技 (略) (略) 99号,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略),邮箱:*@*63.com。
为高效开展清产核资及债权审查工作,管理人接收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感谢各位债权人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23日
2024年12月30日,湖南省长 (略) 作出(2024)湘0121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湖南 (略) (以下简称“万通公司”)的破产申请,并于2025年1月3日作出(2025)湘0121破1号《决定书》,指定湖南均益 (略) (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 管理人。
万通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年3月31日17:00之前(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向管理人通过现场申报、邮寄申报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得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重整期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 (略) 理,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管理人联系方式: (略) 长沙经济技 (略) (略) 99号,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略),邮箱:*@*63.com。
为高效开展清产核资及债权审查工作,管理人接收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感谢各位债权人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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