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鸿创路68号4号楼1005
(略) (略) 南 (略) 68号4号楼1005
GZ2025DG(略)
元/月/总面积
165.99 ㎡
2025-02-14
1-6 年
其他
可用作工业生产、研发办公及符合番禺工业经济 (略) 产业的行业,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扩大上述用途。
名企入驻,电梯房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
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每两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5%。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应在每月15日前把当月租金存入委托扣缴租金专用账户,或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后向承租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租金发票。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资产概述 | (略) (略) 南 (略) 68号4号楼604、702 (略) 物业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略) 南 (略) 68号4号楼1005 | 标 (略) 域 | (略)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165.99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1-6 年 |
免租期限 | 3个月 | ||
特色 | 名企入驻,电梯房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 | ||
权证编号 | (略)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略).9平方米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房屋:工业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略) (略)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是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1-27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8)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8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缴纳交易保证金且承租期最长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租赁期限按该意向方所报年限确认租赁期。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缴纳交易保证金且承租期最长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租赁期限按意向方所报年限确认租赁期,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最长意向承租年限的意向方,按以下交易方式,以最高报价确认成交价格。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承租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交易服务费为基础服务费加上增值服务费,承租方须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成交合同总租金的0.2%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中的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5%收取。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服务费不足人民币600元的由承租方补足。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物业租赁合同》。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略)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交易双方已签订的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的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如有不足,成交方应按租赁合同约定自行向出租方补足。 4.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5.符合资格的意向方所提交《意向书》报出的意向承租年限非所有意向方中最长年限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资格审核结束,且本所发布《 (略) (略) 南 (略) 68号4号楼X目出租年限征集情况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 (略) 退回。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含港澳台)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意向承租方如为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名下物业承租方(含已退租者),必须是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服从出租方管理者才具有报名资格,否则一经查出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 4.意向方须在报名时提交意向书明确承租年限。 5.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6.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对该物业进行现场查勘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及物业相关证照等各方面的情况,同时清楚了解出租方将按此现状交付。物业出租面积、范围以出租方在产权交易所公示的为准,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该公示的面积、范围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已事先考虑该物业的公示的面积、范围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范围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范围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范围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因上述原因可能产生的风险,如因此导致不能经营或不能实现其物业使用目的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与出租方无关。 2.承租方必须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完善工商证照等申领相关手续,相关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在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时须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首年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和首月的租金。该物业租金不含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公摊费等其他费用,已装修物业免租期为1个月,毛坯物业免租期为3个月。合同期内(含免租期)承租方仍须向该物 (略) 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摊费等费用。目前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10元/㎡/月(不含公共能耗费用)。 (略) 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等内容以出租方与广州国立铺 (略)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广州)有限公司签订的《番禺工业经济 (略) 信息产业中心项目物业租售代理运营服务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准。如合同期内, (略) 依法调整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承租 (略) 公布的新的价格支付。 4.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如需进行装修,须先向出租物业所在的 (略) 提交装修申请,经 (略) 审核准后方可动工,审核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动工, (略) 的审核导致承租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一切责任与后果与出租方无关。 5.租赁期间,如违反契约精神,出现拖欠租金、拖欠费用、不配合出租方安全检查等违约等情况,同一违约行为在一个租赁年度内出现两次或在租赁期间的违约行为累计达三次的,即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对该物业的优先承租权,且将列入出租方不受欢迎名单,不享有出租方名下所有物业的承租资格。 6.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查封、抵押情况。 7.若承租方有需要将该物业进行转租,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同时承租方与次承租方签订的合同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及附件交于出租方备案。 8.如意向承租方承租,相关一切手续及投入由意向承租方承担,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装修、消防等。意向承租方必须负责按政府有关规定完善消防报备、工商证照申领等相关手续。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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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委托方(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意向方须在报名时提交意向书明确承租年限。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意向方须在报名时提交意向书明确承租年限。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1.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版本签署《物业租赁合同》等。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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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
联系人 | 黄先生、刘先生 | ||
联系方式 | (020)(略)、(略)、(略) |
(略) (略) 南 (略) 68号4号楼1005
GZ2025DG(略)
元/月/总面积
165.99 ㎡
2025-02-14
1-6 年
其他
可用作工业生产、研发办公及符合番禺工业经济 (略) 产业的行业,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扩大上述用途。
