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鄂05破13号湖北鑫和乐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4鄂05破13号湖北鑫和乐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略) (略) 裁 (略) (略) 三峡 (略) 申请,于2024年11月11日裁定受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1月13日指定湖北楚星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2月8日上午9时, (略) 络直播会议方式召开湖 (略) 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通知如下:
1.管理人于2025年1月23日通过短信的方式向债权人发送参会通知及须知,为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债权人务必关注短信及管理人微信通知。
2.在本次会议召开前管理人还将会提前上传本次会议表决事项的会议资料,平台将在2025年2月5日发送会议链接,请各债权人及时点击链接提前查看会议资料,做好会议当天的表决准备。
3.债权人在2025年2月8日上午8点30分,会收到“ (略) ”提前推送的会议链接短信至参会人(债权人及其代理人)手机,请参会人点击会议链接,输入手机号及短信验证码登录后签到、查看会议资料,并在2025年2月8日上午9时00分通过再次点击链接收看直播并对表决事项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23日
(略) (略) 裁 (略) (略) 三峡 (略) 申请,于2024年11月11日裁定受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1月13日指定湖北楚星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2月8日上午9时, (略) 络直播会议方式召开湖 (略) 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通知如下:
1.管理人于2025年1月23日通过短信的方式向债权人发送参会通知及须知,为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债权人务必关注短信及管理人微信通知。
2.在本次会议召开前管理人还将会提前上传本次会议表决事项的会议资料,平台将在2025年2月5日发送会议链接,请各债权人及时点击链接提前查看会议资料,做好会议当天的表决准备。
3.债权人在2025年2月8日上午8点30分,会收到“ (略) ”提前推送的会议链接短信至参会人(债权人及其代理人)手机,请参会人点击会议链接,输入手机号及短信验证码登录后签到、查看会议资料,并在2025年2月8日上午9时00分通过再次点击链接收看直播并对表决事项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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