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馆承租权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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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馆承租权拍租公告

宁海县缑城中学游泳馆承租权竞价公告

编号:25wl029

经宁 (略) 审核批准,受宁海县缑城中学委托,本公司将对宁海县缑城中学游泳馆承租权 (略) 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1. 本标的物坐落于宁海县桃源街 (略) 590号宁海县缑城中学内(以实地看样为准)。

序号

坐落地点

承租期限(月)

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宁海县桃源街 (略) 590号宁海县缑城中学内

54

12.29

1.5

2. 承租方根据房屋现状,按消防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项目,办理好环保、安监、消防等相关手续,经营的审批手续办理及涉及费用自行负责。

3. 承租方负责游泳馆的日常运营、提供学校教学服务等项目。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下达赛事组织、中考考点服务等政策性任务指令时,承租方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并全面承担与之对应的服务工作及相关责任(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4. 租赁期以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正式进场开始计算(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二、标的看样时间:2025年2月12日(下午14:00—16:00)统一组织看样,集合地点:宁海县桃源街 (略) 590号,联系电话:赵(略)。

三、标的详细信息,承租条件和报名手续等详见“ (略) 上交易系统”。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1. 竞租人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竞租人应具有三年及以上游泳池承包或运营经验。

五、竞租人报名前资格预审须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资格预审资料提供时间:2025年2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至2025年2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

提交地点:宁海县桃源街 (略) 590号

联系人:赵,联系电话:(略)

4、资格预审是否通过将另行通知。

六、竞价保证金:

1. 竞租人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一律由竞租人在报名 (略) 账户以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本中心账户;

2.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 (略) 押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支行;

账号:(略)(略)。

3.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上午9:00至 2月19日下午16:00。

七、报名方式:

1、报名前须携带宁海县缑城中学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至宁海县桃源街 (略) 5号5楼511室办理相关事宜;

2、资格预审通过后,竞租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在报名时限内登录“ (略) 上交易系统” (http://**:8085/PRESystem/),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买登记(不予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

八、竞价方式及时间

1. 受让方式:本次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 (略) 上, (略) 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 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2月20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3. 竞租人报名成功与否,以 (略) 发送的确认短信(竞价人登录账号、密码)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 竞租者须于竞价时 (略) 站进行竞价,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九、咨询电话:0574—(略)

0574—(略)

宁海县 (略)

2025年2月7日

宁海县缑城中学游泳 (略) 络竞价须知

经宁 (略) 审核批准,受宁海县缑城中学委托,本公司将对宁海县缑城中学游泳馆承租权 (略) 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1. 本标的物坐落于宁海县桃源街 (略) 590号宁海县缑城中学内(以实地看样为准)。


序号

坐落地点

承租期限(月)

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承租押金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宁海县桃源街 (略) 590号宁海县缑城中学内

54(2025年3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止)

12.29

10

1.5

2. 承租方负责游泳馆的日常运营、提供学校教学服务等项目。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下达赛事组织、中考考点服务等政策性任务指令时,承租方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并全面承担与之对应的服务工作及相关责任(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3. 租赁期以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正式进场开始计算(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二、报名须知

1. 本次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 (略) 上, (略) 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 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上午9:00至 2月19日下午16:00。

3. 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2月20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4. (略) 址:“ (略) 上交易系统”(http://**:8085/PRESystem/)。

5. 有意参加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 (略) 银行卡转账缴入本中心账户。本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支行,账号:(略)(略),收款单位:宁海县 (略) 押金专户。

6. 保证金到帐后,竞租人可进入“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络报名。

7. 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竞买人登记表》。

8. 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租人手机上,竞租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租的标的点击确认。

9. 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保证金金额,如果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则提示报名成功。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到竞租人填写的手机号码里。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三、竞租须知

1. 竞租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网络竞价时间内登录“ (略) 上交易系统”,系统会另行发送手机验证码,竞租人凭手机验证码进入报价页面,竞价人须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2. 参与竞价活动的竞租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 (略) 络环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竞租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输入新的手机验证码。

3. 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4. 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

5. 本次竞价采用多次报价的方式,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竞价原则。竞价未结束前,竞租人可多次报价。

6. 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当前的最高价且必须是1000元的整倍数(竞价页面无人报价时,竞租人第一次可以报标的底价)。

7. 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租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8. 竞价时间截止时,当前最高报价的竞租人即为竞得人。竞得人须按系统提示点击成交确认书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点击的,系统将视作竞得人默认并发布成交公示。

9. 竞价类型为明投时,在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10. 竞租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租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宁海县 (略) 上交易系统的用户, (略) 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租人本人的行为,由竞租人自行负责。因竞租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报名及竞价过程中, (略) 络系统发生故障,由本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具体报名及竞价时间再做另行通知,详细情况可届时与本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略)。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及时调整竞价时间、中止或终结项目:

1. 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2. 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期结 (略) 上设置错误的;

3.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五、保 (略) 理

1. 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2. 如经竞价未依法中标取得租赁权的,在竞价结果公示期届满五个工作日后(即2025年2月28日)返回已缴纳的保证金,由本中心退还到原账户,不计利息。

3. 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承租押金的,本次交易 (略) 理,保证金不予返还。

六、承租人应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标的相应的承租押金,该承租押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外,租期到期后经委托方对游泳池及附属设施设备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承租方,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放弃承租权,承租押金将不予返回。

七、付款方式:

竞得人于2025年2月28日当日16:00前(竞价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付清成交款(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按实际成交价2%的比例支付)及承租押金。

以上价款均通过本中心账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宁海县 (略) 押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支行,账号:(略)(略)。

八、竞价成交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妥善维护游泳池及场内设施设备,自行承担设施设备维修的费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须将委托方提供的房屋和附属设施应完好交回,否则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要对游泳池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承租 (略) 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九、租赁合同解除、终止或合同期满承租方不再承租该游泳池时,未形成附合的承租方增添的装饰装修物、附属设施设备等添置物归承租方所有,由承租人在自上述情形发生7日内自行拆除搬迁,但承租人拆除时不得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影响房屋的牢固程度。承租人逾期未拆除搬迁的,视为承租方放弃对上述装饰装修物、附属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已形成附合的承租方增添的装饰装修物和附属设施设备等添置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向委托方主张任何补偿。

