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京01破37号北京双得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债权申报公告暨申报指引
北京双得 (略) 破产清算
债权申报公告暨申报指引
尊敬的各位债权人:
2024年12月26日, (略) 第一 (略) 作出(2024)京01破申131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北京双得 (略) (以下简称“双得利”)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21日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同日, (略) 第一 (略) 作出第(2025)京01破37号公告,确定北京双得 (略) 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2月2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5年3月5日14:30 (略)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会议链接及参会账号、密码等具体事项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为明确债权申报有关事项,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略) 发布的公告,就债权申报作如下说明:
一、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于2025年2月2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请债权人尽早申报债权,以便管理人尽快推进债权审查工作,避免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而影响债权的认定、权利行使及受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债权申报主体
(略) 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对北京双得 (略) 享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相关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债权申报方式
此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线下邮寄”的形式,债权人需通过指定的线上债权申报系统申报债权( (略) 址:http://**),申报债权二维码及申报系统操作指引讲解视频二维码:
(见附件)
债权申报人通过债权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申报资料扫描件,管理人会对申报信息进行形式审核。通过形式审核后,申报人会收到短信提醒;收到短信提醒后,申报人需按照短信提示内容及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管理人指定接收地址,邮费由申报人自理。债权人无需前往现场申报债权,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 00) 联系管理人(管理人联系人: 张苗苗、王婕;联系电话: (略)、(略) ;邮箱:*@*63.com;联系地址: (略) (略) 芍药居北里101号世奥国际中心B座1102室)咨询相关事宜。
特别提示:
1. 债权人应确保债权申报系统填写的信息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内容的一致性,对于不一致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债权人进行更正、补正。
2.债 (略) 络申报系统后,请注意观看操作指引讲解视频。请根据“网上债权申报步骤”下载申报资料包,准备纸质版债权申报材料并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债权人按照系统的流程和指引,依次完成主体资格登记、债权信息申报、上传证据材料等步骤。系统仅支持查看已提交的债权申报信息,债权申报完成后请务必点击提交。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 (略) 站的技术支持人员。联系电话:400-810-1866 (转3后转4)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8:00。
3.经管理人初步审查认为债权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网络形式审核通过的,将予以登记并尽快进行实质审查和确认。债权申报材料存在缺漏、不足等情形未通过形式审核的,管理人将要求债权人进行补充完善,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方予以登记。
四、债权申报提交材料
债权申报需填写提交由管理人提供的债权申报表等模版文件并提交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债权成立及债权金额、性质的所有材料。资料填写、用印、签字、提交等具体要求根据债权申报系统下载的申报资料包及申报指引进行操作。
本债权申报公告暨申报指引仅针对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注意事项及风险告知的特别提示,请债权人予以重点合理关注。本公告不视为管理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不视为管理人或债务人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亦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 的重新有效确认。
北京双得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北京双得 (略) 破产清算
债权申报公告暨申报指引
尊敬的各位债权人:
2024年12月26日, (略) 第一 (略) 作出(2024)京01破申1319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北京双得 (略) (以下简称“双得利”)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1月21日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同日, (略) 第一 (略) 作出第(2025)京01破37号公告,确定北京双得 (略) 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2月2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5年3月5日14:30 (略)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会议链接及参会账号、密码等具体事项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为明确债权申报有关事项,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略) 发布的公告,就债权申报作如下说明:
一、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于2025年2月2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请债权人尽早申报债权,以便管理人尽快推进债权审查工作,避免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而影响债权的认定、权利行使及受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债权申报主体
(略) 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对北京双得 (略) 享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相关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债权申报方式
此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线下邮寄”的形式,债权人需通过指定的线上债权申报系统申报债权( (略) 址:http://**),申报债权二维码及申报系统操作指引讲解视频二维码:
(见附件)
债权申报人通过债权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申报资料扫描件,管理人会对申报信息进行形式审核。通过形式审核后,申报人会收到短信提醒;收到短信提醒后,申报人需按照短信提示内容及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管理人指定接收地址,邮费由申报人自理。债权人无需前往现场申报债权,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 00) 联系管理人(管理人联系人: 张苗苗、王婕;联系电话: (略)、(略) ;邮箱:*@*63.com;联系地址: (略) (略) 芍药居北里101号世奥国际中心B座1102室)咨询相关事宜。
特别提示:
1. 债权人应确保债权申报系统填写的信息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内容的一致性,对于不一致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债权人进行更正、补正。
2.债 (略) 络申报系统后,请注意观看操作指引讲解视频。请根据“网上债权申报步骤”下载申报资料包,准备纸质版债权申报材料并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债权人按照系统的流程和指引,依次完成主体资格登记、债权信息申报、上传证据材料等步骤。系统仅支持查看已提交的债权申报信息,债权申报完成后请务必点击提交。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 (略) 站的技术支持人员。联系电话:400-810-1866 (转3后转4)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8:00。
3.经管理人初步审查认为债权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网络形式审核通过的,将予以登记并尽快进行实质审查和确认。债权申报材料存在缺漏、不足等情形未通过形式审核的,管理人将要求债权人进行补充完善,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方予以登记。
四、债权申报提交材料
债权申报需填写提交由管理人提供的债权申报表等模版文件并提交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债权成立及债权金额、性质的所有材料。资料填写、用印、签字、提交等具体要求根据债权申报系统下载的申报资料包及申报指引进行操作。
本债权申报公告暨申报指引仅针对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注意事项及风险告知的特别提示,请债权人予以重点合理关注。本公告不视为管理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不视为管理人或债务人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亦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 的重新有效确认。
北京双得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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