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京01破37号北京双得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5京01破37号北京双得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北京双得 (略)
破产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4年12月26日, (略) 第一 (略) 作出(2024)京01破申13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双得 (略) (以下简称“双得利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并依法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 具有一定的重整可能性,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本案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公开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
重点提示:本案目前为破产清算程序,若本次预招募成功,管理 (略) 将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本案也存在不能转为重整程序的可能。
一、预招募须知
1.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客观情况变化和实际需要变更本次预招募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与配合。
2.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可在足额支付报名保证金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4.本公告非要约文件,只作投资参考使用,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5.投资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和承担。
二、双得利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双得利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19日,登记 (略) (略) 场 (略) ,公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经营范围为加工、制造不锈钢制品;生产、加工机械配件;生产仪表等。该公司主营智能水电表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拥有完善的智能水表结算系统。该公司还通过申请专利权实现了核心技术的保护,并且,该公司仍在与部分客户及供应商开展业务合作,因此具有一定的重整可能性。
公司股东为彭明双(持股比例92%)、彭桂香(持股比例8%),实际控制人为彭明双。
(二)资产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根据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双得利公司账面资产价值为1.77亿元,主要是无形资产(智能水电表专利权),也包括生产设备、土地房产( (略) )、应收账款以及股权投资等其他资产。
(三)负债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根据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双得利公司账面负债为1.54亿元,此外该公司还为关联方提供了连带保证责任,因此还有部分表外负债。
(四)关联企业情况
(略) 北京双 (略) (90%)、北京双得利 (略) (60%)、重庆双得利 (略) (99%)、北京双 (略) (略) (49%)存在关联担保,未来该公司与关联企业具有合并破产的可能。
三、招募意向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犯罪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资格条件。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联合参与投资,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并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本预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条件中第(一)、(三)项设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应符合本预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条件中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条件。
(五)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六)管理人根据本项目工作开展的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预招募流程
意向投资人应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等向管理人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一)报名期限
报名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后至2025年3月5日,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见附件1)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综合实力、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投资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3.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 (略) 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投资人以往参与重整投资的经验等。
4.退还报名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5.送达地址确认信息:应包括意向投资人名称、有效的送达地址、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
6.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本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的,应提交章程、合伙协议或其他组织性文件以及有权决策机关作出的关于同意报名参与本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及相关授权的决议。
7.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还需提供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征信报告。
8.资信证明、银行账户资金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9.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10.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
11.承诺书:应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未执行完毕案件及最近三年内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截图)、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
12.同 (略) 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见附件4)。
意向投资人拟联合其他主体 (略) 投资项目的,应向管理人作出专项说明,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联合体协议和委托文件,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联合体参选的,应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三)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盖章后的扫描电子文档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并同步将上述报名资料盖章纸质版(一式五份)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至 (略) 。
管理人联系方式:
收件人:北京双得 (略) 管理人
联系地址: (略) (略) 芍药居北里101世奥国际中心B座1102
联系电话:#(范利亚律师),#(王泽钧律师),仅供投资人咨询报名。
联系邮箱:*@*ehenglaw.com(抄送:*@*ehenglaw.com及*@*ehenglaw.com)
五、意向投资人的确定
(一)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个工作日的补正期。
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的,管理人将于报名材料初步筛选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邮件(以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中提供的电话和邮箱为准)的形式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佰万圆整)至管理人账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将无法参与本案尽职调查并丧失参与预招募投资人遴选资格。意向投资人在缴纳保证金前应当与管理人确认其和管理人的账户信息。
(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期限为10日,自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完成《保密协议》并缴纳报名保证金之日起算。通过初步筛选并按时缴纳报名保证金且签署完成《保密协议》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 (略) 有关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工作应当在10日内全部完成,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参与尽职调查的人员,应提交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委托手续。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独立地对尽调结果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三)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结合尽职调查情况,按照管理人要求,围绕投资形式、金额、投资进度安排、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投资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合法性、可行性、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投资方案应装订成册,投资方案中应体现意向投资人的意志和授权(例如: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在投资方案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四)遴选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就投资款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具体投资方案以及重整相关事项,与管理人进行磋商。
