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川1502破21号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
2024川1502破21号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
宜宾 (略) 管理人
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石海管字第1号
2024年10月11日, (略) (略) (略) 作出(2024)川1502破申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宜宾 (略) (以下简称“焕瑜文化”)的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10月18日, (略) (略) (略) 作出(2024)川1502破2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石海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现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审 (略) 资产与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如无法审计则提供相关专项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审计机构参加本次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宜宾 (略) 成立于2013年12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宋涛,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XK,企业地 (略) (略) 外南街59号2幢8层,所属行业为广告传媒业,经营范围包含:策划文化交流活动、摄影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电脑平面设计、礼品包装服务、包装装潢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及咨询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服务;网站建设及咨询;网络工程设计及维护;市场调研;室内外装饰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品及危险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橡胶制品、机械设备、体育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略) 成立后,主要从事户外电子屏广告业务,根据管理人掌握的资料, (略) 经招标于2014年1月开 (略) 公共电子阅报屏项目。 (略) 于2020年3月停业营业在无财务人员,管理人 (略) 2014年至2020年的财务凭证及少量合同, (略) 账册。
二、比选要求
1.工作范围:(1)依据现有资料及管理人后续尽调获取的银行交易记录等对债务人账目进行整理、恢复并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审计;(2)对债务人大额支出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意见;(3)债务人账户与股东个人账户之间的账目往来及混同情况专项审计并出具意见;(4)管理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审计工作。
2.报名条件:已入选四川省 (略) 中介机构备选库的机构均可报名,需提供承办会计师之前办理的破产案例证明。因债务人财务资料不全及可能存在大额资金违规支付问题,参选机构需具备司法审计经验并提供案例证明。因本案系复杂破产案件,参选机构具备破产相关经验、资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限价金额:本次比选审计服务费最高限价*元,超过*元的为无效报价。
三、负面条件
所有参选人不得与债务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存在3 年内因违规执业 (略) 罚或 (略) 分的情形,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中选中介机构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及委托合同为准。
四、参选材料
1.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证明主体合法执业的证件(正副本均可,复印件加骑缝章);
2.承办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3.参选机构关于与债务人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声明、3年内未因违规执业 (略) 罚或 (略) 分的声明、无失信行为的声明、及时高效规范履职的承诺书(原件);
4.参选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审计的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审计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期间、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报价须载明明确的收费包干价金额;
5.提供已开展审计业绩证明材料(委托合同、书面报告等);
6.参选机构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比选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须出具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报名方式
参选资料提交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
参选文件提交截至时间:2025年2月14日下午5:00前。
邮寄联系人:申律师,地址: (略) 兴文县古宋 (略) 香山云岭A幢503律师事务所,电话:*。
六、评选方式
管理 (略) 指导下组织评选小组并采用综合比选的方法进行评审。评选主要考量业绩经验、工作方案及价格、破产业务资质等因素。
七、签订合同
1.评选小组与拟中选人谈判的最后定价为本项目成交价,即为合同价。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中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管理人签订合同。
3.比选文件、中选人的比选响应文件及其最终承诺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如中选人未按本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管理人有权要求中选人承担成交价10%的缔约过失责任。
八、其他
1.参选单位报价应包含参选单位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应收取的全部费用(含税包干价)。如果参选单位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完成本项目的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参选单位免费提供,管理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比选人提交的相关比选材料。
3.由于债务人现无可用流动现金,参选机构参与本次评选即视为同意服务费用按如下方式支付:服务费用待所有服务完成后视债务人可用现金情况支付,管理人不承诺付款时间。
4.因债务人财务资料不全,可能出现无法审计的情形,如确实无法审计,中选单位需完成管理人交办的其他全部专项审计事项并发表书面意见,中选单位不得以债务人账目无法审计为由拒绝提供专项审计服务(已有资料确实无法支撑相关审计需求的除外,但需中选单位出具书面说明),不得因此要求增加服务费用,如中选单位拒绝提供审计服务或在管理人催告后仍不交付服务成果,则管理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意向单位参选即视为同意此条件。
5.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和 (略) 管理人。
