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8号1号专家公寓楼2-16楼十年租赁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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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8号1号专家公寓楼2-16楼十年租赁使用权

交易信息
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8号(1号专家公寓楼)2-16楼十年租赁使用权 项目编号: *L-*
组织方: 广东中正国标 (略) 公告编号: 惠州 (略) (告)字〔2025〕0018号
出租方: 惠州 (略) 科 (略) 底价(万元): 97.*
竞价保证金(万元): 5.* 竞价幅度(万元): 0.*
挂牌开始时间: 2025-01-24 19:20: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5-02-14 10: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24 19:2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2-14 10:00:00
竞价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2025-01-24 19:20:00 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2-14 10:00:00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5-01-24 19:20:00 自由竞价截止时间: 2025-02-14 10:00:00
温馨提示: 限时竞价时间为自由竞价截止时间5分钟后进入


项目流程:1、阅读公告信息→2、注册账号,完善账户信息→3、登录“产权交易”系统报名(可参与项目)→4、按公告信息递交竞价保证金(如涉及)→5、已报名人须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完成自由报价以及限时竞价→6、成交候选人公示(3个工作日)→7、成交候选人办理成交手续(公示结束后)→8、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成交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温馨提示:请各位意向承租方仔细核对项目名称以及项目信息再进行报名。

一、项目信息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惠州 (略) 科 (略)

(略)

(略)

法人代表

余创

注册资本(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码

*MA7H3CJ56T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8号(1号专家公寓楼)2-16楼十年租赁使用权

坐落位置

惠州大 (略) 科技创 (略) 8号(1号专家公寓楼)2-16楼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粤(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出租面积

8833.2㎡

租赁期限

10年

首年年租金挂牌价

*/年

租金递增

第1至5年按成交租金收取,第6至10年的租金按成交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标的状态

部分出租

出租用途

经营性长、短租住宿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限

3个月

免租期是否在租期内

基本情况

1、出租标的位于惠州大 (略) 科技创 (略) 8号(1号专家公寓楼)2至16楼,出租面积共8833.2㎡。本次出租标的 (略) 物业尚在出租中,已出租面积约1295.6㎡,原租户均放弃优先承租权; (略) 物业被占用中,占用面积约2901.65㎡。租赁合同起止日期及面积详见附件(报 (略) 获取)。

2、出租房屋的建筑物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竣工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3、请各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踏勘;如意向承租方在交易系统内完成报名且报价(包含自由报价)的,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全面了解出租标的现状并同意接受该出租标的的一切瑕疵及承租风险。

其他

1、本出租标的为整体招租。出租标的成交后,整体承租方为非原租户的,可选择清退原租户或带租约交易。(1)如整体承租方选择清退原租户的,需给予各原租户一个月的搬迁期限,由出租方负责清退;(2)如整体承租方选择带租约交易的,整体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与出租方、原租户签订关于变更《租赁合同》出租方主体的相关协议,由整体承租方承接《租赁合同》原属于出租方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交易标的交付之日前的租金收入仍为出租方所有,交易标的交付之日起的租金收入归整体承租方所有,并由整体承租方向原租户收取。

2、整体承租方为原租户的,原租赁合同自交付之日起自动终止,出租方和整体承租方应结清原租赁合同约定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押金、水电费、管理费等。

二、承租资格与报名方式

1、上述标的实行电子竞价交易,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 (略) (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略) 上报名、报价、竞价。

2、承租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4、报名联系方式:0752-*/邱先生,账号注册及交易系统操作联系方式:*。

5、报名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6、报名方式:请各意向承租 (略) (http://**)注册账号→注册后登录【产权交易】系统→点击【公告信息】查看对应项目→查看无误后点击【交易管理】-【可参与的项目】→选中对应项目在下方的【项目报名】点击“我要报名”,即完成报名登记。

三、交易条件

1、交易须知:各意向承租方应详细查阅【交易须知】(详见本出租公告下方附件),如意向承租方参加报价活动的,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知悉上述【交易须知】的相关要求以及竞价风险,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限内报名、递交竞价保证金并至少完成一次自由报价,方可获得限时竞价资格以及进入后续项目流程。