如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为一家以上的,管 (略) 的监督指导下,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经济实力、投资方案等各项内容制定遴选方案,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并在广泛征求债权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预招募投资人,管理人将向经遴选确定的预招募投资人发送预招募投资人确认函,其应自收到预招募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意向协议。
如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仅有一家的,管理人有权根据其投资方案及其他相关情况,在广泛征求债权人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是否确定其为投资人。若确定其为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向经遴选确定的预招募投资人发送预招募投资人确认函,其应自收到预招募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意向协议。
如提交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均未被管理人确定为正式的意向投资人的,管理人保留另行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权利。
六、报名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佰万圆整)。
(二)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
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审查报名材料后将联系告知缴纳保证金。
(三)报名保 (略) 理
1.报名保证金为意向投资人为了参与投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履行保密承诺的保证金,并非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未按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的,不能参与尽职调查并丧失参与预招募投资人遴选资格。
2.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3.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投资方案前选择退出投资的,自书面提交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管理 (略) 退还报名保证金。
4.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程序因故无法继续推进的,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情况停止招募,并将在停止招募程序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退还报名保证金。
5.管理人遴选确定中选投资人后10个工作日内,中选投资人应当缴纳投资总额的20%作为投资保证金(报名保证金转为投资保证金并多退少补)。
6.其他意向投资人因未中选,管理人将在接到书面退还报名保证金的通知后, (略) 退还报名保证金。
7.投资人根本性违约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投资人资格并没收其报名保证金和投资保证金作为其违约的惩罚。
8. (略) 如果能够在清算程序间顺利招募投资人,则还需要通过申请清算转重整,进入重整程序,以及可能会涉及到合并重整程序,因此后续管理人可能会在新程序中再次发布投资人招募公告。如管理人发布了新的投资人招募公告,此前中选且缴纳了“投资保证金”的投资人原则上无需再次报名,直接成为双得利重整程序(或者双得利及关联企业合并重整程序)中的中选投资人。
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预招募的内容和安排等进行调整,相关调整情况管理人将及时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方。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公告预招募项目。
特此公告。
附:1.报名意向书(示范文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示范文本)
3.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
4.保密承诺函(示范文本)
北京双得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27日
北京双得 (略)
破产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4年12月26日, (略) 第一 (略) 作出(2024)京01破申13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双得 (略) (以下简称“双得利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并依法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 具有一定的重整可能性,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本案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公开预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
重点提示:本案目前为破产清算程序,若本次预招募成功,管理 (略) 将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本案也存在不能转为重整程序的可能。
一、预招募须知
1.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客观情况变化和实际需要变更本次预招募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与配合。
2.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可在足额支付报名保证金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4.本公告非要约文件,只作投资参考使用,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5.投资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和承担。
二、双得利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双得利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19日,登记 (略) (略) 场 (略) ,公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经营范围为加工、制造不锈钢制品;生产、加工机械配件;生产仪表等。该公司主营智能水电表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拥有完善的智能水表结算系统。该公司还通过申请专利权实现了核心技术的保护,并且,该公司仍在与部分客户及供应商开展业务合作,因此具有一定的重整可能性。
公司股东为彭明双(持股比例92%)、彭桂香(持股比例8%),实际控制人为彭明双。
(二)资产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根据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双得利公司账面资产价值为1.77亿元,主要是无形资产(智能水电表专利权),也包括生产设备、土地房产( (略) )、应收账款以及股权投资等其他资产。
(三)负债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根据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双得利公司账面负债为1.54亿元,此外该公司还为关联方提供了连带保证责任,因此还有部分表外负债。
(四)关联企业情况
(略) 北京双 (略) (90%)、北京双得利 (略) (60%)、重庆双得利 (略) (99%)、北京双 (略) (略) (49%)存在关联担保,未来该公司与关联企业具有合并破产的可能。
三、招募意向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显示具有投资资金实力的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犯罪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资格条件。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联合参与投资,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并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本预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条件中第(一)、(三)项设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应符合本预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条件中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条件。
(五)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六)管理人根据本项目工作开展的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预招募流程
意向投资人应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等向管理人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一)报名期限
