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沪03破1139号关于上海童尊教育培训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上海 (略) 职工债权的公示
韩美玲以上海 (略) (以下简称“童尊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略) 第三 (略) 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略) 第三 (略) 于2024年12月12日裁定受理上海 (略) 破产清算一案【(2024)沪03破1139号】,并于2024年12月18日作出【(2024)沪03破1139号】决定书,指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上海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开展被申请人的破产清算工作。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5年1月26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年2月6日止。职工在公示期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上海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1、上海 (略) 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
姓名:王峥 联系电话:#
上海 (略) 职工债权清单
(2025年1月26日)
清偿顺序 | 序号 | 债权人 名称 | 债权申报金额 (单位:元) | 申 报 债 权 性 质 | 确认金额 (单位:元) | 备注 | |||
本金 | 利息 | 其他 | 合计 | ||||||
第一顺序 职工债权 | 1 | 李为亮 | 职工债权 | 933.00 | |||||
2 | 肖淑珺 | 职工债权 | # | ||||||
3 | 赵小萌 | 职工债权 | # | ||||||
4 | 柳士省 | 职工债权 | # | ||||||
5 | 穆晓玲 | 职工债权 | # | ||||||
6 | 苏一凡 | 职工债权 | # | ||||||
7 | 韩美玲 | 职工债权 | # | ||||||
8 | (略)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奉贤分中心 | 职工债权 | # | ||||||
9 |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 职工债权 | # |
关于上海 (略) 职工债权的公示
韩美玲以上海 (略) (以下简称“童尊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略) 第三 (略) 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略) 第三 (略) 于2024年12月12日裁定受理上海 (略) 破产清算一案【(2024)沪03破1139号】,并于2024年12月18日作出【(2024)沪03破1139号】决定书,指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上海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开展被申请人的破产清算工作。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5年1月26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年2月6日止。职工在公示期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上海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1、上海 (略) 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
姓名:王峥 联系电话:#
上海 (略) 职工债权清单
(2025年1月26日)
清偿顺序 | 序号 | 债权人 名称 | 债权申报金额 (单位:元) | 申 报 债 权 性 质 | 确认金额 (单位:元) | 备注 | |||
本金 | 利息 | 其他 | 合计 | ||||||
第一顺序 职工债权 | 1 | 李为亮 | 职工债权 | 933.00 | |||||
2 | 肖淑珺 | 职工债权 | # | ||||||
3 | 赵小萌 | 职工债权 | # | ||||||
4 | 柳士省 | 职工债权 | # | ||||||
5 | 穆晓玲 | 职工债权 | # | ||||||
6 | 苏一凡 | 职工债权 | # | ||||||
7 | 韩美玲 | 职工债权 | # | ||||||
8 | (略)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奉贤分中心 | 职工债权 | # | ||||||
9 |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 职工债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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