十、游泳池返还

1. 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时,委托方将对该承租权进行重新向社会公开竞拍,如承租人未报名参加竞拍或未竞得时,承租人应在期满七天内返还该游泳池及相关设施。

2. 承租人返还该游泳池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委托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十一、竞价成交的标的,由承租人(竞价成交人)和委托人自行办理交接手续,对于标的物应缴纳税款及其他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争议,由承租人(竞价成交人)和委托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我中心概不负责。

十二、竞租成功者成为承租人后,承租人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经营项目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等手续,并同委托方签订租房协议后方可根据营业执照上批准的营业范围从事商业经营。

十三、竞租成功者成为承租人后,该承租人与其审批的经营执照主体对抛投标条件、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十四、承租期间的承租房修理及产生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负责,我中心和委托方概不负责(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十五、在租赁期间,若因政府规划拆建、资产变卖或上级单位政策性指令等非委托方因素致使租赁物合同须发生变更,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与服从,且不得就因前述情形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向出租方提出索赔主张。

宁海县 (略)

宁海县缑城 (略) 游泳馆承租合同(样本仅供参考)


(略)方:宁海县缑城中学

注册地址:宁海县桃源街 (略) 590号

法定代表人:王再宾


(略)方(承租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充分协商,就宁海县缑城中学游泳馆承租权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以兹(略)(略)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目的和宗旨

随着体育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国家对体育的重视,游泳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体育教育课程和考核项目。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游泳课程需求,提升游泳教学质量,并优化资源配置,(略)方将游泳馆承租(略)方运营并管理,(略)方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支撑。

第二条:服务内容

1.游泳馆泳池项目概况:

1.1 该项 (略) 域为一层长25米标准4泳道游泳池( (略) 域)及负一层泳池配套设施设备。

1.2 该项目现有设施设备:循环水泵、过滤砂缸、毛发过滤器、加热机组、加热水泵、自动投药、水质检测仪、监控系统、泳池专用三集一体除湿机、吧台、置物柜、沙发、茶几、更衣柜、更衣凳等。

1.3 该项目现有配套用房:男女卫生间、浴室、更衣室、浸脚池、办公等场所。

1.4 (略)方负责游泳馆的日常运营、学校教学及承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令的任务。

1.5(略)方应承诺在进场提供服务前落实《卫生许可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证件的办理事宜。

1.6为保障服务及时性,(略)方应接(略)方通知后60分钟内可到达学校解决相关问题。

2.游泳馆泳池的开放时间:

2.1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游泳馆泳池的开放时间,默认每天9:00—21:00,具体开放时间在本时间段内(略)方学校另有安排的,根据(略)方学校相关书面通知进行调整。

2.2除日常清洁消毒外,合同期内(略)方每年为游泳馆泳池进行集中保养清理,保养清理期间不对外开放,(略)方应提前予以公示并做好保养清理期间的相关业主配合工作,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使用要求。

2.3若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下达赛事组织、中考考点服务等政策性任务指令时,不对外开放,(略)方需提供对应服务并无条件配合(略)方的相关需求。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 年 月 日起至2029年8月31日止。

4.该项目的服务内容:

4.1 服务内容:为学校提供安全救生、泳池水系统设备运行、水质管理、卫生救护、开关门秩序维护、场地保洁、后期培训等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救生: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具有救生资质的救生员,定期对救生员进行业务培训。

(2)泳池水系统设备运行及水质管理:及时清洗游泳池过滤砂缸,每周2次定期检查循环水泵工作情况,保 (略) 理设备、吸污设备的正常运行。配置专业游泳 (略) 理人员,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控制水质,每天对游泳池水质检测1次并记录,每周进行不少于1次 (略) 理,坚决杜绝水质浑浊、刺激性氯味、臭氧异味及绿藻等现象的发生。

(3)场地秩序维护及保洁:秩序维护与保洁范围为游泳馆 (略) 域,确 (略) 域秩序井然、人身财产安全;整体环境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烟头等杂物,地面清爽、无明显污渍水渍。

(4)卫生救护:配备创可贴、消炎、防暑降温、急救等必备药物,为游泳者提供基本的卫生服务和伤病急救,急救必备药物由服务商承担。

(5)配 (略) 域内的各种警示标牌、制定完备的方案预案以及规章制度,包括管理规定、救生员工作守则、池水清洁消毒制度、游泳池紧 (略) 理预案、卫生制度、水处理机房工作流程等。

(6)场馆服务:按照学校的要求,为学生免费开设每班每周1节游泳课程,并承担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按照学校的要求,为学校免费培训游泳训练队;本学校学生参加本馆游泳培训费给予8折优惠,游泳票价5折优惠;本校教职工工会会员享受免费游泳健身活动;若学校自行开展游泳课程则配备救生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学生无溺水等安全事件发生。

(7)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下达赛事组织、中考考点服务等政策性任务指令时,全面承担与之对应的服务工作及相关责任。

4.2人员配置必须符合学校限定岗位及人数(不得低于),并接受(略)方考勤监核,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岗位名称

主要职责及要求

人数

备注

1

前台

主要负责前台接待、游泳人员的登记、拖鞋发放、财务管理以及计费管理系统的操作等。

1

2

保洁

主要负责游泳馆泳池项目的卫生保洁工作

2

一男一女

3

安保

开关门、泳池外的秩序维护等

1

4

水质运行

负责泳池水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1

5

泳池项目主管

负责该项目运行的总体协调与领导

1

6

救生员(含1名救生员主管)

负责泳池内秩序管控、溺水事故紧急救援等工作。具备从事游泳场馆救生工作经验,熟悉游泳场馆的安全制度和游泳场所管理办法

5

需具有救生员岗位资质

合计

11

5.该项目的双方权责:

5.1 (略)方权责:

