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电北海山东通信有限公司45%股权
转让底价: 60.*元 | |
项目编号:YQCQ* | 保证金: *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航测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1-26至2025-02-27 |
转让方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我方将所持有的(中广电北海(山东)通信有限公司45%股权/YQCQ*)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自行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隐藏》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广电北海(山东)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西塔裙楼 4层 09 号房间 | (略) | 山东省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刘作明 | 成立日期 | 2022-10-10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略)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略) 信息服务;在 (略) 理 (略) 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基础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测绘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略) 的业务外包服务;光通信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 (略) 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略) 制造;软件开发;卫星通信服务; (略) 芯片及产品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网络设备销售;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导航终端销售; (略) 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光电子器件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船舶租赁;游艇租赁;物业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计算器设备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略) 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办公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6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60.18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烟台通信中心 | 5 | ||
2 | 航测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 45 | ||
3 | 中国 (略) | 5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69.* | 108.* | 26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13.* | 20.* | 20.* | ||
审计机构 | 山东冠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12-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99.* | 96.* | 20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25.* | -57.* | -57.* | ||
审计机构 | 山东冠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78.* | 74.* | 20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63.* | 1.* | 1.*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冠达土地房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后勒管理中心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1-02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2-23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299.77 | 业务无法提供 | ||
负债总计 | 96.04 | 业务无法提供 | ||
净资产 | 203.73 | 260.7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60.18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元,实收资本*元,其中,中国 (略) 认缴出资*元,认缴占比为50%,实缴出资*元,实缴占比为76.*%;航测工程(天津)有限公司认缴出资*元,认缴占比为45%,实缴出资*元,实缴占比为23.*%;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烟台通信中心认缴出资*元,认缴占比为5%,实缴出资*元,实缴占比为0%。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冠会专审字〔2024〕202号《专项审计报告》及鲁冠评报字[2025]第 A002 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航测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自 (略) (中 (略) )宝晨大厦写字楼2层2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吕英龙 | 注册资本 | *元 | |
企业类型1 | (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5%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其他中央部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后勒管理中心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后勒管理中心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后勤管理中心党委 2025 年第 2 次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60.*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 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45%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45%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鲁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 |
转让底价: 60.*元 | |
项目编号:YQCQ* | 保证金: *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航测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1-26至2025-02-27 |
转让方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我方将所持有的(中广电北海(山东)通信有限公司45%股权/YQCQ*)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自行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隐藏》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广电北海(山东)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西塔裙楼 4层 09 号房间 | (略) | 山东省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刘作明 | 成立日期 | 2022-10-10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略)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略) 信息服务;在 (略) 理 (略) 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基础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测绘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略) 的业务外包服务;光通信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 (略) 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略) 制造;软件开发;卫星通信服务; (略) 芯片及产品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网络设备销售;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导航终端销售; (略) 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光电子器件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船舶租赁;游艇租赁;物业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计算器设备销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略) 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办公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6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60.18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烟台通信中心 | 5 | ||
2 | 航测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 45 | ||
3 | 中国 (略) | 5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369.* | 108.* | 26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13.* | 20.* | 20.* | ||
审计机构 | 山东冠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12-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99.* | 96.* | 20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25.* | -57.* | -57.* | ||
审计机构 | 山东冠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12-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78.* | 74.* | 20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63.* | 1.* | 1.*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冠达土地房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后勒管理中心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1-02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2-23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299.77 | 业务无法提供 | ||
负债总计 | 96.04 | 业务无法提供 | ||
净资产 | 203.73 | 260.7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60.18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元,实收资本*元,其中,中国 (略) 认缴出资*元,认缴占比为50%,实缴出资*元,实缴占比为76.*%;航测工程(天津)有限公司认缴出资*元,认缴占比为45%,实缴出资*元,实缴占比为23.*%;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烟台通信中心认缴出资*元,认缴占比为5%,实缴出资*元,实缴占比为0%。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冠会专审字〔2024〕202号《专项审计报告》及鲁冠评报字[2025]第 A002 号《资产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航测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天津自 (略) (中 (略) )宝晨大厦写字楼2层2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吕英龙 | 注册资本 | *元 | |
企业类型1 | (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5%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其他中央部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后勒管理中心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后勒管理中心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后勤管理中心党委 2025 年第 2 次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60.*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经完成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 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45%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45%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鲁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无相关材料。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