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鲁0214破2号关于青岛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鲁0214破2号关于青岛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关于青 (略) 等五家公司
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年1月27日,山东 (略) (略) 作出(2024)鲁0214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青 (略) (“ (略) ”)、青岛青 (略) (“青波股份”)、青岛 (略) (“恒讯电缆”)、 (略) (“恒讯电线”)、青岛 (略) (“恒正电力”)(五家公司以下合称“债务人”)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为推动债务人破产重整成功,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现将相关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注册登记及股东情况
1. (略)
青 (略) 成立于1995年8月4日,注册资本为#万元, (略) (略) 公有资产管理中心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99.9%)、 (略) (略) 城阳镇北疃村民委员会认缴出资16.#元(占注册资本的0.1%),根据青正会验字[1999]第02-016号《验资报告》,截至1999年6月30日,注册资本均已实缴。法定代表人为周永恒,营业期限为1995年8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投资运营管理,企业经营管理,输变电产品开发研制,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代理,自有房产及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青波股份
青岛青 (略) 成立于1999年9月16日,注册资本为#元,其中青 (略) 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62.51%)、青岛 (略) 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28.89%)、 (略) (略) 公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7.74%)、于玲玲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0.43%)、青岛粉末涂料厂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0.43%),根据青正会验字[1999]第02-072号《验资报告》,截至1999年6月30日,注册资本均已实缴。法定代表人为周永恒,营业期限为1999年9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变压器类产品及配件、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及制造;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开发制造高低压电器产品,开发制造箱式变电站;安装:电器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恒讯电缆
青岛 (略) 成立于2002年1月9日,注册资本为#元,其中青 (略) 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92.11%)、周忠锋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7.89%),根据鲁润会事内验字[2002]第007号《验资报告》,截至2002年1月8日,注册资本均已实缴。法定代表人为王寿庆,营业期限为2002年1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电器装备用电线电缆、电力电缆、裸电线制造(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4.恒讯电线
(略) 成立于1989年1月1日,注册资本为#元,其中青 (略) 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82.81%)、周中利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17.19%),根据鲁润会事内验字[2002]第008号《验资报告》,截至2002年1月8日,注册资本均已实缴。法定代表人为周中利,营业期限为1989年1月1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漆包线、丝包线、纸包线、裸铜线、铜杆制造(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5.恒正电力
青岛 (略) 成立于1993年2月23日,注册资本为#元,其中青 (略) 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65%)、周正涛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25%)、周永照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5%)、王明庆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5%),根据青中才内验字[2005]第931号《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9月1日,注册资本均已实缴。法定代表人为姜康,营业期限为1993年2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制造:输变电设备及相关配件、电焊机、通用件、橡胶制品;钢构工程、建筑工程、水电暖工程;防腐保温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情况
1.资产情况
经管理人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债务人的清算价值共计#.#元。其中, (略) 的清算价值#.#元;青波股份的清算价值#.#元;恒讯电缆的清算价值5433.#元;恒讯电线的清算价值2130.#元;恒正电力的清算价值2798.#元。债务人主要资产为土地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 (略) (略) 不动产, (略) 为工业用途、1处为住宅用途,土地面积共计#.83平方米。3处不动产为 (略) 青岛城阳支行设立抵押,所涉债权本金共计#元;4处不 (略) 查封;
(2)青波股份 (略) 不动产,均为工业用途,土地面积共计#.7平方米。2处不动产分别为 (略) 青岛城阳支行、中国 (略) 青岛城阳支行设立抵押,所涉债权本金共计#.#元;2处不 (略) 查封;
(3)恒讯电缆 (略) 工业用途不动产,土地面积#平方米。该处不动产为青岛城阳农村合作银行东城支行设立抵押,所涉债权本金为#元;该处 (略) 查封;
(4)恒讯电线存在1宗工业用途土地,土地面积#平方米。该宗土地为 (略) 青岛城阳支行设立抵押,所涉债权本金为760.#元;该 (略) 查封;
(5)恒正电力 (略) 工业用途不动产,土地面积#平方米。该处不动产为 (略) 青岛城阳支行设立抵押,所涉债权本金为822.#元;该处 (略) 查封。
2.负债情况
债权申报期内(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2月2日),共有303户债权人进行了申报,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3,135,#。经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目前共计确认债权7,305,#。在管理人对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暂缓认定债权的进一步审查后, (略) 合并重整后对于原确认债权进 (略) 理,最后确认债权数额将有所调整,最终以债权人会议核查数据为准。
二、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了解债务人所在行业,具备较好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意向投资人近三年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略) 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报名机构为存续三年以下(含)企业法人,应按实际成立年限出具承诺;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联合参与投资,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并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采用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报名的,对联合体作为一个主体进行整体评价;
(五)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六)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向本公告中列明的管理人账户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佰万圆整);
(七)管理人根据本项目工作开展的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等向管理人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期限
