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0304破74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24浙0304破74号——吴方吉
浙 江 省 温 州 市 瓯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浙 0304 破 74 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吴方吉的申请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裁定受理吴方吉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指定浙江泽大(温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吴方吉的债权人应自 2025 年 3 月 15 日前,向吴方吉管理人浙江泽大(温
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詹瑞丰、倪智文;联系电话:(略)、(略);地址: (略) (略) 娄桥街道
建设大厦 26 层)申报债权。
本院定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 16 时 30 分 (略) (略) 第六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
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
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
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浙 江 省 温 州 市 瓯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浙 0304 破 74 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吴方吉的申请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裁定受理吴方吉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指定浙江泽大(温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吴方吉的债权人应自 2025 年 3 月 15 日前,向吴方吉管理人浙江泽大(温
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詹瑞丰、倪智文;联系电话:(略)、(略);地址: (略) (略) 娄桥街道
建设大厦 26 层)申报债权。
本院定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 16 时 30 分 (略) (略) 第六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
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
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
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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