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海基产业园北区食堂五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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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前湾新区海基产业园北区食堂五年租赁权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5-01-28
挂牌截止时间2025-02-12
是否自动延牌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放弃或不涉及
价款支付要求
1、租金按半年度支付,实行“先付后用”的原则。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首付6个月的租金,以后每6个月租金应当在上期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予以付清。 2、履约保证金于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承租方需向宁波 (略) 按首年租金1.5%支付交易服务费。

3、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1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4、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 (略) 退回。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评议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6、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5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7、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8、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9、踏勘地点:宁波 (略) 海基产业园(北区)(提前一个工作日登记预约,统一安排踏勘。踏勘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和印章,《踏勘确认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未参与现场踏勘,谢绝报名。报名需上传电子版《踏勘确认书》(需经过出租方盖章))

10、看样时间:2025年2月8日。

11、合同详见附件,评议文件公告期间向经办人获取。

12、报名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将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综合评议时间2025年2月14日9点30分。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不再评议,按不低于挂牌价成交。

13、报名起止时间:公告日起至公告截止日15点前。

下载【其他披露内容】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由出租方委托宁波 (略) 对本项目进行经营管理。 2、出租方有权根据宁波 (略) 的考核结果及本合同约定,选择采取提前解除本合同、扣取没收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的其中一种或几种措施。 
二、交易方式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他 :综合评议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略) 上报名允许
现场审核时间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元。
履约保证金(略)元
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中兴支行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5-01-28
挂牌截止时间2025-02-12
是否自动延牌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放弃或不涉及
价款支付要求
1、租金按半年度支付,实行“先付后用”的原则。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首付6个月的租金,以后每6个月租金应当在上期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予以付清。 2、履约保证金于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承租方需向宁波 (略) 按首年租金1.5%支付交易服务费。

3、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1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4、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 (略) 退回。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评议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6、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5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7、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8、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9、踏勘地点:宁波 (略) 海基产业园(北区)(提前一个工作日登记预约,统一安排踏勘。踏勘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和印章,《踏勘确认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未参与现场踏勘,谢绝报名。报名需上传电子版《踏勘确认书》(需经过出租方盖章))

10、看样时间:2025年2月8日。

11、合同详见附件,评议文件公告期间向经办人获取。

12、报名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将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综合评议时间2025年2月14日9点30分。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方,不再评议,按不低于挂牌价成交。

13、报名起止时间:公告日起至公告截止日15点前。

下载【其他披露内容】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由出租方委托宁波 (略) 对本项目进行经营管理。 2、出租方有权根据宁波 (略) 的考核结果及本合同约定,选择采取提前解除本合同、扣取没收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的其中一种或几种措施。 
二、交易方式
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他 :综合评议
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承租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略) 上报名允许
现场审核时间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元。
履约保证金(略)元
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中兴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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