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606破26号佛山市定延鸿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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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0606破26号佛山市定延鸿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公告

(略) (略) 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公告

(2025)定延鸿破管字第007号

2025年1月17日, (略) (略) (略) 裁 (略) (略) (以下简称“定延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5)粤0606破申160号】,并于2025年1月22日指定广东瀛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就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事宜,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

(略) (略) 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3月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鉴于债权申报、审查、确认需要较长的工作周期,请尽量提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材料)。

二、债权申报地址

(略) (略) (略) 17号绿地金融中心T3栋3108-3109单元。

三、债权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1.邮寄提交

债权人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管理人邮寄债权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3月5日17时00分前通过邮政快递送达至管理人,请在邮递单注明“定延鸿公司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备注:请使用邮政快递,不接受到付快递)。

2.现场提交:

债权人如前往 (略) 提交申报材料请在工作时间与联系人进行预约,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并请携带债权申报原件核对。

3.线上提交

债权人可以通过破 (略) (略) 申报债权(PC端 (略) 址:http://**,手机端债权申报:请扫描本公告后附件2的二维码小程序) 申报债权。未注册的须先注册;注册仅可以自然人身份注册;注册后可作为债权人或委托代理人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定延鸿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四、申报债权时应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详见《债权申报须知》(债权申报须知和债权申报材料样本可扫描本公告后附件3的二维码下载),债权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负责。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地点、时间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3月12日下午3: (略) (略) (略) 第十八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或其委托代 (略)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管理人名称:广东瀛磐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7号绿地金融中心T3栋3108-3109单元,联系人: 裴华军、曾华平,电话:*、0757-*。

附:1、(2025)粤0606破26号《公告》

2、手机端债权申报可微信扫码下方二维码


3、扫描下方二维码,可下载债权申报须知和债权申报材料样版


附件
(略) (略) 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公告.pdf 下载
(2025)粤0606破26号受理公告.pdf 下载
, (略) ,佛山

(略) (略) 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公告

(2025)定延鸿破管字第007号

2025年1月17日, (略) (略) (略) 裁 (略) (略) (以下简称“定延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5)粤0606破申160号】,并于2025年1月22日指定广东瀛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就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事宜,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

(略) (略) 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3月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鉴于债权申报、审查、确认需要较长的工作周期,请尽量提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材料)。

二、债权申报地址

(略) (略) (略) 17号绿地金融中心T3栋3108-3109单元。

三、债权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1.邮寄提交

债权人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管理人邮寄债权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3月5日17时00分前通过邮政快递送达至管理人,请在邮递单注明“定延鸿公司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备注:请使用邮政快递,不接受到付快递)。

2.现场提交:

债权人如前往 (略) 提交申报材料请在工作时间与联系人进行预约,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并请携带债权申报原件核对。

3.线上提交

债权人可以通过破 (略) (略) 申报债权(PC端 (略) 址:http://**,手机端债权申报:请扫描本公告后附件2的二维码小程序) 申报债权。未注册的须先注册;注册仅可以自然人身份注册;注册后可作为债权人或委托代理人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定延鸿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四、申报债权时应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详见《债权申报须知》(债权申报须知和债权申报材料样本可扫描本公告后附件3的二维码下载),债权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负责。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地点、时间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3月12日下午3: (略) (略) (略) 第十八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或其委托代 (略)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管理人名称:广东瀛磐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7号绿地金融中心T3栋3108-3109单元,联系人: 裴华军、曾华平,电话:*、0757-*。

附:1、(2025)粤0606破26号《公告》

2、手机端债权申报可微信扫码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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