3、挂牌开始与截止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4、延牌规则:如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挂牌终止。

5、租金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6、本项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7、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仔细研读出租文件(含公告下方附件),并在信息公告期内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8、成交候选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以出具《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为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9、竞价保证金:*元

(1)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期内向广东中正国标 (略) 的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意向承租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中正国标 (略)

账 号:*318

开 户 行: (略) 惠州分行

保证金缴纳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2)竞价 (略) 置方式:

竞得人的保证金由广东中正国标 (略) 收到出租合同原件和本次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 (略) 原额退回;非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 (略) 原额退回。

10、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 (略) 办理完毕报名登记、报价手续(含网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以及报价等工作流程),竞价保证金缴纳完成 (略) 获得报价资格。

11、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意向承租方经竞价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且办理成交手续后,出租方和该意向承租方按照广东中正国标 (略) 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经公开竞价交易确定承租方且该承租方办理成交手续后,出租方和该承租方按照广东中正国标 (略) 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12、竞价规则

(1)竞价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

(2)竞价方式:本场竞价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

(3)自由竞价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在此期间,意向承租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在自由竞价期,意向承租方必须经过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如意向承租方只有一人的,则不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4)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结束5分钟后转入限时竞价,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在自由竞价期,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将自动获取限时竞价竞买资格(即限时竞价的起拍价)。若在第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未出现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项目的竞得人,报价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直至最后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限时竞价期内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竞得人。

(5)如项目涉及优先承租权人的,优先权人应按挂牌公告要求进行报名,优先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权人在报价期间可在最高报价基础上报出同等价格,并且优先成交。(优先权人在交易系统内行权对应“应价”)

(6)若网络竞价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方式变更的,以平台通知为准,通知方式包括 (略) 站公告、短信、电话、邮件等。

四、成交手续(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网上竞价成功后, (略) 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如无质疑或投诉,成交候选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后5个工作日内向广东中正国标 (略) 申请办理正式成交手续(申办时须提交的资料见以下《申办成交手续资料清单》),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

申办成交手续资料清单

材料类型

材料名称

备注

申请类资料

(必要文件)

《承租申请与承诺》

(见本公告附件《成交手续资料清单模板》 格式一)

1份

《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见本公告附件《成交手续资料清单模板》 格式二)

1份

出租项目信息公告( (略) 页打印)

1份

租赁合同范本(见本出租公告附件)

1份

主体资格材料(成交候选人为非自然人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企业合法经营证明

1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见本公告附件《成交手续资料清单模板》 格式三)

1份

主体资格材料(成交候选人为自然人提供)

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

1份

其它(如涉及)

授权委托书(如涉及委托,见本公告附件《成交手续资料清单模板》 格式四或格式五)

1份

受托人身份证(如涉及委托)

1份

注:(1)上述资料中,申请类资料和主体资格材料为成交手续必要文件;

(2)上述资料如为复印件,成交候选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请加盖公章;为两页以上的,请加盖骑缝章。成交候选人为自然人的,请签字并加盖指纹确认;为两页以上的,请页签并加盖指纹确认。

2、成交手续资料递交方式: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邮寄地址: (略) 江北云 (略) 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收件人:邱先生/*。

注:成交候选人的成交手续资料由广东中正国标 (略) 审查确认后,方可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

五、交易说明事项

1、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标的资产意向 (略) 提交承租申请/报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2、广东中正国标 (略) 对成交候选人提交的成交手续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成交候选人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则不进入限时竞价流程,该意向承租方经竞价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且办理成交手续后,由出租方和该意向承租方按照广东中正国标 (略) 的通知,根据挂牌价与该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后,该承租方办理成交手续后和出租方按照广东中正国标 (略) 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3、意向承租方在对承租标的所涉及的资产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交易活动。意向承租方一旦决定参加报价活动的,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并同意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瑕疵及承租风险。如因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出租信息公告事项)导致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受到任何损失的,由意向承租方(承租方)自行承担风险,出租方、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意向承租方清楚知悉上述情况后参与竞价活动。

