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馨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宜宾翠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宜国资交易〔2025〕3号 |
|
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2025年2月6日 - 2025年3月4日 ) |
报名时间 | 2025年2月6日10:00-2025年3月4日15:00 |
竞价时间 | 2025年3月5日10:00 -2025年3月5日12:10 (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3月5日10:00-12:00 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3月5日12:00-12:10) |
资审文件上传时间 | 2025年2月6日10:00 - 2025年3月4日15:00 |
资格审查时间 | 2025年3月4日15:00 - 2025年3月4日18:00 |
序号 | 转让比例 | 标的名称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1 | 45% | 宜宾翠和 (略) 45%股权 | 185.13 | 3 | 0.5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 (略) (略) 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交易须知 (一) (略) (略) (以下简称本中心)接受转让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本 (略) 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仅仅基于本中心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受让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转让项目的《转让公告》及交易须知。 (三)“ (略) 国有资产电子竞价交易系统”为本中心指 (略) ,意 (略) 参与项目交易。 (四)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 (略) 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 (略) 上注册 (略) 上报名和参与竞价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五)本须知的最终解 (略) (略) 。 |
三、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宜宾翠和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略) 8号1幢1层2# |
法定代表人 | 谭新福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物业管理 |
社会统一信用 代码 | #MA6AL28K1U |
经营规模 | 微型 |
职工人数 | 130 |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1 | 宜宾坤和 (略) | 55% |
2 | 宜宾馨禹 (略) | 45% |
主要财务 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2023年度审计报告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253.05 | 253.38 | 240.70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641.10 | 486.85 | 154.25 |
审计机构 | 四川君一会计 (略) |
以下数据出自 2024年5月31日财务报表(□月报 □季报 □年报)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816.20 | 406.06 | 410.14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四川源和源房地产 (略) |
核准或备案日期 | 2024年9月13日 |
评估机构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31日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值 |
总资产 | 816.20 | 817.46 |
总负债 | 406.06 | 406.06 |
净资产 | 410.14 | 411.40 |
本次转让比例 | 45% | 对应评估值 | 185.13 |
重大事项及 其他披露内容 | 一、重大债权债务 本次转让不影响宜宾翠和 (略) 的公司法人主体资格,不会因本次转让而使得宜宾翠和 (略) 的相关债权、债务发生变更或转移。 二、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三、其它披露内容 1、截止2024年5月31日,翠和公司注册资本为#元,实缴资本#元。其中,馨禹公司持股45%,实缴金额#。因馨 (略) 的45%股权尚未出资到位即尚有#元出资未实缴,受让方承担剩余#元出资的实缴义务及未缴纳的违约责任。 2、翠和公司现存在 (略) 理工伤事件。 3、翠和公司本次转股,无职工安置问题。 4、股东优先购买权:宜宾坤和 (略) 享有优先购买权。 5、期间损益:宜宾馨禹 (略) 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6、相关税费承担:产权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由#方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股权变更登记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无保留价 |
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宜宾馨禹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安阜街 (略) 1号岷 (略) 1幢1层4号 |
法定代表人 | 郭智勤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 |
组织机构代码 | #MA62AABG2L |
所属行业 | 物业管理 |
经济类型 | 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略) 国有资产 (略)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略) 国有资产 (略) |
批准文件名称 及文号 | (略)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会议议定事项通知【2024】4-2 |
批准文件类型 | 会议纪要 |
转让方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决议、董事会决议 |
转让方内部决策文件名称 | 宜宾翠禹房 (略) 2024 年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第6期)、 (略) (略)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意向受让方 资格条件与 交易条件 | 意向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转让; 3.意向受让方须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00元);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1.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 (略) (略) 直接划转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交易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在相关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债 (略) 置: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
六、报名 |
报名事项 | 一、意向受让方须先办理数字证书 (略) ,操作流程详见“ (略) 公共资源 (略)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二、 (略) 为“ (略) 国有资产电子竞价交易系统”,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前完成如下流程,操作步骤可见附件: (一)注册登录; (二)意向登记及缴纳保证金; 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意向登记及保证金缴纳(优先购买权人上传身份证、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并行使权利。) (三)提交资格申请文件。 需在规定时间上 (略) ,并在资格审查开始时携带身份证原件、申请文件纸质原件及数字 (略) (略) 4楼第二开标厅进行资格审查。 一、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现场查勘确认书(见附件); (6)交易保证金缴纳回执。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书(见附件); (2)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捺印);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捺印); (4)现场查勘确认书(见附件); (5)交易保证金缴纳回执。 |
七、竞买方式 √公开竞价 □其他() |
公开竞价有关事项 | 如征集到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一般竞买人和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则以起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一般竞买人和行使优先购买权人)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信息发布终止。 |
地点 | (略) 国有资产电子竞价交易系统 |
加价幅度 | 5000元或5000元的整倍数 |
