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拟打 (略) (略) 农业 (略) 等8户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债务企业均位于 (略) 。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等,现予以公告。
截止2025年1月10日(处置基准日),标的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本金 | 基准日利息、罚息、复利及违约金等 (截止至2025.1.10) | 代垫费用 (截止至2025.1.10)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1 | (略) 农业 (略) | 5,# | 9,# | # | 15,# | ||
2 | (略) (略) | 0.00 | # | 0.00 | # | (略) (略) | |
3 | 平顺县阳高供销社 | # | # | 0.00 | # | 平顺县阳高供销社以其营业大楼二层22间房屋提供担保。 | |
4 | (略) | # | 1,# | # | 1,# | ||
5 | 平 (略) | # | 2,# | # | 3,# | ||
6 | 平顺县东方大酒店 | # | # | 0.00 | # | 平顺县宏达物资经销站 | |
7 | 平顺县战备渠管理中心 | 0.00 | # | 0.00 | # | 山西省平顺县赤壁水电站工 (略) | |
8 | 山西省 (略) | # | # | 0.00 | # | 山西省平顺县水泵厂 | |
#.20 | #.61 | #.5 | #.31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式截止2025年1月10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 (略) 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资产以实际转让时的现状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清偿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范围以相关合同、协议和生效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内容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担保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和生效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内容为准。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我分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上 (略) 置有关事宜的异议和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交易对象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 (略) 工作人员;(二)该 (略) 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 (略) ,担保 (略) ,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 (略) 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资产原债务人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八)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受让人需在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不属于不得购买范围主体。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殷女士 联系电话:0351-#
公告期内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南女士0351-#、胡先生0351-#
联系地址: (略) (略) 康乐街52号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2025年1月24日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拟打 (略) (略) 农业 (略) 等8户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债务企业均位于 (略) 。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等,现予以公告。
截止2025年1月10日(处置基准日),标的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债权本金 | 基准日利息、罚息、复利及违约金等 (截止至2025.1.10) | 代垫费用 (截止至2025.1.10)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1 | (略) 农业 (略) | 5,# | 9,# | # | 15,# | ||
2 | (略) (略) | 0.00 | # | 0.00 | # | (略) (略) | |
3 | 平顺县阳高供销社 | # | # | 0.00 | # | 平顺县阳高供销社以其营业大楼二层22间房屋提供担保。 | |
4 | (略) | # | 1,# | # | 1,# | ||
5 | 平 (略) | # | 2,# | # | 3,# | ||
6 | 平顺县东方大酒店 | # | # | 0.00 | # | 平顺县宏达物资经销站 | |
7 | 平顺县战备渠管理中心 | 0.00 | # | 0.00 | # | 山西省平顺县赤壁水电站工 (略) | |
8 | 山西省 (略) | # | # | 0.00 | # | 山西省平顺县水泵厂 | |
#.20 | #.61 | #.5 | #.31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式截止2025年1月10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 (略) 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资产以实际转让时的现状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清偿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范围以相关合同、协议和生效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内容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担保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和生效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内容为准。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我分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上 (略) 置有关事宜的异议和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交易对象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 (略) 工作人员;(二)该 (略) 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 (略) ,担保 (略) ,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 (略) 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资产原债务人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八)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受让人需在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不属于不得购买范围主体。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殷女士 联系电话:0351-#
公告期内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南女士0351-#、胡先生0351-#
联系地址: (略) (略) 康乐街52号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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