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冀任告号
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冀任告号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666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106国道西侧、南石门桥村东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4.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4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666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12.*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6 | |||
起始价: | 1012.*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申请。授权他人竞买的,只接受现场授权和公证授权。 对上述拍卖宗地,法律、法规、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发改财金〔2016〕141号等文件另有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用地需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和供地政策,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满足环保要求。 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行实地踏勘拟出让的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其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文件的规定。 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情况、详细资料、出让条件、项目开(竣)工时间要求等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商品房销售 (略) (略) 场调控政策执行。 宗地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强 (略) 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建城建〔2019〕18号)要求,配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并按要求移交。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需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并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2月19日 到 (略) (略) 三楼318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2月19日 到 (略) (略) 三楼318室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9日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2月19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2月20日 10时0 (略) (略) 四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16时30分,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 (略) (略) 提交出让文件规定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从而不具备竞买资格。 2、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3、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20%的部分,应于5日内交清。 4、宗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5、宗地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6、其它相关内容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三楼318室
联 系 人: (略) (略)
联系电话:0317-*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任丘支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666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106国道西侧、南石门桥村东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4.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4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666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12.*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6 | |||
起始价: | 1012.*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申请。授权他人竞买的,只接受现场授权和公证授权。 对上述拍卖宗地,法律、法规、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发改财金〔2016〕141号等文件另有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用地需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和供地政策,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满足环保要求。 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行实地踏勘拟出让的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其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文件的规定。 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情况、详细资料、出让条件、项目开(竣)工时间要求等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商品房销售 (略) (略) 场调控政策执行。 宗地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强 (略) 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建城建〔2019〕18号)要求,配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并按要求移交。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需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并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2月19日 到 (略) (略) 三楼318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2月19日 到 (略) (略) 三楼318室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9日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2月19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2月20日 10时0 (略) (略) 四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16时30分,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 (略) (略) 提交出让文件规定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从而不具备竞买资格。 2、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3、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20%的部分,应于5日内交清。 4、宗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5、宗地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6、其它相关内容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三楼318室
联 系 人: (略) (略)
联系电话:0317-*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任丘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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