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F7W706江铃牌小型普通客车壹辆-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R2025ZJ* |
---|---|
项目名称 | 浙F7W706江铃牌小型普通客车*辆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转让标的 (略) | |
挂牌价格 | 5,5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5-01-27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略) (略) 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同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须在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30天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受让方须在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方可提车。 3、产权交易产生的交易费用、车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过户完成前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转让方承担,过户完成后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过户后由受让方继承(不包括机动车商业保险)。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保险转移登记手续。 6、受让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 (略) 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 (略) 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7、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车辆一旦外迁提档不得退档。 8、过户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9、本项目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
项目编号 | GR2025Z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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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浙F7W706江铃牌小型普通客车*辆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转让标的 (略) | |
挂牌价格 | 5,5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5-01-27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略) (略) 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同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须在取得产权交易凭证后30天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受让方须在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方可提车。 3、产权交易产生的交易费用、车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过户完成前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转让方承担,过户完成后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现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过户后由受让方继承(不包括机动车商业保险)。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保险转移登记手续。 6、受让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 (略) 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 (略) 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7、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车辆一旦外迁提档不得退档。 8、过户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转让方和组织人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 9、本项目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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