(1)(略)方确定游泳馆工作人员岗位人数的下限,(略)方不得突破。

(2)(略)方负责在(略)方办理游泳馆卫生许可等相关资质过程中,为(略)方提供相关文件。

(3)因(略)方原因所造成的事故、伤害事件,(略) (略) 理并承担经济损失。如(略)(略)双方均有责任,双方共同负责协商解决。

(4)(略)方负责承担泳池项目概况中现有设施设备的一次性投入。(略)方承担游泳馆水电消耗,(略)方有权提出节能降耗指标并要求(略)方配合完成。

(5)(略)方对(略)方员工考勤、服务质量、救护安全、卫生环境、设备维护等拥有监督、 (略) 罚权力。

(6)游泳馆开放时间、服务内容、校内师生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略)方制定,(略)方有责提供专业建议供(略)方参考。项目运营的所有收入进入(略)方指定账户,(略)方不得弄虚作假。

(7)(略)方负责对游泳馆 (略) 、运动场进行硬隔离,(略)方在(略)方指定范围内开展运营项目,以确保不影响学 (略) 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保 (略) (略) 财产安全及人身安全。

(8)(略)方在以下情况发生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1)(略)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须承担的义务;

2)(略)方有严重损害(略)方权益的行为;

3)(略)方未按合同规定缴纳经营权承租费;

4)年度考核不合格,仍整改不到位的。

解除合同情况一旦发生,(略)方有权要求(略)方在规定日期内退出游泳馆并完成向(略)方的移交工作,(略)方协助办理移交离馆手续。

5.2 (略)方责任:

(1)(略)方负责办理游泳场馆管理资质和各类许可证,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并主动接受主管部门检查。

(2)(略)方必须做好游泳教学、训练、日常健身以及各种比赛、考试任务的救护安全、卫生达标(保证水质)、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等工作。

(3)如遇学校临时活动,(略)方无条件服从与配合。

(4)(略)方必须接受(略)方的监督管理,所聘用人员需经(略)方审查、备案,泳池开放期间当值人员到岗率不得低于80%、缺勤无人岗位种类不得高于2个;不得擅自改变服务时间、服务性质,对外培训、承接比赛由(略)(略)双方另行约定。协议期内,(略)方的管理权不得转交第三方。

(5)(略)方对游泳馆泳 (略) 域内消防安全及环境卫生安全负全责。

(6)(略)方负责所属员工的安全、职业道德规范、日常生活管理教育,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和体育馆各项规定。

(7)(略)方须树立服务育人的思想,做到规范服务、耐心周到、说话和气、礼貌待人,严禁与师生发生争执,如有员工违规,(略)方应当按照(略)方 (略) 罚直至更换不合格员工。

(8)(略)方应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所属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履行相应义务。因此发生的一切劳动争议由(略)方承担,如果(略)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略)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在游泳馆泳池项目正式启动运营之前,(略)方应当对场地进行全面安全排查。若发现场地存在安全隐患,(略)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略)方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略)方负责整改。若(略)方在安全排查过程中未提出整改意见,则视为场地已安全交付,若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因此出现人身安全问题,责任由(略)方承担。在游泳馆泳池项目运行过程中,(略)方必须购买公众责任险, (略) 域范围内出现的人身事故(伤、残、溺亡)和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略)方全权负责 (略) 理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由(略)方负责。

(10)在游泳馆泳池项目正式启动运营之前,(略)方有义务对该项目概况中现有的全部设施设备予以清点,并开展安全检查以及运行状况调试工作。若在此过程中发现存在设施设备缺失或故障的情形,相应的维护工作和费用由(略)方负责。

(11)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妥善维护游泳池及场内设施设备,自行承担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须将委托方提供的房屋和附属设施应完好交回,否则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要对游泳池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承租 (略) 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12)租赁合同解除、终止或合同期满承租方不再承租该游泳池时,未形成附合的承租方增添的装饰装修物、附属设施设备等添置物归承租方所有,由承租人在自上述情形发生7日内自行拆除搬迁,但承租人拆除时不得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影响房屋的牢固程度。承租人逾期未拆除搬迁的,视为承租方放弃对上述装饰装修物、附属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已形成附合的承租方增添的装饰装修物和附属设施设备等添置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向委托方主张任何补偿。

(13)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时,委托方将对该承租权进行重新向社会公开竞拍,如承租人未报名参加竞拍或未竞得时,承租人应在期满七天内返还该游泳池及相关设施。

(14)承租人返还该游泳池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委托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15)(略)方要销售游泳馆票、卡必须报(略)方同意,控制销售总量,并建立台账。所有钱款账目不得弄虚作假,并接受(略)方检查。

(16)(略)方有责配合完成节能降耗指标等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游泳馆节能指标不低于全校节能指标均值。

(17)(略)方在合同履行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略)方自行承担。

6.运营要求

6.1、承租期间内,游泳池水电费据实由(略)方承担。游泳场馆的安保和保洁由(略)方负责。

6.2、承租期间内,(略)方有权使用游泳池(如学生游泳测试,一年不超过2次教工集体性活动等),(略)方须无条件支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6.3、(略)方如在承租前及承租期间对游泳池进行必要的装修、维修、环境营造(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淋浴设备、地面、墙面、卫生间等),(略)方须提前将装修、环境营造策划方案报(略)方审核、备案,经(略)方同意后方可实行,相关费用由(略)方承担。

6.4、(略)方对游泳池的装修、环境营造等过程中不得改变游泳池及附属设施的结构。

6.5、承租期间内,不得改变场地经营用途;不得改变游泳池结构;不得利用场地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不得经营与游泳培训无关的内容;不得在游泳池内及外围出售食品;不得以(略)方名义进行招生或乱收培训费。如有上述任一情形发生,(略)方有权解除协议。

6.6、(略)方须在游泳场馆正式运营前办好当年年度游泳池公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略)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略)元,其中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略)元。如在承租期间内发生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略)方承担,与(略)方无关。

6.7、承租期间内,(略)方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文明经营,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略)方的管理与监督。根据游泳池开放的相关标准,(略)方须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教练员、助教员、救生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并配齐各项安全设施(如救生圈、防滑垫等),游泳池水质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8、(略)方须负责办理游泳池经营需要的卫生许可证、高危许可证和人员健康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因证件手续不全、卫生不达标、安全等问题 (略) 罚或罚款,由(略)方承担,与(略)方无关。

