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泽国镇锦泽佳苑17间商铺招租公告
招租人: | (略) 泽国镇山下陈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方式: | 竞价 |
标的: | (略) 泽国镇锦泽佳苑17间商铺 | 起始价: | 具体详附件1:17间商铺招租起始价 |
保证金: | 每间商铺保证金均为(略)万元人民币 | ||
简介: | 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标 (略) 泽国镇锦泽佳苑, (略) (略) 共计17间商铺,具体位置及建筑面积详见附件1及附件2。17间商铺按现状分别单独出租,用途为商业。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第二天开始计算装修期(装修期30天,实际装修期提前或延后均不调整租期),装修期结束后第二天开始计算租期(按公历计算),开始收取租金。 三、标的用途及要求 1、标的可用于商业,不得用于住宅及厂房,不得从事黄、赌、毒、走私、制假、售假等违法活动,以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的行业及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项目规定的要求,并具备相关部门办理的合法经营手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内承租需支付物业费给物业服务单位(收费标准(略)/m2·月)。 3、租赁期内,承租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安全,以防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4、本次租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支付。 5、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以后经营活动所需的所有手续,办理手续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协助办理。 6、租赁期内,承包方不得破坏标的的主体结构及出租方提供的相应配套设施和设备。 7、租赁期间,房屋及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负责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按年支付,每年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租金每年租金按承租方的中标价。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以后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下一年租金。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 ||
招租公告期: | 自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6日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 (略) 泽国镇山下陈公告栏、泽国镇农民信箱和《温岭 (略) 网站》(http:// wenlingky.com)公开发布。 | ||
竞价日期及地点: | 一、竞价日期: 另行通知 二、地点:另行通知 | ||
报名时间及办法 |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6日, 上午9:00- 11:00,下午2:00-5:00(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6日下午5:00)。 二、报名资料: 1、自然人报名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保证金缴纳凭证,保证金必须2025年2月5日下午16点前以竞价人名义交付至指定账户,逾期逾时不予接受报名。账户名: (略) 泽国镇山下陈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温岭农村商业银行泽国支行,账号:2010 0012 4639 229。 三、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第二条规定的资料, (略) 创业大厦1幢1202室( (略) (略) 1333号温岭 (略) )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四、资格审查合格后,可领取招租竞价文件。 | ||
对承租人的要求: | 1、承租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2、竞价成交后,承租人必须及时签订租赁合同。 | ||
联系方式: | 招租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先生(略) 代理机构:杨海平0576-(略)(温岭开元) |
招租人: | (略) 泽国镇山下陈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方式: | 竞价 |
标的: | (略) 泽国镇锦泽佳苑17间商铺 | 起始价: | 具体详附件1:17间商铺招租起始价 |
保证金: | 每间商铺保证金均为(略)万元人民币 | ||
简介: | 一、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标 (略) 泽国镇锦泽佳苑, (略) (略) 共计17间商铺,具体位置及建筑面积详见附件1及附件2。17间商铺按现状分别单独出租,用途为商业。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第二天开始计算装修期(装修期30天,实际装修期提前或延后均不调整租期),装修期结束后第二天开始计算租期(按公历计算),开始收取租金。 三、标的用途及要求 1、标的可用于商业,不得用于住宅及厂房,不得从事黄、赌、毒、走私、制假、售假等违法活动,以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的行业及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项目规定的要求,并具备相关部门办理的合法经营手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内承租需支付物业费给物业服务单位(收费标准(略)/m2·月)。 3、租赁期内,承租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安全,以防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4、本次租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支付。 5、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以后经营活动所需的所有手续,办理手续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协助办理。 6、租赁期内,承包方不得破坏标的的主体结构及出租方提供的相应配套设施和设备。 7、租赁期间,房屋及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负责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按年支付,每年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租金每年租金按承租方的中标价。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以后提前一个月一次性支付下一年租金。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 ||
招租公告期: | 自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6日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 (略) 泽国镇山下陈公告栏、泽国镇农民信箱和《温岭 (略) 网站》(http:// wenlingky.com)公开发布。 | ||
竞价日期及地点: | 一、竞价日期: 另行通知 二、地点:另行通知 | ||
报名时间及办法 |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6日, 上午9:00- 11:00,下午2:00-5:00(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6日下午5:00)。 二、报名资料: 1、自然人报名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保证金缴纳凭证,保证金必须2025年2月5日下午16点前以竞价人名义交付至指定账户,逾期逾时不予接受报名。账户名: (略) 泽国镇山下陈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温岭农村商业银行泽国支行,账号:2010 0012 4639 229。 三、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第二条规定的资料, (略) 创业大厦1幢1202室( (略) (略) 1333号温岭 (略) )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四、资格审查合格后,可领取招租竞价文件。 | ||
对承租人的要求: | 1、承租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2、竞价成交后,承租人必须及时签订租赁合同。 | ||
联系方式: | 招租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先生(略) 代理机构:杨海平0576-(略)(温岭开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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