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声西路8号昌炜玉园车库楼整体招租交易公告
海口市民声西路8号昌炜玉园车库楼整体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略) 8号昌炜玉园车库楼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略)HN2011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5年1月2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2月13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略) (略) 8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楼层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万元) | 评估价 /月租金(元)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
1 | (略) (略) 8号昌炜玉园车库楼整体招租 | -1至7 | (略).88 | 40 | (略) | (略)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7年;租金按季度交纳,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装修期限 | 装修改造期3个月,装修期内租金按成交价第一年月租金10%缴纳,装修期不含在出租合同期内 | 承租押金(元) | 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现状 | 车库楼总楼层为-1至 7层,钢混结构,建成于2004年8月,-1至5层用作车库,车位约220个,未涂地坪漆,已安装消防设施;6-7层用于办公,地面铺瓷砖,天棚吊顶,普通木门,铝合金窗,已安装工位;大楼外墙为方片砖,外加装电梯。 | |||||||||||
租赁期 限用途 | 房屋用途:新承租方不得经营机械维修加工和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如有发现,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此次挂牌招租资产,除披露的相关信息外,可能存在其他权属纠纷、房屋质量等有关问题,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租方索要赔偿。 4、由于上一周期租赁合同约定原承租户所投资安装的户外电梯、空调、主电缆在租赁期限到期后归原租户所有,若新周期承租方为原租户,则按新的租赁合同约定,合同终止履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户外电梯、空调、主电缆归招租方所有;若新承租方不是原租户,则需新承租方自行与原租户进行协商现存户外电梯、空调、主电缆折旧转让事宜,所需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并按新的租赁合同约定,合同终止履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户外电梯、主电缆归招租方所有。如果原承租方与新承租方无法就上述设施设备折旧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原承租方在15日内自行拆除及搬迁,新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并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补偿或延长租期诉求。 5、招租标的室外电梯属于临时建筑,不包含在房产证面积范围内,新承租方若使用该电梯,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其自行承担。 6、租赁期满,若承租方不再继续承租该标的,承租人对标的装修改造投入的供水、供电、排水、排污、消防、消防、电梯等一切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及添附全部无偿归招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4.8.31 | |||||||||||
评估机构 | 海南群安土地房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略)26T 注册地: (略) 法定代表人:曹莉 经济类型:有限公司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 (略) 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关于1宗资产委托挂牌的函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和租赁押金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7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新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招租方协助。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含装修期),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招租方协助,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招租标的室内外排水、排污、供水、供电、消防、弱电等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均有不同程度的老旧损坏(或无法使用);建筑物包括不限于室内外门窗、卫生间、 (略) 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建筑物各楼层不同程度存在渗漏等问题。 6、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含装修期),本项目涉及的修缮、室内外装修、供水、供电、排水、排污、消防、弱电等一切与房产使用相关的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解决,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7、招租标的已办理房产所有权证(证号海房字第HK(略)号)及共有土地使用权证( (略) 国用籍字第Q4029号,不可分割),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移交至招租方,建筑面积(略).88平方米,地上7层,地下1层,钢混结构,设计用途为其他。因建设年代久远,竣工图纸等工程建设资料缺失。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备案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开业。 8、该车库楼使用年限久远,供电设施及消防设备老旧、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新承租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新承租方须对消防设施(含水泵房、消防控制室)进行改造,在使用前先取得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备案,方可投入使用;二、新承租方须对供电设施(含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进行维修改造并达到使用要求;三、对消防设施及供电设施进行改造所投入资金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或因承租方原因终止合同所投入的设施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9、承租人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0、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该项目资产有房产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移交至招租方。 2、该车库楼使用年限久远,供电设施及消防设备老旧、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新承租户须对消防设施(含水泵房、消防控制室)进行改造,在使用前先取得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备案,方可投入使用;新承租户须对供电设施(含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进行维修改造并达到使用要求。对消防设施及供电设施进行改造所投入资金由承租户自行承担,合同到期或因承租方原因终止合同所投入的设施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 |||||||||||
其他相关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有关《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略) (略) 8号 | |||||||||||
报名时间 | 2025年1月23日至 2025年2月13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2月13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 (略) 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及租赁押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7年租赁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略) 8号昌炜玉园车库楼整体招租 | 1月23日9:00 | 2月14日9:00 | 1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2、《 (略) 络竞价须知》3、《房屋租赁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咨询:交易二部麦先生 (略)、交易二部陈先生(略)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略) 委托方联系人:吴先生 (略)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略) (略) 8号昌炜玉园车库楼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略)HN2011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5年1月2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2月13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略) (略) 8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楼层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万元) | 评估价 /月租金(元)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