4、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六、其它披露事项

1.租赁期限为10年,租赁日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装修装饰免租期为3个月;承租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同时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廉洁合同》。

2.项目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按出租公告规定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成交手续资料,并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递交资料或签订合同的,则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标的以首年年租金*作为 (略) 络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5000元的整数倍。

4.履约保证金为首年3个月租金(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5.租赁合同签订后,租金上浮标准为第1至5年按成交租金收取,第6至10年的租金按成交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支付周期为每3个月支付一次。

6.本项目为城镇住宅用地性质,不得用于违反地块性质及租赁用途以外的经营用途。

7.本出租标的为整体招租。出租标的成交后,整体承租方为非原租户的,可选择清退原租户或带租约交易。(1)如整体承租方选择清退原租户的,需给予各原租户一个月的搬迁期限,由出租方负责清退;(2)如整体承租方选择带租约交易的,整体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与出租方、原租户签订关于变更《租赁合同》出租方主体的相关协议,由整体承租方承接《租赁合同》原属于出租方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交易标的交付之日前的租金收入仍为出租方所有,交易标的交付之日起的租金收入归整体承租方所有,并由整体承租方向原租户收取。

8.(1)租赁标的按现状交付后,承租方必须对租赁标的及1 (略) 域进行装修,并确保其装修投资满足500元/平方米的标准。在保证楼宇安全(须对公寓房间阳台、公寓公 (略) 域增设 (略) )的情况下,风格以适应大亚湾高层次人才、新青年等为优。出租方给予承租方3个月的装修免租期,整改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元装修押金,该押金在承租方完成装修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若装修期间对出租方造成损失,损失费用从装修押金中扣除,不足扣除时,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2)承租方在进行装修工作之前,必须首先向出租方呈交一套完整且符合规范要求的装修施工图纸。该图纸应详尽展示装修设计的各项细节与规划,以便出租方全面评估。待出租方对提交的装修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后,且符合装修投资标准的,承租方方可正式启动装修施工流程。此外,承租方须提供详尽的装修清单及装修效果图向出租方备案,该清单应明确列出所有装修材料、装修工艺、各类家电、家具的具体标准与要求,确保装修项目的质量、风格及功能均符合双方事先约定的标准与期望。承租方在装修完成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交装修的竣工图作为备案。

(3)承租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租赁标的的主体结构。

(4)承租方装修前须为承租方聘请的装修人员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对承租方装修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一切责任。

(5)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租赁标的内由承租方购买的可移动物品(指办公用品、桌椅、床)归承租方所有,由承租 (略) 置,出租方不承 (略) 置费用。非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情形而导致合同终止时,可移动物品归出租方所有。

(6)承租方装修的租赁标的内不可移动的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天花板、门窗、地板、空调、上下水管、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照明系统的电线及桥架)不得拆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7)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交的装修施工图审核同意后,承租方仍需履行因改建、内部装修、用途变更引致的相关连带事项(如消防、环保、卫生、室内装饰装修等)应及时向有关机构申报审核的义务,审核及验收结果须报出租方备案。

9.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

10.承租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房屋,需要施工建设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前报建报批,承租方应及时完善相关手续,不得拖延,不得违反租赁标的的用途。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正确合理的使用租赁标的,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方监督与建议。

11.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经营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否则承租方已交纳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不予退还。

12.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自行到相关行政机关办理一切合法经营所需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卫生、环保、消防、许可审批、报建手续(如需)等并提供相关审批、许可批复、证照等复印件给出租方存档。

13.承租方应依法经营,经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债权债务、劳资纠纷、侵权纠纷等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

14.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活动,如因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场地或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同时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立即退场。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

15.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场地存放危险物品,从事有关污染空气、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行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

16.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场地整体转租给第三方的,或改变场地使用用途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还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

17.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担任租赁场地的安全责任人。承租方应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依法采取安全生产工作等各项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高空抛物。如发生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由出租方先行承担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进行追偿。

18.在租赁期间内,承租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9.租赁标的配套设施(如屋顶、墙壁、楼梯、入口等)的安全检查、日常维护与修缮由承租方自费负责。

