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1081破8号温岭市人民法院:2025浙1081破8号——浙江汇象泵业有限公司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5浙1081破8号温岭市人民法院:2025浙1081破8号——浙江汇象泵业有限公司

(略) (略)

公告

(2025)浙1081 破8 号

(略) (略) 根据仲利 (略) 的申请,于2025 年1 月26 日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一案,同日指定台州鸿瑞 (略) 担任管理人,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本案。 (略) 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3 月12 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 (略) 玉城 (略) 288 号203 铺台州鸿瑞 (略) ;联系电话:#;联系人:欧阳汶)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系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略)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 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文书等所有资料,因不履行或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 年3 月21 日上午9 时00 分在 (略) (略) 第十八审判庭(地址: (略) (略) 198 号)或非现场方式(具体以管理人通知为准)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浙江, (略)

(略) (略)

公告

(2025)浙1081 破8 号

(略) (略) 根据仲利 (略) 的申请,于2025 年1 月26 日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一案,同日指定台州鸿瑞 (略) 担任管理人,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本案。 (略) 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3 月12 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 (略) 玉城 (略) 288 号203 铺台州鸿瑞 (略) ;联系电话:#;联系人:欧阳汶)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系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略)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 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文书等所有资料,因不履行或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 年3 月21 日上午9 时00 分在 (略) (略) 第十八审判庭(地址: (略) (略) 198 号)或非现场方式(具体以管理人通知为准)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浙江,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