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者园区B栋212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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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者园区B栋212单元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承租方资格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遵守国家和政府法律、法规,对经营、销售有特殊资质要求、许可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质、许可证件后依法经营;及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按章纳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不得转租。

    出租条件

    1.首年租金单价#/月/平方米,,不含物业管理费#/月/每平方米。
    2.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接受并承诺按照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租物业的用途仅用于办公,不得用作住宿、餐饮。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入驻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创造者园区B栋212单元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承租方资格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遵守国家和政府法律、法规,对经营、销售有特殊资质要求、许可要求的,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质、许可证件后依法经营;及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按章纳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不得转租。

    出租条件

    1.首年租金单价#/月/平方米,,不含物业管理费#/月/每平方米。
    2.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接受并承诺按照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租赁合同。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承租物业的用途仅用于办公,不得用作住宿、餐饮。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入驻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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