6.9、承租期间内,(略)方须按相关标准配备管理人员和安全员负责游泳池的日常经营活动。在游泳池开放经营前把工作人员名单与健康证明材料报(略)方备案,严格执行人员的审查制度,杜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游泳池开放经营期间内,确保不影响学 (略) 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保 (略) (略) 财产安全及人身安全。

6.10、在租赁期间,若因政府规划拆建、资产变卖或上级单位政策性指令等非(略)方因素致使租赁物合同须发生变更,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与服从,且不得就因前述情形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向出租方提出索赔主张。

6.11、承租人承租期间开展预付卡业务的,须按《浙江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7、游泳场馆运营收益由(略)方全额收取,游泳场馆运营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社会人员的日常游泳费用收入、课程运营收入、冠名及授权、市场开发、广告招商等(略)方因使用游泳场馆获得的所有相关收入。

8、若承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赛事组织、中考考点服务等政策性指令服务时,仅可收取用于维护活动项目正常运营秩序的基本费用,包括水电费、按实际需求聘用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等,不得收取场地费、承办费等其他费用。

9、(略)方将游泳馆运营权授予(略)方,为确保(略)方能够按照合同要求规范运营,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略)方的合法权益以及游泳馆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考核细则对(略)方每年进行考核。

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考核标准

分值(分)

得分

人员配备及基本要求

(略)方是否按游泳馆不同时间段开放不同泳池的需求配备满员救生员

一人不满足扣1分

5

所聘用的救生队员是否都取得国家承认的救生员资质

一人不满足扣1分,以此类推

5

聘用的救生工作人员是否符合劳动部门的有关用工规定,墙上公示工作人员照片并在人员上岗时佩戴证件上岗

一人不满足扣1分

5

救生队上岗工作人员是否穿着统一的救生工作服

一人不满足扣1分,以此类推

5

制度建设

(略)方是否建立救生队管理制度、救生员管理制度、溺 (略) 理制度,并建立台账

不满足一项扣2分

6

是否建立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请假制度、换班制度并每月建立台账

不满足扣1分,以此类推

3

管理质量

救生队每季度最少需安排一次全体救生员进行水上救生演练,并做好相关台账。

不满足扣1分,以此类推

5

救生员遇受伤、溺水事故时,没有按《游泳馆紧急情况应急预案》正确地施救,进行违规操作

不满足不得分

5

救生员严格遵守游泳馆各项规定,不得无故进入与工作 (略) 域

不满足扣1分,以此类推

5

游泳馆闭馆前救生队人员不得私自先行离开或下班,上下必须按时签到,由员工专用通道离开游泳馆,不得无故逗留。

发现一起扣1分,以此类推

5

救生队员上班及休息期间不得在游泳馆经营范围内抽烟。

发现一起扣1分,以此类推

4

上岗救生员是否携带好口哨、救助用工具等必须物品

发现一起扣1分,以此类推

4

救生员上岗期间看书籍杂志报纸,玩手机、玩电脑、打电话、听音乐等影响正常救生工作的情况。

发现一起扣1分,以此类推

4

救生员上班期间在泳池内吃食物、喝饮料、打瞌睡

发现一起扣1分,以此类推

4

救生队人员随意调班、顶班,有事不请假,故意旷工;

发现一起扣1分,以此类推

4

救生员上班期间与同事或游泳者随意长时间交谈、指导他人游泳,偏离注意力。

发现一起扣1分,以此类推

4

救生队及队员个人不得私自开设培训班或私自兼职教练(包括休息期间)

发现一起扣1分,以此类推

4

全年投诉率是否达标(≤3起满分;≤5起扣2分;≤7起扣4分;超过7起不得分)

少于等于3起得满分;少于等于5起扣2分;少于等于7起扣4分;超过7起不得分

5

发生投诉事件不 (略) 理;引起群体性事件或不良影响的。

发现一起扣3分

3

安全责任

全年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不得分

15

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溺水等重大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无责任单方面终止合作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评分员: 核分员:

考核说明:

(1)按年度考核,考核得分在85分(含)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略)方在整改期限内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略)方有权无责任单方面终止合作合同。

(2)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溺水等重大安全事故,(略)方有权无责任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略)方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相应损失。

第三条:年度合同总价

本项目年度合同承租费总价为人民币每年 万元整(¥ 万元/年)。

注:年度合同总价明确仅为年度经营权承租费。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承租经营和服务项目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以保障项目能够正常运行。此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经费、日常维护费用(其中涵盖各类药品、助剂等)、卫生救护费用、公众责任险费用以及办公宣传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

第四条:合同款的支付

先付后用。

1、(略)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略)方支付全部首年度经营权承租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鉴于承租方需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和相关运营证件办理等事宜,出租方同意给予承租方为期2个月的免租期,免租期从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首年度经营权承租费自2025年5月1日起计算。

2、首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略)方向(略)方支付全部第二年度经营权承租费,以此类推。最后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略)方向(略)方支付至房产租赁到期日2029年8月31日止,按实际租赁月数结算,结算方式为年租赁费/12个月*实际租赁月数。(略)方付款至(略)方指定账户后,(略)方根据账户信息开具相应发票。

第五条:承租押金

承租人应支付(略)元的承租押金,该承租押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外,租期到期后经委托方对游泳池及附属设施设备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承租方,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放弃承租权,承租押金将不予返回。承租押金在合同签订前由(略)方付款至(略)方指定账户。

条:违约责任

1、(略)方逾期支付合同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略)方每日偿付未付价款万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2、(略)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略)方权责履行责任的,(略)方有权按照合同总额的日均价(日均价=合同总价/270天)扣除受影响期间的违约金;因(略)方未按合同履责导致重大教学事故、严重影响正常教学进程、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略)方有权按照合同总额日均价的双倍扣除受影响期间的违约金,由此可能产生的校外场地租赁费、运营损失、诉讼成本(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费、律师费等)等,由(略)方承担。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略)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略)方有权要求(略)方改正。(略)方须在(略)方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整改并接收二次核查,直至整改达标;(略)方拒绝改正的,(略)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条:不可抗 (略) 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略) (略) 解决。