报名起止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17:00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或进行新一轮的招募。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加盖公章,由联合体牵头投资人加盖骑缝章并提交。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要求补正。材料具体包括:
(1) 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 关于意向投资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惩戒对象、招募遴选期间遵守管理人安排等事项的承诺函(见附件2);
(3) 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结构等信息,如为联合体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投资人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4) 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4)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等。若报名机构为存续三年以下(含)企业法人,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
(5) 意向投资人承诺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的保密承诺函(见附件5);
(6) 意向投资人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请意向投资人注明单位全称及款项性质“ (略) 破产重整报名保证金”。
管理人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青 (略) 管理人
开户行: (略) 青 (略) 支行
账号:#
3.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资料盖章后的扫描电子文档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并同步将上述报名资料盖章纸质版用EMS快递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至 (略) 。
管理人联系方式:
收件人:青 (略) 管理人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666号名家美术馆三楼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incon.cn。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或者未缴纳报名保证金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应于管理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完成补正,逾期未能补正报名材料或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名。管理人将在初步筛选后,向通过形式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发出报名成功确认函。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申请且经管理人同意后可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工作应当在10日内全部完成。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调结果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结合尽职调查情况,按照管理人通知的时间要求,围绕投资形式、金额、投资进度安排、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投资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合法性、可行性、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投资方案应装订成册,投资方案中应体现意向投资人的意志和授权(例如: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在投资方案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五)遴选
(略) 的监督指导下组织遴选工作。管理人将依据投资意向书、投资方案评审筛选重整投资人,入选者应根据管理人要求缴纳投资意向金。
如提交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均未被管理人确定为正式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保留另行招募投资人的权利。
(六)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确定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应当自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拒绝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四、保 (略) 理
(一)报名保证金为参与投资、履行保密承诺的保证金,并非投资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的,不能参与尽职调查并丧失参与招募投资人遴选资格;
(二)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三)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投资方案前选择退出投资的,自提交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管理 (略) 退还报名保证金;
(四)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因故无法继续推进的,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情况停止招募,并将在停止招募程序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退还报名保证金;
(五)管理人遴选确定投资人后10个工作日内, (略) 退还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
(六)对于中选的重整投资人,自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全部转化为投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七)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已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投资履约保证金,管理人有权没收并作为债务人的破产财产:
1.意向投资人被管理人确定成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协议或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
2.重整计划草案最终 (略) 裁定批准后,该重整投资人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中的承诺, (略) 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
(八)重整计划草案最终 (略) 裁定批准的,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自动转为投资款项。
五、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情况调整招募流程;
(三)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四)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 (略) 的有关情况,需提交报名材料、承诺函并缴纳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可根据自身安排,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五)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六)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充,补充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意向投资人;
(七)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八)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发送各种通知、文件,均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相关通知或文件发送至意向投资人确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成功即视为有效送达。
上述提示事项是管理人根据现有资料、情况作出,管理人对提示事项的完整性,以及其他未提示事项,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公告招募项目。