相关说明 | 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或以上意向受让方的有效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按照公告规定的限时竞价开始时间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 自由竞价:取得报价资格的意向受让人在公告规定的自由竞价时 (略) 上交易 (略) 上报价。初次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规定数额或其整数倍。在自由竞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若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10分钟。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当前价格即为最高报价。(例:某项目在进入限时竞价期〈时间为10分钟,当前最高报价为#元人民币〉后,在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内若有新的有效报价,则10分钟重新计时。若10分钟内无新的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元人民币报价即为最高报价。) 特别提示: (1)如意向受让方在自由竞价期内未进行报价,则不能参与限时竞价。 (2)意向受让方请注意起始价、加价幅度及货币单位(因网络竞价系统设置的最低报价为起始价,故第一位报价的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 (3)在当前最高报价为意向受让方所有时,也可选择是否再次报价。 (4)自由竞价或限时竞价时间段内,请实时关注最高报价。 (5)如限时竞价期无意向受让方报价, (略) 络竞价系统确定自由竞价期的最高报价方为受让方。 (6)报价期结束,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 (略) 络竞价终结。 优先购买权: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即在本项目中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资质条件、同等出价的基础上可以优先受让。 |
八、资格审查 |
审查方式 (勾选) | √前审 | 提示: 1.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参与资格审查时,若资格审查资料未按本文件要求提供或未提交齐全的,可在系统规定截止时间前补充材料,线下提交材料的需在资格审查小组规定时间补充相关材料,但只能补充1次。 2.若资格审查方式为前审的,未参加资格前审或参加但审查不合格的,无法参与公开竞价。 |
九、受让程序 |
第一步:确定受让方。一是有效最高价成交;二是有效最高价必须高于或等于保留价(若有);三是资格审查合格。上述三条同时满足且经转让方确认后,方可成交。 第二步: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价结束后受让方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一式三份并加盖双方公章(自然人捺印),交易中心、受让方、转让方各执一份。 第三步:签订相关交易合同。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相关交易合同。 第四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合同生效后,交易中心将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五步:交纳转让价款。根据《产权交易合同》要求缴纳价款。 第六步:出具交易凭证。 (略) (略) 为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七步:转让方、受让方按照约定移交标的。 |
十、 (略) 置 |
(一)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相关交易合同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勾选), (略) (略) 直接划转到转让方指定帐户;其余未竞得人保证金将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二)当出现下列情形时, (略) (略) 、转让方可以以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以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受让方(或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略) 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且过错方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或进行虚假竞价响应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 (略) (略) 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受让方未参加资格后审或参加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成功参与竞价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放弃受让的; 6.意向受让方违反在申请受让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承诺的; 7.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和《转让公告》及附件相关规定,影响竞价公正性的。 8.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
十一、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以附件为准) |
十二、联系信息 |
(一)转让方: 联系人:尧女士 ;联系电话:0831-# 地 址: (略) (略) 菜坝镇幸福绿园党群服务中心11楼 (二) (略) (略) 联系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0831-# 地 址: (略) (略) (略) 民中心四楼 (三)网络 (略) ( (略) )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31-# |
十三、免责申明 |
一、 (略) (略) 将委托人提供的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不能视为对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本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我中心提请意向受让方认真查验标的和阅读涉及本项目转让的相关资料(如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等),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地查勘、咨询相关部门等方式多方了解标的的所有情况,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价值、质量、权证办理及过户、转让标的接收、拆除、清运、搬离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做出自己的判断。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的相关情况,认可项目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竞价结果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略) (略) 在此郑重声明:不对标的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不对标的的品质承担担保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及时关注项目动态和本中心信息通知, (略) 络竞价的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 (略) 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参与竞价或因自备的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出现以下情况, (略)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竞价活动的时间以报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由于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报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等原因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二)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因下列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转让方、市场监管、司法等监管部门 (略) 络报价中止或终止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 (1)交易系统服 (略) 络、 (略) (略) 络出现故障的; (2)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3)因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4)通过本中心指定终端参与竞价活动时客户端出现故障的; (5)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6)接到挂牌申请人或有权部门作出的暂缓竞价通知的。 四、当上述第三条第(三)款问题解决后, (略) (略) 将视情况终止报价或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知各意向受让方。 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一)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的起始价为暂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原最高有效报价者享有继续竞价时起始价优先权; (二)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