条: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条: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一式 份,(略)方执 份,(略)方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略)方(需方):宁海县缑城中学(公章)

(略)方(供方):(公章)

(略)方代表:

(签字)

(略)方代表:

(签字)

地址: 宁海 (略) 590号

地址:

邮编: (略)

邮编:

电话: 0574-(略)

电话:

传真: /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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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缑城中学游泳馆承租权竞价公告

编号:25wl029

经宁 (略) 审核批准,受宁海县缑城中学委托,本公司将对宁海县缑城中学游泳馆承租权 (略) 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1. 本标的物坐落于宁海县桃源街 (略) 590号宁海县缑城中学内(以实地看样为准)。

序号

坐落地点

承租期限(月)

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宁海县桃源街 (略) 590号宁海县缑城中学内

54

12.29

1.5

2. 承租方根据房屋现状,按消防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项目,办理好环保、安监、消防等相关手续,经营的审批手续办理及涉及费用自行负责。

3. 承租方负责游泳馆的日常运营、提供学校教学服务等项目。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下达赛事组织、中考考点服务等政策性任务指令时,承租方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并全面承担与之对应的服务工作及相关责任(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4. 租赁期以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正式进场开始计算(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二、标的看样时间:2025年2月12日(下午14:00—16:00)统一组织看样,集合地点:宁海县桃源街 (略) 590号,联系电话:赵(略)。

三、标的详细信息,承租条件和报名手续等详见“ (略) 上交易系统”。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1. 竞租人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竞租人应具有三年及以上游泳池承包或运营经验。

五、竞租人报名前资格预审须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资格预审资料提供时间:2025年2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至2025年2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

提交地点:宁海县桃源街 (略) 590号

联系人:赵,联系电话:(略)

4、资格预审是否通过将另行通知。

六、竞价保证金:

1. 竞租人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一律由竞租人在报名 (略) 账户以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本中心账户;

2.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 (略) 押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支行;

账号:(略)(略)。

3.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上午9:00至 2月19日下午16:00。

七、报名方式:

1、报名前须携带宁海县缑城中学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至宁海县桃源街 (略) 5号5楼511室办理相关事宜;

2、资格预审通过后,竞租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在报名时限内登录“ (略) 上交易系统” (http://**:8085/PRESystem/),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买登记(不予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

八、竞价方式及时间

1. 受让方式:本次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 (略) 上, (略) 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 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2月20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3. 竞租人报名成功与否,以 (略) 发送的确认短信(竞价人登录账号、密码)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 竞租者须于竞价时 (略) 站进行竞价,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九、咨询电话:0574—(略)

0574—(略)

宁海县 (略)

2025年2月7日

宁海县缑城中学游泳 (略) 络竞价须知

经宁 (略) 审核批准,受宁海县缑城中学委托,本公司将对宁海县缑城中学游泳馆承租权 (略) 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1. 本标的物坐落于宁海县桃源街 (略) 590号宁海县缑城中学内(以实地看样为准)。


序号

坐落地点

承租期限(月)

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承租押金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宁海县桃源街 (略) 590号宁海县缑城中学内

54(2025年3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止)

12.29

10

1.5

2. 承租方负责游泳馆的日常运营、提供学校教学服务等项目。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下达赛事组织、中考考点服务等政策性任务指令时,承租方有义务予以积极配合,并全面承担与之对应的服务工作及相关责任(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3. 租赁期以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正式进场开始计算(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二、报名须知

1. 本次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 (略) 上, (略) 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 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上午9:00至 2月19日下午16:00。

3. 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2月20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4. (略) 址:“ (略) 上交易系统”(http://**:8085/PRESystem/)。

5. 有意参加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 (略) 银行卡转账缴入本中心账户。本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支行,账号:(略)(略),收款单位:宁海县 (略) 押金专户。

6. 保证金到帐后,竞租人可进入“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络报名。

7. 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竞买人登记表》。

8. 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租人手机上,竞租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租的标的点击确认。

9. 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保证金金额,如果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则提示报名成功。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到竞租人填写的手机号码里。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三、竞租须知

1. 竞租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网络竞价时间内登录“ (略) 上交易系统”,系统会另行发送手机验证码,竞租人凭手机验证码进入报价页面,竞价人须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2. 参与竞价活动的竞租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 (略) 络环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竞租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输入新的手机验证码。

3. 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4. 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

5. 本次竞价采用多次报价的方式,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竞价原则。竞价未结束前,竞租人可多次报价。

6. 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当前的最高价且必须是1000元的整倍数(竞价页面无人报价时,竞租人第一次可以报标的底价)。

7. 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租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8. 竞价时间截止时,当前最高报价的竞租人即为竞得人。竞得人须按系统提示点击成交确认书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点击的,系统将视作竞得人默认并发布成交公示。

9. 竞价类型为明投时,在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10. 竞租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租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宁海县 (略) 上交易系统的用户, (略) 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租人本人的行为,由竞租人自行负责。因竞租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报名及竞价过程中, (略) 络系统发生故障,由本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具体报名及竞价时间再做另行通知,详细情况可届时与本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略)。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及时调整竞价时间、中止或终结项目:

1. 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2. 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期结 (略) 上设置错误的;

3.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五、保 (略) 理

1. 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2. 如经竞价未依法中标取得租赁权的,在竞价结果公示期届满五个工作日后(即2025年2月28日)返回已缴纳的保证金,由本中心退还到原账户,不计利息。

3. 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承租押金的,本次交易 (略) 理,保证金不予返还。

六、承租人应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标的相应的承租押金,该承租押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外,租期到期后经委托方对游泳池及附属设施设备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承租方,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放弃承租权,承租押金将不予返回。

七、付款方式:

竞得人于2025年2月28日当日16:00前(竞价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付清成交款(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按实际成交价2%的比例支付)及承租押金。

以上价款均通过本中心账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宁海县 (略) 押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支行,账号:(略)(略)。

