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湘01破58号湖南省随意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24湘01破58号湖南省随意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湖南省随意居 (略) 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湖南省随意居 (略) 债权人:
2025年1月8日,湖南省随意居 (略) 以书面形式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了《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追缴股东出资方案》,现将表决结果及后期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本事项经表决,出席会议的24人中,23人同意,1人反对。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比例为95.83%,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99.86%,同意人数和同意债权额均超过半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4条之规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表决通过。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事项经表决,出席会议的23人中,22人同意,1人反对。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比例为95.65%,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99.86%,同意人数和同意债权额均超过半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4条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通过。
《追缴股东出资方案》:本事项经表决,出席会议的24人中,22人同意,1人反对。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比例为91.67%,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89.64%,同意人数和同意债权额均超过半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4条之规定,《追缴股东出资方案》表决通过。
二、方案的执行和裁定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 (略) 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三款:“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 (略) 裁定认可”。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管理人将按照表决通过的方案执行开展后续工作,并 (略) 对方案予以裁定认可。湖南省随意居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27日
湖南省随意居 (略) 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湖南省随意居 (略) 债权人:
2025年1月8日,湖南省随意居 (略) 以书面形式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了《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追缴股东出资方案》,现将表决结果及后期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本事项经表决,出席会议的24人中,23人同意,1人反对。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比例为95.83%,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99.86%,同意人数和同意债权额均超过半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4条之规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表决通过。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事项经表决,出席会议的23人中,22人同意,1人反对。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比例为95.65%,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99.86%,同意人数和同意债权额均超过半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4条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通过。
《追缴股东出资方案》:本事项经表决,出席会议的24人中,22人同意,1人反对。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比例为91.67%,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89.64%,同意人数和同意债权额均超过半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4条之规定,《追缴股东出资方案》表决通过。
二、方案的执行和裁定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 (略) 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三款:“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 (略) 裁定认可”。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管理人将按照表决通过的方案执行开展后续工作,并 (略) 对方案予以裁定认可。湖南省随意居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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