特此公告
青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青 (略) 等五家公司
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年1月27日,山东 (略) (略) 作出(2024)鲁0214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青 (略) (“ (略) ”)、青岛青 (略) (“青波股份”)、青岛 (略) (“恒讯电缆”)、 (略) (“恒讯电线”)、青岛 (略) (“恒正电力”)(五家公司以下合称“债务人”)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为推动债务人破产重整成功,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现将相关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注册登记及股东情况
1. (略)
青 (略) 成立于1995年8月4日,注册资本为#万元, (略) (略) 公有资产管理中心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99.9%)、 (略) (略) 城阳镇北疃村民委员会认缴出资16.#元(占注册资本的0.1%),根据青正会验字[1999]第02-016号《验资报告》,截至1999年6月30日,注册资本均已实缴。法定代表人为周永恒,营业期限为1995年8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投资运营管理,企业经营管理,输变电产品开发研制,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代理,自有房产及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青波股份
青岛青 (略) 成立于1999年9月16日,注册资本为#元,其中青 (略) 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62.51%)、青岛 (略) 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28.89%)、 (略) (略) 公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7.74%)、于玲玲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0.43%)、青岛粉末涂料厂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0.43%),根据青正会验字[1999]第02-072号《验资报告》,截至1999年6月30日,注册资本均已实缴。法定代表人为周永恒,营业期限为1999年9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变压器类产品及配件、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及制造;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开发制造高低压电器产品,开发制造箱式变电站;安装:电器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恒讯电缆
青岛 (略) 成立于2002年1月9日,注册资本为#元,其中青 (略) 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92.11%)、周忠锋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7.89%),根据鲁润会事内验字[2002]第007号《验资报告》,截至2002年1月8日,注册资本均已实缴。法定代表人为王寿庆,营业期限为2002年1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电器装备用电线电缆、电力电缆、裸电线制造(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4.恒讯电线
(略) 成立于1989年1月1日,注册资本为#元,其中青 (略) 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82.81%)、周中利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17.19%),根据鲁润会事内验字[2002]第008号《验资报告》,截至2002年1月8日,注册资本均已实缴。法定代表人为周中利,营业期限为1989年1月1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漆包线、丝包线、纸包线、裸铜线、铜杆制造(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5.恒正电力
青岛 (略) 成立于1993年2月23日,注册资本为#元,其中青 (略) 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65%)、周正涛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25%)、周永照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5%)、王明庆认缴出资#元(占注册资本的5%),根据青中才内验字[2005]第931号《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9月1日,注册资本均已实缴。法定代表人为姜康,营业期限为1993年2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制造:输变电设备及相关配件、电焊机、通用件、橡胶制品;钢构工程、建筑工程、水电暖工程;防腐保温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情况
1.资产情况
经管理人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债务人的清算价值共计#.#元。其中, (略) 的清算价值#.#元;青波股份的清算价值#.#元;恒讯电缆的清算价值5433.#元;恒讯电线的清算价值2130.#元;恒正电力的清算价值2798.#元。债务人主要资产为土地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 (略) (略) 不动产, (略) 为工业用途、1处为住宅用途,土地面积共计#.83平方米。3处不动产为 (略) 青岛城阳支行设立抵押,所涉债权本金共计#元;4处不 (略) 查封;
(2)青波股份 (略) 不动产,均为工业用途,土地面积共计#.7平方米。2处不动产分别为 (略) 青岛城阳支行、中国 (略) 青岛城阳支行设立抵押,所涉债权本金共计#.#元;2处不 (略) 查封;
(3)恒讯电缆 (略) 工业用途不动产,土地面积#平方米。该处不动产为青岛城阳农村合作银行东城支行设立抵押,所涉债权本金为#元;该处 (略) 查封;
(4)恒讯电线存在1宗工业用途土地,土地面积#平方米。该宗土地为 (略) 青岛城阳支行设立抵押,所涉债权本金为760.#元;该 (略) 查封;
(5)恒正电力 (略) 工业用途不动产,土地面积#平方米。该处不动产为 (略) 青岛城阳支行设立抵押,所涉债权本金为822.#元;该处 (略) 查封。
2.负债情况
债权申报期内(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2月2日),共有303户债权人进行了申报,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3,135,#。经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目前共计确认债权7,305,#。在管理人对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暂缓认定债权的进一步审查后, (略) 合并重整后对于原确认债权进 (略) 理,最后确认债权数额将有所调整,最终以债权人会议核查数据为准。
二、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了解债务人所在行业,具备较好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意向投资人近三年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略) 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报名机构为存续三年以下(含)企业法人,应按实际成立年限出具承诺;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联合参与投资,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并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采用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报名的,对联合体作为一个主体进行整体评价;
(五)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六)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向本公告中列明的管理人账户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佰万圆整);
(七)管理人根据本项目工作开展的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等向管理人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期限
报名起止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17:00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或进行新一轮的招募。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加盖公章,由联合体牵头投资人加盖骑缝章并提交。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要求补正。材料具体包括:
