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人民法院关于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沧县交通局装卸队住宅南楼1-30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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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人民法院关于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沧县交通局装卸队住宅南楼1-30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司法拍卖公告

(略) (略) 将于2025年2月26日10时至2025年2月27日10时(延时顺延) (略) (略) (网址:http://**.cn)- (略) ,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略) 装卸队住宅南楼1-301室

不动产证书号:#

建筑面积:72.4平方米

评估价:44.#元,起拍价:33.#元,保证金:3.#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本院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作为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略) 具体安排,联系方式:#)。

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 (略) 、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六、根据评估报告,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

1.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水电、暖气、物业等各项费用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物已腾空,有抵押;

3.过户办证涉及的税费等承担人: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 (略) 如实举报。

九、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竞价程序 (略) 现场报名。

普通竞买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前 (略) (略) 在线报名,并将保证金缴 (略) (略) 指定的账户。

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买受人的拍卖余款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后7日内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缴纳:

1、 (略) (略) 案款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黄骅支行,账号:#5);

2、缴 (略) (略) 指定的账户(款项交齐后, (略) (略) (略) 指定账户)。

十、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 (略) 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 (略) (略) 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名称等身份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 (略) 咨询。

本院联系电话:#(朱女士)

监督电话:0317-#

(略) (略)

2025年01月24日


暂无修改记录
,河北, (略) , (略) , (略) ,沧州

(略) (略)

司法拍卖公告

(略) (略) 将于2025年2月26日10时至2025年2月27日10时(延时顺延) (略) (略) (网址:http://**.cn)- (略) ,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略) 装卸队住宅南楼1-301室

不动产证书号:#

建筑面积:72.4平方米

评估价:44.#元,起拍价:33.#元,保证金:3.#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本院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作为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略) 具体安排,联系方式:#)。

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 (略) 、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

六、根据评估报告,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

1.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水电、暖气、物业等各项费用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标的物已腾空,有抵押;

3.过户办证涉及的税费等承担人: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 (略) 如实举报。

九、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竞价程序 (略) 现场报名。

普通竞买人应在竞价程序结束前 (略) (略) 在线报名,并将保证金缴 (略) (略) 指定的账户。

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买受人的拍卖余款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后7日内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缴纳:

1、 (略) (略) 案款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黄骅支行,账号:#5);

2、缴 (略) (略) 指定的账户(款项交齐后, (略) (略) (略) 指定账户)。

十、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 (略) 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 (略) (略) 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名称等身份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 (略) 咨询。

本院联系电话:#(朱女士)

监督电话:0317-#

(略) (略)

2025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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