报名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后至2025年3月5日,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见附件1)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综合实力、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投资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3.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 (略) 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投资人以往参与重整投资的经验等。
4.退还报名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5.送达地址确认信息:应包括意向投资人名称、有效的送达地址、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
6.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本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的,应提交章程、合伙协议或其他组织性文件以及有权决策机关作出的关于同意报名参与本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及相关授权的决议。
7.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还需提供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征信报告。
8.资信证明、银行账户资金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9.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10.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
11.承诺书:应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未执行完毕案件及最近三年内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截图)、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
12.同 (略) 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见附件4)。
意向投资人拟联合其他主体 (略) 投资项目的,应向管理人作出专项说明,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联合体协议和委托文件,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联合体参选的,应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三)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盖章后的扫描电子文档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并同步将上述报名资料盖章纸质版(一式五份)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至 (略) 。
管理人联系方式:
收件人:北京双得 (略) 管理人
联系地址: (略) (略) 芍药居北里101世奥国际中心B座1102
联系电话:#(范利亚律师),#(王泽钧律师),仅供投资人咨询报名。
联系邮箱:*@*ehenglaw.com(抄送:*@*ehenglaw.com及*@*ehenglaw.com)
五、意向投资人的确定
(一)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个工作日的补正期。
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的,管理人将于报名材料初步筛选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邮件(以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中提供的电话和邮箱为准)的形式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佰万圆整)至管理人账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将无法参与本案尽职调查并丧失参与预招募投资人遴选资格。意向投资人在缴纳保证金前应当与管理人确认其和管理人的账户信息。
(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期限为10日,自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完成《保密协议》并缴纳报名保证金之日起算。通过初步筛选并按时缴纳报名保证金且签署完成《保密协议》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 (略) 有关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工作应当在10日内全部完成,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参与尽职调查的人员,应提交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委托手续。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独立地对尽调结果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三)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结合尽职调查情况,按照管理人要求,围绕投资形式、金额、投资进度安排、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投资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合法性、可行性、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投资方案应装订成册,投资方案中应体现意向投资人的意志和授权(例如: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在投资方案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四)遴选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就投资款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具体投资方案以及重整相关事项,与管理人进行磋商。
如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为一家以上的,管 (略) 的监督指导下,综合考虑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经济实力、投资方案等各项内容制定遴选方案,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并在广泛征求债权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预招募投资人,管理人将向经遴选确定的预招募投资人发送预招募投资人确认函,其应自收到预招募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意向协议。
如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仅有一家的,管理人有权根据其投资方案及其他相关情况,在广泛征求债权人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是否确定其为投资人。若确定其为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向经遴选确定的预招募投资人发送预招募投资人确认函,其应自收到预招募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意向协议。
如提交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均未被管理人确定为正式的意向投资人的,管理人保留另行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权利。
六、报名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佰万圆整)。
(二)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
提交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审查报名材料后将联系告知缴纳保证金。
(三)报名保 (略) 理
1.报名保证金为意向投资人为了参与投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履行保密承诺的保证金,并非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未按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的,不能参与尽职调查并丧失参与预招募投资人遴选资格。
2.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3.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投资方案前选择退出投资的,自书面提交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管理 (略) 退还报名保证金。
4.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程序因故无法继续推进的,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情况停止招募,并将在停止招募程序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退还报名保证金。
5.管理人遴选确定中选投资人后10个工作日内,中选投资人应当缴纳投资总额的20%作为投资保证金(报名保证金转为投资保证金并多退少补)。
6.其他意向投资人因未中选,管理人将在接到书面退还报名保证金的通知后, (略) 退还报名保证金。
7.投资人根本性违约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投资人资格并没收其报名保证金和投资保证金作为其违约的惩罚。
8. (略) 如果能够在清算程序间顺利招募投资人,则还需要通过申请清算转重整,进入重整程序,以及可能会涉及到合并重整程序,因此后续管理人可能会在新程序中再次发布投资人招募公告。如管理人发布了新的投资人招募公告,此前中选且缴纳了“投资保证金”的投资人原则上无需再次报名,直接成为双得利重整程序(或者双得利及关联企业合并重整程序)中的中选投资人。
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预招募的内容和安排等进行调整,相关调整情况管理人将及时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方。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公告预招募项目。
特此公告。
附:1.报名意向书(示范文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示范文本)
3.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
4.保密承诺函(示范文本)
北京双得 (略)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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