1 | (略) (略) 8号昌炜玉园车库楼整体招租 | -1至7 | (略).88 | 40 | (略) | (略)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7年;租金按季度交纳,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装修期限 | 装修改造期3个月,装修期内租金按成交价第一年月租金10%缴纳,装修期不含在出租合同期内 | 承租押金(元) | 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现状 | 车库楼总楼层为-1至 7层,钢混结构,建成于2004年8月,-1至5层用作车库,车位约220个,未涂地坪漆,已安装消防设施;6-7层用于办公,地面铺瓷砖,天棚吊顶,普通木门,铝合金窗,已安装工位;大楼外墙为方片砖,外加装电梯。 | |||||||||||
租赁期 限用途 | 房屋用途:新承租方不得经营机械维修加工和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如有发现,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此次挂牌招租资产,除披露的相关信息外,可能存在其他权属纠纷、房屋质量等有关问题,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租方索要赔偿。 4、由于上一周期租赁合同约定原承租户所投资安装的户外电梯、空调、主电缆在租赁期限到期后归原租户所有,若新周期承租方为原租户,则按新的租赁合同约定,合同终止履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户外电梯、空调、主电缆归招租方所有;若新承租方不是原租户,则需新承租方自行与原租户进行协商现存户外电梯、空调、主电缆折旧转让事宜,所需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并按新的租赁合同约定,合同终止履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户外电梯、主电缆归招租方所有。如果原承租方与新承租方无法就上述设施设备折旧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原承租方在15日内自行拆除及搬迁,新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并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补偿或延长租期诉求。 5、招租标的室外电梯属于临时建筑,不包含在房产证面积范围内,新承租方若使用该电梯,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其自行承担。 6、租赁期满,若承租方不再继续承租该标的,承租人对标的装修改造投入的供水、供电、排水、排污、消防、消防、电梯等一切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及添附全部无偿归招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4.8.31 | |||||||||||
评估机构 | 海南群安土地房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略)26T 注册地: (略) 法定代表人:曹莉 经济类型:有限公司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 (略) 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关于1宗资产委托挂牌的函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和租赁押金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7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新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招租方协助。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含装修期),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招租方协助,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招租标的室内外排水、排污、供水、供电、消防、弱电等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均有不同程度的老旧损坏(或无法使用);建筑物包括不限于室内外门窗、卫生间、 (略) 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建筑物各楼层不同程度存在渗漏等问题。 6、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含装修期),本项目涉及的修缮、室内外装修、供水、供电、排水、排污、消防、弱电等一切与房产使用相关的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解决,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7、招租标的已办理房产所有权证(证号海房字第HK(略)号)及共有土地使用权证( (略) 国用籍字第Q4029号,不可分割),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移交至招租方,建筑面积(略).88平方米,地上7层,地下1层,钢混结构,设计用途为其他。因建设年代久远,竣工图纸等工程建设资料缺失。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备案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开业。 8、该车库楼使用年限久远,供电设施及消防设备老旧、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新承租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新承租方须对消防设施(含水泵房、消防控制室)进行改造,在使用前先取得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备案,方可投入使用;二、新承租方须对供电设施(含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进行维修改造并达到使用要求;三、对消防设施及供电设施进行改造所投入资金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或因承租方原因终止合同所投入的设施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9、承租人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0、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该项目资产有房产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移交至招租方。 2、该车库楼使用年限久远,供电设施及消防设备老旧、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新承租户须对消防设施(含水泵房、消防控制室)进行改造,在使用前先取得消防管理部门的验收备案,方可投入使用;新承租户须对供电设施(含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进行维修改造并达到使用要求。对消防设施及供电设施进行改造所投入资金由承租户自行承担,合同到期或因承租方原因终止合同所投入的设施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 |||||||||||
其他相关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有关《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略) (略) 8号 | |||||||||||
报名时间 | 2025年1月23日至 2025年2月13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2月13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 (略) 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及租赁押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 (略) 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7年租赁期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略) 8号昌炜玉园车库楼整体招租 | 1月23日9:00 | 2月14日9:00 | 1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2、《 (略) 络竞价须知》3、《房屋租赁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咨询:交易二部麦先生 (略)、交易二部陈先生(略)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略) 委托方联系人:吴先生 (略)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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