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九江街98号明园九龙湾花园33#住宅楼1单元102室含车位使用权对外转让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九江街98号明园九龙湾花园33#住宅楼1单元102室含车位使用权对外转让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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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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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X2024ZC(略)C1 | 监测编号 | JX2024(略) |
标的名称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九江街98号明园九龙湾花园33#住宅楼1单元102室(含车位使用权)对外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482.2632 |
挂牌日期 | 2025-02-0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2-18 |
资产概述 | 标的房产 (略) 红 (略) 九江街98号明园九龙湾花园33#住宅楼1单元102室,建筑面积301.33㎡,建筑结构为钢混,配套设施包含附属地下室车位编号B152、B153。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标的状态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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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某单位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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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2-05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由江西省产权交 (略) 络竞价,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被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交易价款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委托方)指定收款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交付时状态进行转让。涉及转让标的资产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等,详见江西老楼房 (略) 出具的老楼评字[2024]G072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房地产估价报告》等相关文件请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查阅。 2.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将转让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资产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委托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资产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资产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资产移交的凭据。意向受让方请自行实地看样,意向受让方未看样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3.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所 (略) 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转让方(委托方)对过户不做任何承诺。 4.标的资产交易及权属变更时的实际面积以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勘察确认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资产成交及成交金额。 5.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全部承担。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6.对本次转让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资产使用的水、电、物业、车位费等欠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费用请受让方至相关单位查询核实,明确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其他未列明的费用承担情况。上述欠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委托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自愿承担全部交易风险。转让方(委托方)与省产权交易所不对标的质量和真伪进行甄别,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即视为对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2.【交易税费】(1)相关税费按照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规定缴纳,变更过户、补办土地出让等相关税费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涉及税收的,受让方按国家规定承担。(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略) 络竞价方式的,则受让方还需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规定标准的50%收取。(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3.【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略) http://**进行项目报名,通过受让资格审查后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4.【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咨询电话:策划竞价中心0791-(略);0791-(略);0791-(略)。 5.【合同签订】本项目为罚没资产,不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交付】标的房屋以现状进行交付,受让方需自行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因受让方的原因无法办理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手续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应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0.(略)万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收款账号 | 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报名登记后在个人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 发生以下(2)—(6)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委托方)合法权益的; (4)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5)未按照公告约定完成资产交接的;(6)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交易价款,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办理完成全部标的的交接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报名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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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万先生、胡女士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91-(略)、0791-(略)、0791-(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略) 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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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联合收购协议(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响应该项目受让条件的材料(若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 ||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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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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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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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X2024ZC(略)C1 | 监测编号 | JX2024(略) |
标的名称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九江街98号明园九龙湾花园33#住宅楼1单元102室(含车位使用权)对外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482.2632 |
挂牌日期 | 2025-02-0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2-18 |
资产概述 | 标的房产 (略) 红 (略) 九江街98号明园九龙湾花园33#住宅楼1单元102室,建筑面积301.33㎡,建筑结构为钢混,配套设施包含附属地下室车位编号B152、B153。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标的状态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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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某单位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略)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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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2-05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由江西省产权交 (略) 络竞价,网络竞价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被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交易价款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委托方)指定收款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交付时状态进行转让。涉及转让标的资产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等,详见江西老楼房 (略) 出具的老楼评字[2024]G072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房地产估价报告》等相关文件请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查阅。 2.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将转让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资产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委托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资产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资产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资产移交的凭据。意向受让方请自行实地看样,意向受让方未看样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3.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所 (略) 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转让方(委托方)对过户不做任何承诺。 4.标的资产交易及权属变更时的实际面积以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勘察确认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资产成交及成交金额。 5.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全部承担。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6.对本次转让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资产使用的水、电、物业、车位费等欠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费用请受让方至相关单位查询核实,明确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其他未列明的费用承担情况。上述欠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委托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自愿承担全部交易风险。转让方(委托方)与省产权交易所不对标的质量和真伪进行甄别,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即视为对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2.【交易税费】(1)相关税费按照房产所在地税务部门规定缴纳,变更过户、补办土地出让等相关税费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涉及税收的,受让方按国家规定承担。(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略) 络竞价方式的,则受让方还需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规定标准的50%收取。(3)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3.【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略) http://**进行项目报名,通过受让资格审查后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4.【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咨询电话:策划竞价中心0791-(略);0791-(略);0791-(略)。 5.【合同签订】本项目为罚没资产,不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交付】标的房屋以现状进行交付,受让方需自行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因受让方的原因无法办理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手续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应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0.(略)万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收款账号 | 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报名登记后在个人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 发生以下(2)—(6)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委托方)合法权益的; (4)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5)未按照公告约定完成资产交接的;(6)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交易价款,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办理完成全部标的的交接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报名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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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万先生、胡女士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91-(略)、0791-(略)、0791-(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略) 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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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联合收购协议(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响应该项目受让条件的材料(若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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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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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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