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金条、银条等公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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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金条、银条等公开转让

项目名称 一批金条、银条等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N0117QT(略) 产权子类型 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1-1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1-2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略).00(不含税)
评估基准日 2024-11-22
评估机构 江苏 (略)
转让底价(元) (略).00(不含税)
其他 标的现状

本次转让标的已由中国检 (略) (略) 鉴定,详见附件清单,详情请现场勘察。

以上关于标的物的描述和本公告相关图文信息主要来源于鉴定意见书,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现场查勘及交接为准。


特别
告知

一、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详见附件清单。转让标的所列全部照片及资产清单中物品名称、规格、标称品牌、外观特征、材质、重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实物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实际规格、品牌、外观、材质、重量、成色、品质及质量等以实际现状为准,交易所不对物品质量和真伪进行保证。标的资产以实际状况为准,交易所不对清单内资产的完好性和质量状况等负责。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质量、现状不符等为由要求调整转让成交价格或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

二、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不开具交易价款发票。

三、本次公开转 (略) 鉴定,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勘标的,并在已对标的状况完全知悉的情况下做出受让决策,交易所仅就资产现状与最终受让方进行交接。

四、交易所仅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受让条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对标的资产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自愿承担全部交易风险。凡参加报名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转让标的规格、品牌、外观、材质、重量、成色、品质、质量及瑕疵等全部现状。

五、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将按照项目公告、收购承诺函及其他相关交易规则的相 (略) 置交易保证金。

六、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已知、未知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且交易所收到受让方全部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后的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与交易所完成标的资产交接、搬离手续。受让方需提前联系交易所进行交付手续预约,并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在预约时间内与交易所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搬离手续,受让方逾期不办理交接、搬离手续的,交易所不负责保管,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本次标的资产交付后搬移、外运、协调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交易所不另行支付交付后搬移、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踏勘时间:2025年1月16日、23日09:00-11:00

踏勘地点: (略) (略) 梦都大街136号

踏勘联系人:朱经理 025-(略)

意向受让方需提前联系踏勘联系人进行预约登记后方可前往踏勘地点进行踏勘,并在预约的时间段内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前往踏勘地点。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1-10 17:00:00 至 2025-01-24 17:00:00
报名手续

一、交易方式为挂牌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 (略) 场网(E交易)(http://**.cn),按照《 (略) 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所(E交易)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三)授权委托书,法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四)其他材料。

转让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意向受让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三、项目设置资格条件或有其他要求的,交易所将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

四、竞买人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交易所( (略) )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六、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保 (略) 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略).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 (略) 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四、处置方式:

(一)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若出现以不了解数量、现状、不开票等情况为由推诿拖延,违反上述第三条“保证内容”相关情形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交易所有权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赔付给相关方,同时有权终结本项目 (略) 置转让标的。

(三)其他情况下保 (略) 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01/02/article_(略)5093.shtml)执行。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 (略)元以下(含(略)元),收费为500元; (略)元以上至(略)元以下(含(略)元),收费为1000元; (略)元以上,收费为基础服务费3000元加上底价部分0.8%加上溢价部分0.6%;以竞价方式交易但未产生溢价的,只收取基础服务费。
附件下载

清单.docx

收购承诺函.doc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朱经理
咨询电话 025-(略)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略) (略) 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略)
其 他 传真:025-(略)

项目名称 一批金条、银条等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N0117QT(略) 产权子类型 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1-1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1-2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略).00(不含税)
评估基准日 2024-11-22
评估机构 江苏 (略)
转让底价(元) (略).00(不含税)
其他 标的现状

本次转让标的已由中国检 (略) (略) 鉴定,详见附件清单,详情请现场勘察。

以上关于标的物的描述和本公告相关图文信息主要来源于鉴定意见书,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现场查勘及交接为准。

特别
告知

一、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详见附件清单。转让标的所列全部照片及资产清单中物品名称、规格、标称品牌、外观特征、材质、重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实物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实际规格、品牌、外观、材质、重量、成色、品质及质量等以实际现状为准,交易所不对物品质量和真伪进行保证。标的资产以实际状况为准,交易所不对清单内资产的完好性和质量状况等负责。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质量、现状不符等为由要求调整转让成交价格或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

二、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不开具交易价款发票。

三、本次公开转 (略) 鉴定,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勘标的,并在已对标的状况完全知悉的情况下做出受让决策,交易所仅就资产现状与最终受让方进行交接。

四、交易所仅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受让条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对标的资产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自愿承担全部交易风险。凡参加报名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转让标的规格、品牌、外观、材质、重量、成色、品质、质量及瑕疵等全部现状。

五、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将按照项目公告、收购承诺函及其他相关交易规则的相 (略) 置交易保证金。

