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法院关于江淮牌报废货车一辆不含车牌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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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人民法院关于江淮牌报废货车一辆不含车牌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 卖 公 告


(略) (略) 定于2025年2月10日上午10时至2025年2月11日上午10时止在“ (略) ”(http://**)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江淮牌报废货车一辆(不含车牌)

参考价:3100元;起拍价:3100元;保证金:620元;增价幅度:1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该车辆已达到报废程度,以现状拍卖,不能过户、年审、上路行驶,车辆清运、报废等手续由买受人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中鼎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 (略) 统一安排,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负责实施交付,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标的物按产 (略) 置,以车辆现状为准(违章罚款信息不详)。具体情况以实地勘察为准,车辆外观、结构、改装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车辆外观、是否事故、是否水泡、结构、改装及内在质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车辆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五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五 (略) (略) 主张优先购买权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略) 主张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略) ”上报名并支付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一 (略) 指定账户(单位: (略) (略) 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界首支行;账号:(略)(略)),备注:打款时请备注该案案号(2024)皖1282执2907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 (略) 东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北侧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中鼎 (略)

辅助机构监督电话:(略)(杜主任)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刘(微信同步)

法院电话:陈法官0558-(略)

法院监督电话:0558-(略)

(略) (略)

2025年1月24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拍 卖 公 告


(略) (略) 定于2025年2月10日上午10时至2025年2月11日上午10时止在“ (略) ”(http://**) (略) 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江淮牌报废货车一辆(不含车牌)

参考价:3100元;起拍价:3100元;保证金:620元;增价幅度:1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该车辆已达到报废程度,以现状拍卖,不能过户、年审、上路行驶,车辆清运、报废等手续由买受人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中鼎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 (略) 统一安排,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负责实施交付,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标的物按产 (略) 置,以车辆现状为准(违章罚款信息不详)。具体情况以实地勘察为准,车辆外观、结构、改装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车辆外观、是否事故、是否水泡、结构、改装及内在质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车辆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五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五 (略) (略) 主张优先购买权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略) 主张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略) ”上报名并支付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一 (略) 指定账户(单位: (略) (略) 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界首支行;账号:(略)(略)),备注:打款时请备注该案案号(2024)皖1282执2907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 (略)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 (略) 东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北侧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中鼎 (略)

辅助机构监督电话:(略)(杜主任)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刘(微信同步)

法院电话:陈法官0558-(略)

法院监督电话:0558-(略)

(略) (略)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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