20.租赁标的为国有资产,如政府需要收回、拍卖、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以及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等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予以免责,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如政府补偿金包括承租方自行建设部分和搬迁费的补偿的,该部分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如无此补偿的,则出租方无需给予承租方任何赔偿和补偿。

21.租赁期间,如因执行公、检、法机关的有效法律文书或上级行政指令、政府行为,包括但 (略) 建设的需要被拆迁、改造、征地等非出租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得到全部、部分履行或提前终止的,出租方免责并不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责任。

22.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索赔或调整租金。

23.意向承租方应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凡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物业租赁范围、面积,并认可装修现状及租赁要求。

24.租赁期间,除出租方负责开具租金发票所含的税费外,本次标的租赁发生的税费和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其他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一切因租赁物业产生的相关规费、水电报装费及水电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5.本项目成交后的交易服务费为首年月租金的50%,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承担一半。交易成交后,若因交易双方原因导致终止产权交易的, (略) 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用不予退回,交易双方自行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6.如承租方不按规定期限内签订《资产出租合同》,或签订《资产出租合同》后未按期缴纳各类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未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等),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标的,将出租标 (略) 置,且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机构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出租方所有。

27.出租标的图片请见本出租公告附件。

2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意向方应认真查阅租赁合同范本,凡参加本次招租报名(报价)的意向方均视为认可租赁合同条款。

七、联系方式
1、 (略) : (略)

(略) 运营机构:广东中正国标 (略)

经办联系人/联系电话:邱先生/0752-*

(略) 系统咨询电话:*

邮箱:*@*26.com

地址: (略) 江北云 (略) 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

(略) 网址:http://**

2、出租方:惠州 (略) 科 (略)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江波/*

地址:惠州大 (略) 科技创 (略) 1号创新大厦1501号房



  交易须知.pdf

  成交手续资料清单模板.doc

  物业租赁合同明细.xlsx

  出租物业照片.pdf

  资产出租合同.pdf

交易信息
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8号(1号专家公寓楼)2-16楼十年租赁使用权 项目编号: *L-*
组织方: 广东中正国标 (略) 公告编号: 惠州 (略) (告)字〔2025〕0018号
出租方: 惠州 (略) 科 (略) 底价(万元): 97.*
竞价保证金(万元): 5.* 竞价幅度(万元): 0.*
挂牌开始时间: 2025-01-24 19:20: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5-02-14 10: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24 19:2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2-14 10:00:00
竞价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2025-01-24 19:20:00 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2-14 10:00:00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2025-01-24 19:20:00 自由竞价截止时间: 2025-02-14 10:00:00
温馨提示: 限时竞价时间为自由竞价截止时间5分钟后进入


项目流程:1、阅读公告信息→2、注册账号,完善账户信息→3、登录“产权交易”系统报名(可参与项目)→4、按公告信息递交竞价保证金(如涉及)→5、已报名人须在挂牌公告规定时间内完成自由报价以及限时竞价→6、成交候选人公示(3个工作日)→7、成交候选人办理成交手续(公示结束后)→8、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成交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温馨提示:请各位意向承租方仔细核对项目名称以及项目信息再进行报名。

一、项目信息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惠州 (略) 科 (略)

(略)

(略)

法人代表

余创

注册资本(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码

*MA7H3CJ56T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西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8号(1号专家公寓楼)2-16楼十年租赁使用权

坐落位置

惠州大 (略) 科技创 (略) 8号(1号专家公寓楼)2-16楼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粤(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出租面积

8833.2㎡

租赁期限

10年

首年年租金挂牌价

*/年

租金递增

第1至5年按成交租金收取,第6至10年的租金按成交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标的状态

部分出租

出租用途

经营性长、短租住宿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限

3个月

免租期是否在租期内

基本情况

1、出租标的位于惠州大 (略) 科技创 (略) 8号(1号专家公寓楼)2至16楼,出租面积共8833.2㎡。本次出租标的 (略) 物业尚在出租中,已出租面积约1295.6㎡,原租户均放弃优先承租权; (略) 物业被占用中,占用面积约2901.65㎡。租赁合同起止日期及面积详见附件(报 (略) 获取)。