八、竞价成交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妥善维护游泳池及场内设施设备,自行承担设施设备维修的费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须将委托方提供的房屋和附属设施应完好交回,否则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要对游泳池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承租 (略) 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九、租赁合同解除、终止或合同期满承租方不再承租该游泳池时,未形成附合的承租方增添的装饰装修物、附属设施设备等添置物归承租方所有,由承租人在自上述情形发生7日内自行拆除搬迁,但承租人拆除时不得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影响房屋的牢固程度。承租人逾期未拆除搬迁的,视为承租方放弃对上述装饰装修物、附属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已形成附合的承租方增添的装饰装修物和附属设施设备等添置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向委托方主张任何补偿。

十、游泳池返还

1. 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时,委托方将对该承租权进行重新向社会公开竞拍,如承租人未报名参加竞拍或未竞得时,承租人应在期满七天内返还该游泳池及相关设施。

2. 承租人返还该游泳池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委托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十一、竞价成交的标的,由承租人(竞价成交人)和委托人自行办理交接手续,对于标的物应缴纳税款及其他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争议,由承租人(竞价成交人)和委托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我中心概不负责。

十二、竞租成功者成为承租人后,承租人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经营项目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等手续,并同委托方签订租房协议后方可根据营业执照上批准的营业范围从事商业经营。

十三、竞租成功者成为承租人后,该承租人与其审批的经营执照主体对抛投标条件、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十四、承租期间的承租房修理及产生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负责,我中心和委托方概不负责(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十五、在租赁期间,若因政府规划拆建、资产变卖或上级单位政策性指令等非委托方因素致使租赁物合同须发生变更,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与服从,且不得就因前述情形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向出租方提出索赔主张。

宁海县 (略)

宁海县缑城 (略) 游泳馆承租合同(样本仅供参考)


(略)方:宁海县缑城中学

注册地址:宁海县桃源街 (略) 590号

法定代表人:王再宾


(略)方(承租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充分协商,就宁海县缑城中学游泳馆承租权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以兹(略)(略)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目的和宗旨

随着体育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国家对体育的重视,游泳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体育教育课程和考核项目。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游泳课程需求,提升游泳教学质量,并优化资源配置,(略)方将游泳馆承租(略)方运营并管理,(略)方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支撑。

第二条:服务内容

1.游泳馆泳池项目概况:

1.1 该项 (略) 域为一层长25米标准4泳道游泳池( (略) 域)及负一层泳池配套设施设备。

1.2 该项目现有设施设备:循环水泵、过滤砂缸、毛发过滤器、加热机组、加热水泵、自动投药、水质检测仪、监控系统、泳池专用三集一体除湿机、吧台、置物柜、沙发、茶几、更衣柜、更衣凳等。

1.3 该项目现有配套用房:男女卫生间、浴室、更衣室、浸脚池、办公等场所。

1.4 (略)方负责游泳馆的日常运营、学校教学及承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令的任务。

1.5(略)方应承诺在进场提供服务前落实《卫生许可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证件的办理事宜。

1.6为保障服务及时性,(略)方应接(略)方通知后60分钟内可到达学校解决相关问题。

2.游泳馆泳池的开放时间:

2.1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游泳馆泳池的开放时间,默认每天9:00—21:00,具体开放时间在本时间段内(略)方学校另有安排的,根据(略)方学校相关书面通知进行调整。

2.2除日常清洁消毒外,合同期内(略)方每年为游泳馆泳池进行集中保养清理,保养清理期间不对外开放,(略)方应提前予以公示并做好保养清理期间的相关业主配合工作,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使用要求。

2.3若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下达赛事组织、中考考点服务等政策性任务指令时,不对外开放,(略)方需提供对应服务并无条件配合(略)方的相关需求。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 年 月 日起至2029年8月31日止。

4.该项目的服务内容:

4.1 服务内容:为学校提供安全救生、泳池水系统设备运行、水质管理、卫生救护、开关门秩序维护、场地保洁、后期培训等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救生: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具有救生资质的救生员,定期对救生员进行业务培训。

(2)泳池水系统设备运行及水质管理:及时清洗游泳池过滤砂缸,每周2次定期检查循环水泵工作情况,保 (略) 理设备、吸污设备的正常运行。配置专业游泳 (略) 理人员,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控制水质,每天对游泳池水质检测1次并记录,每周进行不少于1次 (略) 理,坚决杜绝水质浑浊、刺激性氯味、臭氧异味及绿藻等现象的发生。

(3)场地秩序维护及保洁:秩序维护与保洁范围为游泳馆 (略) 域,确 (略) 域秩序井然、人身财产安全;整体环境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烟头等杂物,地面清爽、无明显污渍水渍。

(4)卫生救护:配备创可贴、消炎、防暑降温、急救等必备药物,为游泳者提供基本的卫生服务和伤病急救,急救必备药物由服务商承担。

(5)配 (略) 域内的各种警示标牌、制定完备的方案预案以及规章制度,包括管理规定、救生员工作守则、池水清洁消毒制度、游泳池紧 (略) 理预案、卫生制度、水处理机房工作流程等。

(6)场馆服务:按照学校的要求,为学生免费开设每班每周1节游泳课程,并承担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按照学校的要求,为学校免费培训游泳训练队;本学校学生参加本馆游泳培训费给予8折优惠,游泳票价5折优惠;本校教职工工会会员享受免费游泳健身活动;若学校自行开展游泳课程则配备救生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学生无溺水等安全事件发生。

(7)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下达赛事组织、中考考点服务等政策性任务指令时,全面承担与之对应的服务工作及相关责任。

4.2人员配置必须符合学校限定岗位及人数(不得低于),并接受(略)方考勤监核,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岗位名称

主要职责及要求

人数

备注

1

前台

主要负责前台接待、游泳人员的登记、拖鞋发放、财务管理以及计费管理系统的操作等。

1

2

保洁

主要负责游泳馆泳池项目的卫生保洁工作

2

一男一女

3

安保

开关门、泳池外的秩序维护等

1

4

水质运行

负责泳池水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1

5

泳池项目主管

负责该项目运行的总体协调与领导

1

6

救生员(含1名救生员主管)

负责泳池内秩序管控、溺水事故紧急救援等工作。具备从事游泳场馆救生工作经验,熟悉游泳场馆的安全制度和游泳场所管理办法

5

需具有救生员岗位资质

合计

11

5.该项目的双方权责:

