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世贸路66号尚望名苑1幢07号地下自行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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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世贸路66号尚望名苑1幢07号地下自行车库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嵊州市世贸路66号尚望名苑1幢07号地下自行车库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2020)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自行车库
    实际用途 自行车库 房屋坐落 (略) (略) 66号尚望名苑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9.48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估价对 (略) (略) 66号尚望名苑。估价 (略) 区域周围基 础设施齐全,区域内有尚望名苑、碧桂园江湾1号、金樽名 (略) ,商业聚集度一般, (略) 实验小学、中信证券(兴盛街证券营业部)等设施,公共配套较齐全,自然环境较好。(摘自评估报告)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略) (略) 况一般,交通 较便利,距兴盛街约150米,对外交通状况较便捷。(摘自评估报告)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 (略)  (略) 66号尚望名苑地下自行车库,转让标的目前闲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略) 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本次报名 (略)  (略) 尚望 (略) 业主,报名时需在“浙交汇”系统中上传尚望 (略)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若未上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上传有误,则意向方报名将无法审核通过,所涉后果由意向方自行承担;另报名前意向方需 (略)  (略) 进行报名资格预审核,审核通过后,上传《资格预审核单》(详见附件清单)至“浙交汇”系统,若未上传或上传有误,则意向方报名将无法审核通过,所涉后果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4.自行车 (略) 域内已预留了通风、给排水、消防及配电等设施、设备,可能会对受让方正常使用该自行车库产生一定的影响。受让方已对自行车库的上述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对自行车库的现状表示认可,保证不损坏以上设施、设备并承诺放弃因以上设备、设施影响或可能影响自行车库使用而向转让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5.受让方在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社会道德,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施和不妨害公共利益,不得擅自改变自行车库现状和用途,且受让方需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6. (略) 因检修、维护管道等公共利益需借用受让方自行车库时,受让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7.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请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8.信息披露期:10个工作日。 9.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10.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竞买方,则:选择 动态报价的为: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注册地 (略) 三江街道 (略) 11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6C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7.39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至指定账户,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发票种类具体咨询转让方。 4.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实际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5.每个自行 (略) 制定, (略) 制定的标准收取,请意向方自行咨询。车位管理费不包含在自行车库款中,由受让方另 (略) 。自转让方通知的交付日的当日起,自行车库款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6.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报名竞价时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合同时的姓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 7.竞买人报名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成交后,签约人不得更改。 8.一本房产证有多位产权人的,仅能由一位产权人报名,且一本房产证只能成交一个自行车库,请意向方注意!若一本房产证成交多个自行车库的,则相关责任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3.意向 (略) 尚望 (略) 业主。 (执行标准:意向方报名时需上传尚望 (略)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资格预审单;意向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转让方确认)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3.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资格预审单.doc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傅先生 电话 0575-*
    传真 邮箱 *@*q.com、*@*63.com
    地址 (略) (略) (略) 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
    转让方 联系人 金益杰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嵊州经 (略) 浦南大道388号科创大楼1417 网址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嵊州市世贸路66号尚望名苑1幢07号地下自行车库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2020)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自行车库
    实际用途 自行车库 房屋坐落 (略) (略) 66号尚望名苑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9.48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估价对 (略) (略) 66号尚望名苑。估价 (略) 区域周围基 础设施齐全,区域内有尚望名苑、碧桂园江湾1号、金樽名 (略) ,商业聚集度一般, (略) 实验小学、中信证券(兴盛街证券营业部)等设施,公共配套较齐全,自然环境较好。(摘自评估报告)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略) (略) 况一般,交通 较便利,距兴盛街约150米,对外交通状况较便捷。(摘自评估报告)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 (略)  (略) 66号尚望名苑地下自行车库,转让标的目前闲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略) 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本次报名 (略)  (略) 尚望 (略) 业主,报名时需在“浙交汇”系统中上传尚望 (略)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若未上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上传有误,则意向方报名将无法审核通过,所涉后果由意向方自行承担;另报名前意向方需 (略)  (略) 进行报名资格预审核,审核通过后,上传《资格预审核单》(详见附件清单)至“浙交汇”系统,若未上传或上传有误,则意向方报名将无法审核通过,所涉后果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4.自行车 (略) 域内已预留了通风、给排水、消防及配电等设施、设备,可能会对受让方正常使用该自行车库产生一定的影响。受让方已对自行车库的上述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对自行车库的现状表示认可,保证不损坏以上设施、设备并承诺放弃因以上设备、设施影响或可能影响自行车库使用而向转让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5.受让方在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社会道德,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设施和不妨害公共利益,不得擅自改变自行车库现状和用途,且受让方需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6. (略) 因检修、维护管道等公共利益需借用受让方自行车库时,受让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7.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请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8.信息披露期:10个工作日。 9.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10.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竞买方,则:选择 动态报价的为: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注册地 (略) 三江街道 (略) 11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6C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7.39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至指定账户, (略) 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发票种类具体咨询转让方。 4.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实际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5.每个自行 (略) 制定, (略) 制定的标准收取,请意向方自行咨询。车位管理费不包含在自行车库款中,由受让方另 (略) 。自转让方通知的交付日的当日起,自行车库款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6.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报名竞价时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合同时的姓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 7.竞买人报名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成交后,签约人不得更改。 8.一本房产证有多位产权人的,仅能由一位产权人报名,且一本房产证只能成交一个自行车库,请意向方注意!若一本房产证成交多个自行车库的,则相关责任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3.意向 (略) 尚望 (略) 业主。 (执行标准:意向方报名时需上传尚望 (略)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资格预审单;意向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转让方确认)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3.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资格预审单.doc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傅先生 电话 0575-*
    传真 邮箱 *@*q.com、*@*63.com
    地址 (略) (略) (略) 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
    转让方 联系人 金益杰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嵊州经 (略) 浦南大道388号科创大楼1417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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