2、出租房屋的建筑物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竣工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3、请各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踏勘;如意向承租方在交易系统内完成报名且报价(包含自由报价)的,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全面了解出租标的现状并同意接受该出租标的的一切瑕疵及承租风险。

其他

1、本出租标的为整体招租。出租标的成交后,整体承租方为非原租户的,可选择清退原租户或带租约交易。(1)如整体承租方选择清退原租户的,需给予各原租户一个月的搬迁期限,由出租方负责清退;(2)如整体承租方选择带租约交易的,整体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与出租方、原租户签订关于变更《租赁合同》出租方主体的相关协议,由整体承租方承接《租赁合同》原属于出租方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交易标的交付之日前的租金收入仍为出租方所有,交易标的交付之日起的租金收入归整体承租方所有,并由整体承租方向原租户收取。

2、整体承租方为原租户的,原租赁合同自交付之日起自动终止,出租方和整体承租方应结清原租赁合同约定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押金、水电费、管理费等。

二、承租资格与报名方式

1、上述标的实行电子竞价交易,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 (略) (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略) 上报名、报价、竞价。

2、承租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4、报名联系方式:0752-*/邱先生,账号注册及交易系统操作联系方式:*。

5、报名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6、报名方式:请各意向承租 (略) (http://**)注册账号→注册后登录【产权交易】系统→点击【公告信息】查看对应项目→查看无误后点击【交易管理】-【可参与的项目】→选中对应项目在下方的【项目报名】点击“我要报名”,即完成报名登记。

三、交易条件

1、交易须知:各意向承租方应详细查阅【交易须知】(详见本出租公告下方附件),如意向承租方参加报价活动的,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知悉上述【交易须知】的相关要求以及竞价风险,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限内报名、递交竞价保证金并至少完成一次自由报价,方可获得限时竞价资格以及进入后续项目流程。

3、挂牌开始与截止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4、延牌规则:如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挂牌终止。

5、租金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6、本项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7、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仔细研读出租文件(含公告下方附件),并在信息公告期内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8、成交候选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以出具《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为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9、竞价保证金:*元

(1)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期内向广东中正国标 (略) 的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意向承租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中正国标 (略)

账 号:*318

开 户 行: (略) 惠州分行

保证金缴纳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2)竞价 (略) 置方式:

竞得人的保证金由广东中正国标 (略) 收到出租合同原件和本次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 (略) 原额退回;非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 (略) 原额退回。

10、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 (略) 办理完毕报名登记、报价手续(含网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以及报价等工作流程),竞价保证金缴纳完成 (略) 获得报价资格。

11、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意向承租方经竞价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且办理成交手续后,出租方和该意向承租方按照广东中正国标 (略) 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经公开竞价交易确定承租方且该承租方办理成交手续后,出租方和该承租方按照广东中正国标 (略) 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12、竞价规则

(1)竞价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

(2)竞价方式:本场竞价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

(3)自由竞价时间:请见本出租公告上方的【交易信息】。

在此期间,意向承租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在自由竞价期,意向承租方必须经过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如意向承租方只有一人的,则不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4)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结束5分钟后转入限时竞价,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在自由竞价期,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将自动获取限时竞价竞买资格(即限时竞价的起拍价)。若在第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未出现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项目的竞得人,报价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直至最后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限时竞价期内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竞得人。

(5)如项目涉及优先承租权人的,优先权人应按挂牌公告要求进行报名,优先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权人在报价期间可在最高报价基础上报出同等价格,并且优先成交。(优先权人在交易系统内行权对应“应价”)

(6)若网络竞价时间、优先权人行权方式变更的,以平台通知为准,通知方式包括 (略) 站公告、短信、电话、邮件等。

四、成交手续(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网上竞价成功后, (略) 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如无质疑或投诉,成交候选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后5个工作日内向广东中正国标 (略) 申请办理正式成交手续(申办时须提交的资料见以下《申办成交手续资料清单》),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