5.1 (略)方权责:

(1)(略)方确定游泳馆工作人员岗位人数的下限,(略)方不得突破。

(2)(略)方负责在(略)方办理游泳馆卫生许可等相关资质过程中,为(略)方提供相关文件。

(3)因(略)方原因所造成的事故、伤害事件,(略) (略) 理并承担经济损失。如(略)(略)双方均有责任,双方共同负责协商解决。

(4)(略)方负责承担泳池项目概况中现有设施设备的一次性投入。(略)方承担游泳馆水电消耗,(略)方有权提出节能降耗指标并要求(略)方配合完成。

(5)(略)方对(略)方员工考勤、服务质量、救护安全、卫生环境、设备维护等拥有监督、 (略) 罚权力。

(6)游泳馆开放时间、服务内容、校内师生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略)方制定,(略)方有责提供专业建议供(略)方参考。项目运营的所有收入进入(略)方指定账户,(略)方不得弄虚作假。

(7)(略)方负责对游泳馆 (略) 、运动场进行硬隔离,(略)方在(略)方指定范围内开展运营项目,以确保不影响学 (略) 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保 (略) (略) 财产安全及人身安全。

(8)(略)方在以下情况发生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1)(略)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须承担的义务;

2)(略)方有严重损害(略)方权益的行为;

3)(略)方未按合同规定缴纳经营权承租费;

4)年度考核不合格,仍整改不到位的。

解除合同情况一旦发生,(略)方有权要求(略)方在规定日期内退出游泳馆并完成向(略)方的移交工作,(略)方协助办理移交离馆手续。

5.2 (略)方责任:

(1)(略)方负责办理游泳场馆管理资质和各类许可证,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并主动接受主管部门检查。

(2)(略)方必须做好游泳教学、训练、日常健身以及各种比赛、考试任务的救护安全、卫生达标(保证水质)、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等工作。

(3)如遇学校临时活动,(略)方无条件服从与配合。

(4)(略)方必须接受(略)方的监督管理,所聘用人员需经(略)方审查、备案,泳池开放期间当值人员到岗率不得低于80%、缺勤无人岗位种类不得高于2个;不得擅自改变服务时间、服务性质,对外培训、承接比赛由(略)(略)双方另行约定。协议期内,(略)方的管理权不得转交第三方。

(5)(略)方对游泳馆泳 (略) 域内消防安全及环境卫生安全负全责。

(6)(略)方负责所属员工的安全、职业道德规范、日常生活管理教育,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和体育馆各项规定。

(7)(略)方须树立服务育人的思想,做到规范服务、耐心周到、说话和气、礼貌待人,严禁与师生发生争执,如有员工违规,(略)方应当按照(略)方 (略) 罚直至更换不合格员工。

(8)(略)方应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所属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履行相应义务。因此发生的一切劳动争议由(略)方承担,如果(略)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略)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在游泳馆泳池项目正式启动运营之前,(略)方应当对场地进行全面安全排查。若发现场地存在安全隐患,(略)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略)方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略)方负责整改。若(略)方在安全排查过程中未提出整改意见,则视为场地已安全交付,若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因此出现人身安全问题,责任由(略)方承担。在游泳馆泳池项目运行过程中,(略)方必须购买公众责任险, (略) 域范围内出现的人身事故(伤、残、溺亡)和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略)方全权负责 (略) 理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由(略)方负责。

(10)在游泳馆泳池项目正式启动运营之前,(略)方有义务对该项目概况中现有的全部设施设备予以清点,并开展安全检查以及运行状况调试工作。若在此过程中发现存在设施设备缺失或故障的情形,相应的维护工作和费用由(略)方负责。

(11)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妥善维护游泳池及场内设施设备,自行承担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须将委托方提供的房屋和附属设施应完好交回,否则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要对游泳池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承租 (略) 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12)租赁合同解除、终止或合同期满承租方不再承租该游泳池时,未形成附合的承租方增添的装饰装修物、附属设施设备等添置物归承租方所有,由承租人在自上述情形发生7日内自行拆除搬迁,但承租人拆除时不得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影响房屋的牢固程度。承租人逾期未拆除搬迁的,视为承租方放弃对上述装饰装修物、附属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已形成附合的承租方增添的装饰装修物和附属设施设备等添置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向委托方主张任何补偿。

(13)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时,委托方将对该承租权进行重新向社会公开竞拍,如承租人未报名参加竞拍或未竞得时,承租人应在期满七天内返还该游泳池及相关设施。

(14)承租人返还该游泳池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委托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15)(略)方要销售游泳馆票、卡必须报(略)方同意,控制销售总量,并建立台账。所有钱款账目不得弄虚作假,并接受(略)方检查。

(16)(略)方有责配合完成节能降耗指标等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游泳馆节能指标不低于全校节能指标均值。

(17)(略)方在合同履行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略)方自行承担。

6.运营要求

6.1、承租期间内,游泳池水电费据实由(略)方承担。游泳场馆的安保和保洁由(略)方负责。

6.2、承租期间内,(略)方有权使用游泳池(如学生游泳测试,一年不超过2次教工集体性活动等),(略)方须无条件支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6.3、(略)方如在承租前及承租期间对游泳池进行必要的装修、维修、环境营造(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淋浴设备、地面、墙面、卫生间等),(略)方须提前将装修、环境营造策划方案报(略)方审核、备案,经(略)方同意后方可实行,相关费用由(略)方承担。

6.4、(略)方对游泳池的装修、环境营造等过程中不得改变游泳池及附属设施的结构。

6.5、承租期间内,不得改变场地经营用途;不得改变游泳池结构;不得利用场地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不得经营与游泳培训无关的内容;不得在游泳池内及外围出售食品;不得以(略)方名义进行招生或乱收培训费。如有上述任一情形发生,(略)方有权解除协议。

6.6、(略)方须在游泳场馆正式运营前办好当年年度游泳池公众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略)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略)元,其中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略)元。如在承租期间内发生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略)方承担,与(略)方无关。