特此公告。
宜宾 (略) 管理人
四川石海律师事务所
二O二五年元月二十四日
宜宾 (略) 管理人
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石海管字第1号
2024年10月11日, (略) (略) (略) 作出(2024)川1502破申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宜宾 (略) (以下简称“焕瑜文化”)的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10月18日, (略) (略) (略) 作出(2024)川1502破2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石海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管理人现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审 (略) 资产与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如无法审计则提供相关专项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审计机构参加本次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宜宾 (略) 成立于2013年12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宋涛,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XK,企业地 (略) (略) 外南街59号2幢8层,所属行业为广告传媒业,经营范围包含:策划文化交流活动、摄影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电脑平面设计、礼品包装服务、包装装潢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及咨询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服务;网站建设及咨询;网络工程设计及维护;市场调研;室内外装饰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品及危险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橡胶制品、机械设备、体育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略) 成立后,主要从事户外电子屏广告业务,根据管理人掌握的资料, (略) 经招标于2014年1月开 (略) 公共电子阅报屏项目。 (略) 于2020年3月停业营业在无财务人员,管理人 (略) 2014年至2020年的财务凭证及少量合同, (略) 账册。
二、比选要求
1.工作范围:(1)依据现有资料及管理人后续尽调获取的银行交易记录等对债务人账目进行整理、恢复并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审计;(2)对债务人大额支出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意见;(3)债务人账户与股东个人账户之间的账目往来及混同情况专项审计并出具意见;(4)管理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审计工作。
2.报名条件:已入选四川省 (略) 中介机构备选库的机构均可报名,需提供承办会计师之前办理的破产案例证明。因债务人财务资料不全及可能存在大额资金违规支付问题,参选机构需具备司法审计经验并提供案例证明。因本案系复杂破产案件,参选机构具备破产相关经验、资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限价金额:本次比选审计服务费最高限价*元,超过*元的为无效报价。
三、负面条件
所有参选人不得与债务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存在3 年内因违规执业 (略) 罚或 (略) 分的情形,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中选中介机构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及委托合同为准。
四、参选材料
1.有效的审计、评估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证明主体合法执业的证件(正副本均可,复印件加骑缝章);
2.承办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3.参选机构关于与债务人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声明、3年内未因违规执业 (略) 罚或 (略) 分的声明、无失信行为的声明、及时高效规范履职的承诺书(原件);
4.参选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审计的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审计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期间、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报价须载明明确的收费包干价金额;
5.提供已开展审计业绩证明材料(委托合同、书面报告等);
6.参选机构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比选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须出具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报名方式
参选资料提交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
参选文件提交截至时间:2025年2月14日下午5:00前。
邮寄联系人:申律师,地址: (略) 兴文县古宋 (略) 香山云岭A幢503律师事务所,电话:*。
六、评选方式
管理 (略) 指导下组织评选小组并采用综合比选的方法进行评审。评选主要考量业绩经验、工作方案及价格、破产业务资质等因素。
七、签订合同
1.评选小组与拟中选人谈判的最后定价为本项目成交价,即为合同价。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中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管理人签订合同。
3.比选文件、中选人的比选响应文件及其最终承诺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如中选人未按本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管理人有权要求中选人承担成交价10%的缔约过失责任。
八、其他
1.参选单位报价应包含参选单位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应收取的全部费用(含税包干价)。如果参选单位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完成本项目的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参选单位免费提供,管理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比选人提交的相关比选材料。
3.由于债务人现无可用流动现金,参选机构参与本次评选即视为同意服务费用按如下方式支付:服务费用待所有服务完成后视债务人可用现金情况支付,管理人不承诺付款时间。
4.因债务人财务资料不全,可能出现无法审计的情形,如确实无法审计,中选单位需完成管理人交办的其他全部专项审计事项并发表书面意见,中选单位不得以债务人账目无法审计为由拒绝提供专项审计服务(已有资料确实无法支撑相关审计需求的除外,但需中选单位出具书面说明),不得因此要求增加服务费用,如中选单位拒绝提供审计服务或在管理人催告后仍不交付服务成果,则管理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意向单位参选即视为同意此条件。
5.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和 (略) 管理人。
特此公告。
宜宾 (略) 管理人
四川石海律师事务所
二O二五年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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