申办成交手续资料清单

材料类型

材料名称

备注

申请类资料

(必要文件)

《承租申请与承诺》

(见本公告附件《成交手续资料清单模板》 格式一)

1份

《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见本公告附件《成交手续资料清单模板》 格式二)

1份

出租项目信息公告( (略) 页打印)

1份

租赁合同范本(见本出租公告附件)

1份

主体资格材料(成交候选人为非自然人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企业合法经营证明

1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见本公告附件《成交手续资料清单模板》 格式三)

1份

主体资格材料(成交候选人为自然人提供)

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

1份

其它(如涉及)

授权委托书(如涉及委托,见本公告附件《成交手续资料清单模板》 格式四或格式五)

1份

受托人身份证(如涉及委托)

1份

注:(1)上述资料中,申请类资料和主体资格材料为成交手续必要文件;

(2)上述资料如为复印件,成交候选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请加盖公章;为两页以上的,请加盖骑缝章。成交候选人为自然人的,请签字并加盖指纹确认;为两页以上的,请页签并加盖指纹确认。

2、成交手续资料递交方式: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邮寄地址: (略) 江北云 (略) 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收件人:邱先生/*。

注:成交候选人的成交手续资料由广东中正国标 (略) 审查确认后,方可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

五、交易说明事项

1、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标的资产意向 (略) 提交承租申请/报名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2、广东中正国标 (略) 对成交候选人提交的成交手续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成交候选人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则不进入限时竞价流程,该意向承租方经竞价交易系统确定为承租方且办理成交手续后,由出租方和该意向承租方按照广东中正国标 (略) 的通知,根据挂牌价与该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签订租赁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后,该承租方办理成交手续后和出租方按照广东中正国标 (略) 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3、意向承租方在对承租标的所涉及的资产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交易活动。意向承租方一旦决定参加报价活动的,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并同意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瑕疵及承租风险。如因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出租信息公告事项)导致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受到任何损失的,由意向承租方(承租方)自行承担风险,出租方、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意向承租方清楚知悉上述情况后参与竞价活动。

4、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六、其它披露事项

1.租赁期限为10年,租赁日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装修装饰免租期为3个月;承租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同时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廉洁合同》。

2.项目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按出租公告规定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成交手续资料,并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递交资料或签订合同的,则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标的以首年年租金*作为 (略) 络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5000元的整数倍。

4.履约保证金为首年3个月租金(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5.租赁合同签订后,租金上浮标准为第1至5年按成交租金收取,第6至10年的租金按成交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支付周期为每3个月支付一次。

6.本项目为城镇住宅用地性质,不得用于违反地块性质及租赁用途以外的经营用途。

7.本出租标的为整体招租。出租标的成交后,整体承租方为非原租户的,可选择清退原租户或带租约交易。(1)如整体承租方选择清退原租户的,需给予各原租户一个月的搬迁期限,由出租方负责清退;(2)如整体承租方选择带租约交易的,整体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与出租方、原租户签订关于变更《租赁合同》出租方主体的相关协议,由整体承租方承接《租赁合同》原属于出租方的所有权利与义务,交易标的交付之日前的租金收入仍为出租方所有,交易标的交付之日起的租金收入归整体承租方所有,并由整体承租方向原租户收取。

8.(1)租赁标的按现状交付后,承租方必须对租赁标的及1 (略) 域进行装修,并确保其装修投资满足500元/平方米的标准。在保证楼宇安全(须对公寓房间阳台、公寓公 (略) 域增设 (略) )的情况下,风格以适应大亚湾高层次人才、新青年等为优。出租方给予承租方3个月的装修免租期,整改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元装修押金,该押金在承租方完成装修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若装修期间对出租方造成损失,损失费用从装修押金中扣除,不足扣除时,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2)承租方在进行装修工作之前,必须首先向出租方呈交一套完整且符合规范要求的装修施工图纸。该图纸应详尽展示装修设计的各项细节与规划,以便出租方全面评估。待出租方对提交的装修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后,且符合装修投资标准的,承租方方可正式启动装修施工流程。此外,承租方须提供详尽的装修清单及装修效果图向出租方备案,该清单应明确列出所有装修材料、装修工艺、各类家电、家具的具体标准与要求,确保装修项目的质量、风格及功能均符合双方事先约定的标准与期望。承租方在装修完成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交装修的竣工图作为备案。