名企入驻,电梯房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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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每两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5%。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应在每月15日前把当月租金存入委托扣缴租金专用账户,或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后向承租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租金发票。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资产概述 | (略) (略) 南 (略) 68号4号楼604、702 (略) 物业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略) 南 (略) 68号4号楼1005 | 标 (略) 域 | (略)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165.99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1-6 年 |
免租期限 | 3个月 | ||
特色 | 名企入驻,电梯房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 | ||
权证编号 | (略)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略).9平方米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房屋:工业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略) (略)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是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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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1-27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8)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8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缴纳交易保证金且承租期最长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租赁期限按该意向方所报年限确认租赁期。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缴纳交易保证金且承租期最长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租赁期限按意向方所报年限确认租赁期,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最长意向承租年限的意向方,按以下交易方式,以最高报价确认成交价格。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承租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交易服务费为基础服务费加上增值服务费,承租方须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成交合同总租金的0.2%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中的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5%收取。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服务费不足人民币600元的由承租方补足。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物业租赁合同》版本签署《物业租赁合同》。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略)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交易双方已签订的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的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如有不足,成交方应按租赁合同约定自行向出租方补足。 4.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5.符合资格的意向方所提交《意向书》报出的意向承租年限非所有意向方中最长年限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资格审核结束,且本所发布《 (略) (略) 南 (略) 68号4号楼X目出租年限征集情况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 (略) 退回。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含港澳台)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意向承租方如为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方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名下物业承租方(含已退租者),必须是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服从出租方管理者才具有报名资格,否则一经查出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 4.意向方须在报名时提交意向书明确承租年限。 5.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6.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对该物业进行现场查勘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及物业相关证照等各方面的情况,同时清楚了解出租方将按此现状交付。物业出租面积、范围以出租方在产权交易所公示的为准,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该公示的面积、范围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已事先考虑该物业的公示的面积、范围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范围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范围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范围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因上述原因可能产生的风险,如因此导致不能经营或不能实现其物业使用目的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与出租方无关。 2.承租方必须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完善工商证照等申领相关手续,相关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在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时须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首年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和首月的租金。该物业租金不含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公摊费等其他费用,已装修物业免租期为1个月,毛坯物业免租期为3个月。合同期内(含免租期)承租方仍须向该物 (略) 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公摊费等费用。目前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10元/㎡/月(不含公共能耗费用)。 (略) 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等内容以出租方与广州国立铺 (略)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广州)有限公司签订的《番禺工业经济 (略) 信息产业中心项目物业租售代理运营服务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准。如合同期内, (略) 依法调整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承租 (略) 公布的新的价格支付。 4.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如需进行装修,须先向出租物业所在的 (略) 提交装修申请,经 (略) 审核准后方可动工,审核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动工, (略) 的审核导致承租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一切责任与后果与出租方无关。 5.租赁期间,如违反契约精神,出现拖欠租金、拖欠费用、不配合出租方安全检查等违约等情况,同一违约行为在一个租赁年度内出现两次或在租赁期间的违约行为累计达三次的,即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对该物业的优先承租权,且将列入出租方不受欢迎名单,不享有出租方名下所有物业的承租资格。 6.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查封、抵押情况。 7.若承租方有需要将该物业进行转租,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同时承租方与次承租方签订的合同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及附件交于出租方备案。 8.如意向承租方承租,相关一切手续及投入由意向承租方承担,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装修、消防等。意向承租方必须负责按政府有关规定完善消防报备、工商证照申领等相关手续。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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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委托方(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委托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意向方须在报名时提交意向书明确承租年限。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意向方须在报名时提交意向书明确承租年限。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1.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版本签署《物业租赁合同》等。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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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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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黄先生、刘先生 | ||
联系方式 | (020)(略)、(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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