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里村堤脚片33号出租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仁和里村堤脚片33号出租

项目类别:
园地
资产名称:
仁和里村堤脚片33号
资产地点:
(略) 外砂街道仁和里村堤脚片33号
资产类型:
资源性资产
面积:
2.00亩
交易类别:
出租
租赁期限:
11年5月
预计租赁起始日期:
2025年02月01日
消防情况:
受让人或承租人条件:
拥有本村户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的村民。每本户口本只能竞投一份。
行业要求:
种植
税费承担特别说明:
税费承担特别说明:按税法规定税费付。#方在租用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规费,#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方负责承担。#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其他条款: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工作意见》(汕龙农资建办函〔2023〕3号)第2点要求:对于集体经济组织计划组织实际流转总时长 (略) 农村集体土地二轮承包期(即2029年12月31日)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的,应在交易方案、交易公告中载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土地流转期限截至农村集体土地二轮承包期(即2029年12月31日),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二轮承包期(即2029年12月31日)届满后的流转时段按照《汕头 (略) 乡村振兴实施条例》(2023年8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的规定,由原受让方继续依法取得土地经营权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原则内容,并明确分时段签订交易合同,即首次签订的交易合同应约定合同期截至农村集体土地二轮承包期(2029年12月31日)以及后续合同拟签订的相关事宜(含租金、期限等),且后续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早于2029年10月(即2029年10月至2029年12月)。 2、合同期满后,#方(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工作意见》(汕龙农资建办函〔2023〕3号)第2点要求:对于集体经济组织计划组织实际流转总时长 (略) 农村集体土地二轮承包期(即2029年12月31日)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的,应在交易方案、交易公告中载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土地流转期限截至农村集体土地二轮承包期(即2029年12月31日),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二轮承包期(即2029年12月31日)届满后的流转时段按照《汕头 (略) 乡村振兴实施条例》(2023年8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的规定,由原受让方继续依法取得土地经营权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原则内容,并明确分时段签订交易合同,即首次签订的交易合同应约定合同期截至农村集体土地二轮承包期(2029年12月31日)以及后续合同拟签订的相关事宜(含租金、期限等),且后续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早于2029年10月(即2029年10月至2029年12月)。 2)、租期满,承租人应如期将租赁土地归还村集体。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权。 3)、承租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合法经营,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在土地使用期限内承租人不得将土地使用权实施转让、转租等。 4)、承租人若单方无故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5)、承租人必须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的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建设构筑物,只限于耕作种植。若承租人私自违反政府规定用途的,其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概由承租人负责,与村经联社无关。承租的土地应保证耕种功能,若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或丢荒弃耕一年以上,经提醒不予配合,村经联社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该土地,剩余租金不予退回。 6)、承租人必须自行清除地面上的构建物和恢复土地的耕种功能。 7)、合同期间,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及有关政策限制,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双方按实际租赁期限结清租金,不计利息退回承租人;若国家对该范围内土地有做土地赔偿的,则土地赔偿金归出租方所有。 8)、本方案未尽事宜,本经联社有解释权 。
合同附件:
项目类别:
园地
资产名称:
仁和里村堤脚片33号
资产地点:
(略) 外砂街道仁和里村堤脚片33号
资产类型:
资源性资产
面积:
2.00亩
交易类别:
出租
租赁期限:
11年5月
预计租赁起始日期:
2025年02月01日
消防情况:
受让人或承租人条件:
拥有本村户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的村民。每本户口本只能竞投一份。
行业要求:
种植
税费承担特别说明:
税费承担特别说明:按税法规定税费付。#方在租用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规费,#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方负责承担。#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其他条款: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工作意见》(汕龙农资建办函〔2023〕3号)第2点要求:对于集体经济组织计划组织实际流转总时长 (略) 农村集体土地二轮承包期(即2029年12月31日)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的,应在交易方案、交易公告中载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土地流转期限截至农村集体土地二轮承包期(即2029年12月31日),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二轮承包期(即2029年12月31日)届满后的流转时段按照《汕头 (略) 乡村振兴实施条例》(2023年8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的规定,由原受让方继续依法取得土地经营权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原则内容,并明确分时段签订交易合同,即首次签订的交易合同应约定合同期截至农村集体土地二轮承包期(2029年12月31日)以及后续合同拟签订的相关事宜(含租金、期限等),且后续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早于2029年10月(即2029年10月至2029年12月)。 2、合同期满后,#方(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工作意见》(汕龙农资建办函〔2023〕3号)第2点要求:对于集体经济组织计划组织实际流转总时长 (略) 农村集体土地二轮承包期(即2029年12月31日)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的,应在交易方案、交易公告中载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土地流转期限截至农村集体土地二轮承包期(即2029年12月31日),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二轮承包期(即2029年12月31日)届满后的流转时段按照《汕头 (略) 乡村振兴实施条例》(2023年8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的规定,由原受让方继续依法取得土地经营权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原则内容,并明确分时段签订交易合同,即首次签订的交易合同应约定合同期截至农村集体土地二轮承包期(2029年12月31日)以及后续合同拟签订的相关事宜(含租金、期限等),且后续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早于2029年10月(即2029年10月至2029年12月)。 2)、租期满,承租人应如期将租赁土地归还村集体。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权。 3)、承租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合法经营,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在土地使用期限内承租人不得将土地使用权实施转让、转租等。 4)、承租人若单方无故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5)、承租人必须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的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建设构筑物,只限于耕作种植。若承租人私自违反政府规定用途的,其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概由承租人负责,与村经联社无关。承租的土地应保证耕种功能,若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或丢荒弃耕一年以上,经提醒不予配合,村经联社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该土地,剩余租金不予退回。 6)、承租人必须自行清除地面上的构建物和恢复土地的耕种功能。 7)、合同期间,如果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及有关政策限制,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双方按实际租赁期限结清租金,不计利息退回承租人;若国家对该范围内土地有做土地赔偿的,则土地赔偿金归出租方所有。 8)、本方案未尽事宜,本经联社有解释权 。
合同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