(3)承租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租赁标的的主体结构。

(4)承租方装修前须为承租方聘请的装修人员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对承租方装修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一切责任。

(5)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租赁标的内由承租方购买的可移动物品(指办公用品、桌椅、床)归承租方所有,由承租 (略) 置,出租方不承 (略) 置费用。非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情形而导致合同终止时,可移动物品归出租方所有。

(6)承租方装修的租赁标的内不可移动的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天花板、门窗、地板、空调、上下水管、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照明系统的电线及桥架)不得拆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7)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交的装修施工图审核同意后,承租方仍需履行因改建、内部装修、用途变更引致的相关连带事项(如消防、环保、卫生、室内装饰装修等)应及时向有关机构申报审核的义务,审核及验收结果须报出租方备案。

9.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

10.承租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房屋,需要施工建设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前报建报批,承租方应及时完善相关手续,不得拖延,不得违反租赁标的的用途。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正确合理的使用租赁标的,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方监督与建议。

11.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经营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否则承租方已交纳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不予退还。

12.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自行到相关行政机关办理一切合法经营所需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卫生、环保、消防、许可审批、报建手续(如需)等并提供相关审批、许可批复、证照等复印件给出租方存档。

13.承租方应依法经营,经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债权债务、劳资纠纷、侵权纠纷等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

14.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活动,如因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场地或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同时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立即退场。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

15.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场地存放危险物品,从事有关污染空气、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行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

16.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场地整体转租给第三方的,或改变场地使用用途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还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

17.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担任租赁场地的安全责任人。承租方应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依法采取安全生产工作等各项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高空抛物。如发生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全部损失;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由出租方先行承担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进行追偿。

18.在租赁期间内,承租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9.租赁标的配套设施(如屋顶、墙壁、楼梯、入口等)的安全检查、日常维护与修缮由承租方自费负责。

20.租赁标的为国有资产,如政府需要收回、拍卖、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以及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等情况,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予以免责,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如政府补偿金包括承租方自行建设部分和搬迁费的补偿的,该部分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如无此补偿的,则出租方无需给予承租方任何赔偿和补偿。

21.租赁期间,如因执行公、检、法机关的有效法律文书或上级行政指令、政府行为,包括但 (略) 建设的需要被拆迁、改造、征地等非出租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得到全部、部分履行或提前终止的,出租方免责并不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责任。

22.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索赔或调整租金。

23.意向承租方应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凡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物业租赁范围、面积,并认可装修现状及租赁要求。

24.租赁期间,除出租方负责开具租金发票所含的税费外,本次标的租赁发生的税费和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其他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一切因租赁物业产生的相关规费、水电报装费及水电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25.本项目成交后的交易服务费为首年月租金的50%,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承担一半。交易成交后,若因交易双方原因导致终止产权交易的, (略) 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用不予退回,交易双方自行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6.如承租方不按规定期限内签订《资产出租合同》,或签订《资产出租合同》后未按期缴纳各类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未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等),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标的,将出租标 (略) 置,且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机构服务费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出租方所有。

27.出租标的图片请见本出租公告附件。

2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意向方应认真查阅租赁合同范本,凡参加本次招租报名(报价)的意向方均视为认可租赁合同条款。

七、联系方式
1、 (略) : (略)

(略) 运营机构:广东中正国标 (略)

经办联系人/联系电话:邱先生/0752-*

(略) 系统咨询电话:*

邮箱:*@*26.com

地址: (略) 江北云 (略) 真维斯大厦A座五楼

(略) 网址:http://**

2、出租方:惠州 (略) 科 (略)

联系人/联系电话:郭江波/*

地址:惠州大 (略) 科技创 (略) 1号创新大厦1501号房



  交易须知.pdf

  成交手续资料清单模板.doc

  物业租赁合同明细.xlsx

  出租物业照片.pdf

  资产出租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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