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豫05破5号申报债权+一债会公告
(略) (略)
公 告
(2025)豫05破5号
本院根据张凯的申请于2024年12月24日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2025年1 (略) 指定河南骏腾 (略) 管理人。 (略) 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2月22日前,向 (略) 管理人(通信地址: (略) (略) 沃金国际大厦9楼河南骏腾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372-#、#;联系人:卢律师)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3月5日9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具体地点将另行确定并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略) (略)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略) (略)
公 告
(2025)豫05破5号
本院根据张凯的申请于2024年12月24日裁定受理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2025年1 (略) 指定河南骏腾 (略) 管理人。 (略) 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2月22日前,向 (略) 管理人(通信地址: (略) (略) 沃金国际大厦9楼河南骏腾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372-#、#;联系人:卢律师)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3月5日9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具体地点将另行确定并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略) (略)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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