六、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已知、未知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且交易所收到受让方全部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后的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与交易所完成标的资产交接、搬离手续。受让方需提前联系交易所进行交付手续预约,并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在预约时间内与交易所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搬离手续,受让方逾期不办理交接、搬离手续的,交易所不负责保管,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本次标的资产交付后搬移、外运、协调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交易所不另行支付交付后搬移、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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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25-(略)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略) (略) 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略)
其 他 传真:025-(略)
,江苏, (略) , (略) ,湖南,南京
项目名称 一批金条、银条等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N0117QT(略) 产权子类型 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1-1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1-2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略).00(不含税)
评估基准日 2024-11-22
评估机构 江苏 (略)
转让底价(元) (略).00(不含税)
其他 标的现状

本次转让标的已由中国检 (略) (略) 鉴定,详见附件清单,详情请现场勘察。

以上关于标的物的描述和本公告相关图文信息主要来源于鉴定意见书,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现场查勘及交接为准。


特别
告知

一、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详见附件清单。转让标的所列全部照片及资产清单中物品名称、规格、标称品牌、外观特征、材质、重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实物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实际规格、品牌、外观、材质、重量、成色、品质及质量等以实际现状为准,交易所不对物品质量和真伪进行保证。标的资产以实际状况为准,交易所不对清单内资产的完好性和质量状况等负责。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质量、现状不符等为由要求调整转让成交价格或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

二、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不开具交易价款发票。

三、本次公开转 (略) 鉴定,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勘标的,并在已对标的状况完全知悉的情况下做出受让决策,交易所仅就资产现状与最终受让方进行交接。

四、交易所仅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受让条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对标的资产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自愿承担全部交易风险。凡参加报名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转让标的规格、品牌、外观、材质、重量、成色、品质、质量及瑕疵等全部现状。

五、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将按照项目公告、收购承诺函及其他相关交易规则的相 (略) 置交易保证金。

六、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已知、未知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且交易所收到受让方全部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后的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与交易所完成标的资产交接、搬离手续。受让方需提前联系交易所进行交付手续预约,并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在预约时间内与交易所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搬离手续,受让方逾期不办理交接、搬离手续的,交易所不负责保管,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本次标的资产交付后搬移、外运、协调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交易所不另行支付交付后搬移、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踏勘时间:2025年1月16日、23日09:00-11:00

踏勘地点: (略) (略) 梦都大街136号

踏勘联系人:朱经理 025-(略)

意向受让方需提前联系踏勘联系人进行预约登记后方可前往踏勘地点进行踏勘,并在预约的时间段内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前往踏勘地点。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1-10 17:00:00 至 2025-01-24 17:00:00
报名手续

一、交易方式为挂牌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 (略) 场网(E交易)(http://**.cn),按照《 (略) 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所(E交易)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三)授权委托书,法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四)其他材料。

转让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意向受让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三、项目设置资格条件或有其他要求的,交易所将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

四、竞买人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交易所( (略) )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六、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保 (略) 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略).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 (略) 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四、处置方式:

(一)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若出现以不了解数量、现状、不开票等情况为由推诿拖延,违反上述第三条“保证内容”相关情形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交易所有权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赔付给相关方,同时有权终结本项目 (略) 置转让标的。

(三)其他情况下保 (略) 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01/02/article_(略)5093.shtml)执行。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 (略)元以下(含(略)元),收费为500元; (略)元以上至(略)元以下(含(略)元),收费为1000元; (略)元以上,收费为基础服务费3000元加上底价部分0.8%加上溢价部分0.6%;以竞价方式交易但未产生溢价的,只收取基础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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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25-(略)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略) (略) 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略)
其 他 传真:025-(略)

项目名称 一批金条、银条等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N0117QT(略) 产权子类型 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1-1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1-2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略).00(不含税)
评估基准日 2024-11-22
评估机构 江苏 (略)
转让底价(元) (略).00(不含税)
其他 标的现状

本次转让标的已由中国检 (略) (略) 鉴定,详见附件清单,详情请现场勘察。

以上关于标的物的描述和本公告相关图文信息主要来源于鉴定意见书,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现场查勘及交接为准。

特别
告知

一、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详见附件清单。转让标的所列全部照片及资产清单中物品名称、规格、标称品牌、外观特征、材质、重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实物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实际规格、品牌、外观、材质、重量、成色、品质及质量等以实际现状为准,交易所不对物品质量和真伪进行保证。标的资产以实际状况为准,交易所不对清单内资产的完好性和质量状况等负责。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质量、现状不符等为由要求调整转让成交价格或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

二、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不开具交易价款发票。

三、本次公开转 (略) 鉴定,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勘标的,并在已对标的状况完全知悉的情况下做出受让决策,交易所仅就资产现状与最终受让方进行交接。

四、交易所仅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受让条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对标的资产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自愿承担全部交易风险。凡参加报名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转让标的规格、品牌、外观、材质、重量、成色、品质、质量及瑕疵等全部现状。

五、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将按照项目公告、收购承诺函及其他相关交易规则的相 (略) 置交易保证金。

六、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已知、未知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且交易所收到受让方全部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后的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与交易所完成标的资产交接、搬离手续。受让方需提前联系交易所进行交付手续预约,并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在预约时间内与交易所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搬离手续,受让方逾期不办理交接、搬离手续的,交易所不负责保管,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本次标的资产交付后搬移、外运、协调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交易所不另行支付交付后搬移、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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