(1) 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 关于意向投资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惩戒对象、招募遴选期间遵守管理人安排等事项的承诺函(见附件2);
(3) 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结构等信息,如为联合体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投资人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4) 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4)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等。若报名机构为存续三年以下(含)企业法人,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
(5) 意向投资人承诺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的保密承诺函(见附件5);
(6) 意向投资人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请意向投资人注明单位全称及款项性质“ (略) 破产重整报名保证金”。
管理人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青 (略) 管理人
开户行: (略) 青 (略) 支行
账号:#
3.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资料盖章后的扫描电子文档发送至管理人邮箱,并同步将上述报名资料盖章纸质版用EMS快递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至 (略) 。
管理人联系方式:
收件人:青 (略) 管理人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666号名家美术馆三楼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incon.cn。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或者未缴纳报名保证金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应于管理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完成补正,逾期未能补正报名材料或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名。管理人将在初步筛选后,向通过形式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发出报名成功确认函。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申请且经管理人同意后可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工作应当在10日内全部完成。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调结果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结合尽职调查情况,按照管理人通知的时间要求,围绕投资形式、金额、投资进度安排、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投资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合法性、可行性、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投资方案应装订成册,投资方案中应体现意向投资人的意志和授权(例如: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在投资方案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五)遴选
(略) 的监督指导下组织遴选工作。管理人将依据投资意向书、投资方案评审筛选重整投资人,入选者应根据管理人要求缴纳投资意向金。
如提交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均未被管理人确定为正式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保留另行招募投资人的权利。
(六)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确定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应当自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拒绝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
四、保 (略) 理
(一)报名保证金为参与投资、履行保密承诺的保证金,并非投资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的,不能参与尽职调查并丧失参与招募投资人遴选资格;
(二)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三)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投资方案前选择退出投资的,自提交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管理 (略) 退还报名保证金;
(四)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因故无法继续推进的,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情况停止招募,并将在停止招募程序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退还报名保证金;
(五)管理人遴选确定投资人后10个工作日内, (略) 退还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
(六)对于中选的重整投资人,自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全部转化为投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七)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已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投资履约保证金,管理人有权没收并作为债务人的破产财产:
1.意向投资人被管理人确定成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协议或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
2.重整计划草案最终 (略) 裁定批准后,该重整投资人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中的承诺, (略) 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
(八)重整计划草案最终 (略) 裁定批准的,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自动转为投资款项。
五、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情况调整招募流程;
(三)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四)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 (略) 的有关情况,需提交报名材料、承诺函并缴纳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可根据自身安排,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五)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以最终交付现状为准。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六)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充,补充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意向投资人;
(七)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八)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发送各种通知、文件,均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相关通知或文件发送至意向投资人确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成功即视为有效送达。
上述提示事项是管理人根据现有资料、情况作出,管理人对提示事项的完整性,以及其他未提示事项,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公告招募项目。
特此公告
青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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