6.7、承租期间内,(略)方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文明经营,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略)方的管理与监督。根据游泳池开放的相关标准,(略)方须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教练员、助教员、救生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并配齐各项安全设施(如救生圈、防滑垫等),游泳池水质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8、(略)方须负责办理游泳池经营需要的卫生许可证、高危许可证和人员健康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因证件手续不全、卫生不达标、安全等问题 (略) 罚或罚款,由(略)方承担,与(略)方无关。

6.9、承租期间内,(略)方须按相关标准配备管理人员和安全员负责游泳池的日常经营活动。在游泳池开放经营前把工作人员名单与健康证明材料报(略)方备案,严格执行人员的审查制度,杜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游泳池开放经营期间内,确保不影响学 (略) 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保 (略) (略) 财产安全及人身安全。

6.10、在租赁期间,若因政府规划拆建、资产变卖或上级单位政策性指令等非(略)方因素致使租赁物合同须发生变更,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与服从,且不得就因前述情形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向出租方提出索赔主张。

6.11、承租人承租期间开展预付卡业务的,须按《浙江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7、游泳场馆运营收益由(略)方全额收取,游泳场馆运营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社会人员的日常游泳费用收入、课程运营收入、冠名及授权、市场开发、广告招商等(略)方因使用游泳场馆获得的所有相关收入。

8、若承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赛事组织、中考考点服务等政策性指令服务时,仅可收取用于维护活动项目正常运营秩序的基本费用,包括水电费、按实际需求聘用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等,不得收取场地费、承办费等其他费用。

9、(略)方将游泳馆运营权授予(略)方,为确保(略)方能够按照合同要求规范运营,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略)方的合法权益以及游泳馆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考核细则对(略)方每年进行考核。

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考核标准

分值(分)

得分

人员配备及基本要求

(略)方是否按游泳馆不同时间段开放不同泳池的需求配备满员救生员

一人不满足扣1分

5

所聘用的救生队员是否都取得国家承认的救生员资质

一人不满足扣1分,以此类推

5

聘用的救生工作人员是否符合劳动部门的有关用工规定,墙上公示工作人员照片并在人员上岗时佩戴证件上岗

一人不满足扣1分

5

救生队上岗工作人员是否穿着统一的救生工作服

一人不满足扣1分,以此类推

5

制度建设

(略)方是否建立救生队管理制度、救生员管理制度、溺 (略) 理制度,并建立台账

不满足一项扣2分

6

是否建立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请假制度、换班制度并每月建立台账

不满足扣1分,以此类推

3

管理质量

救生队每季度最少需安排一次全体救生员进行水上救生演练,并做好相关台账。

不满足扣1分,以此类推

5

救生员遇受伤、溺水事故时,没有按《游泳馆紧急情况应急预案》正确地施救,进行违规操作

不满足不得分

5

救生员严格遵守游泳馆各项规定,不得无故进入与工作 (略) 域

不满足扣1分,以此类推

5

游泳馆闭馆前救生队人员不得私自先行离开或下班,上下必须按时签到,由员工专用通道离开游泳馆,不得无故逗留。

发现一起扣1分,以此类推

5

救生队员上班及休息期间不得在游泳馆经营范围内抽烟。

发现一起扣1分,以此类推

4

上岗救生员是否携带好口哨、救助用工具等必须物品

发现一起扣1分,以此类推

4

救生员上岗期间看书籍杂志报纸,玩手机、玩电脑、打电话、听音乐等影响正常救生工作的情况。

发现一起扣1分,以此类推

4

救生员上班期间在泳池内吃食物、喝饮料、打瞌睡

发现一起扣1分,以此类推

4

救生队人员随意调班、顶班,有事不请假,故意旷工;

发现一起扣1分,以此类推

4

救生员上班期间与同事或游泳者随意长时间交谈、指导他人游泳,偏离注意力。

发现一起扣1分,以此类推

4

救生队及队员个人不得私自开设培训班或私自兼职教练(包括休息期间)

发现一起扣1分,以此类推

4

全年投诉率是否达标(≤3起满分;≤5起扣2分;≤7起扣4分;超过7起不得分)

少于等于3起得满分;少于等于5起扣2分;少于等于7起扣4分;超过7起不得分

5

发生投诉事件不 (略) 理;引起群体性事件或不良影响的。

发现一起扣3分

3

安全责任

全年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不得分

15

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溺水等重大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无责任单方面终止合作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评分员: 核分员:

考核说明:

(1)按年度考核,考核得分在85分(含)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略)方在整改期限内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略)方有权无责任单方面终止合作合同。

(2)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溺水等重大安全事故,(略)方有权无责任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略)方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相应损失。

第三条:年度合同总价

本项目年度合同承租费总价为人民币每年 万元整(¥ 万元/年)。

注:年度合同总价明确仅为年度经营权承租费。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承租经营和服务项目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以保障项目能够正常运行。此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经费、日常维护费用(其中涵盖各类药品、助剂等)、卫生救护费用、公众责任险费用以及办公宣传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

第四条:合同款的支付

先付后用。

1、(略)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略)方支付全部首年度经营权承租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鉴于承租方需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和相关运营证件办理等事宜,出租方同意给予承租方为期2个月的免租期,免租期从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首年度经营权承租费自2025年5月1日起计算。

2、首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略)方向(略)方支付全部第二年度经营权承租费,以此类推。最后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略)方向(略)方支付至房产租赁到期日2029年8月31日止,按实际租赁月数结算,结算方式为年租赁费/12个月*实际租赁月数。(略)方付款至(略)方指定账户后,(略)方根据账户信息开具相应发票。

第五条:承租押金

承租人应支付(略)元的承租押金,该承租押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外,租期到期后经委托方对游泳池及附属设施设备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承租方,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放弃承租权,承租押金将不予返回。承租押金在合同签订前由(略)方付款至(略)方指定账户。

条:违约责任

1、(略)方逾期支付合同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略)方每日偿付未付价款万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2、(略)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略)方权责履行责任的,(略)方有权按照合同总额的日均价(日均价=合同总价/270天)扣除受影响期间的违约金;因(略)方未按合同履责导致重大教学事故、严重影响正常教学进程、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略)方有权按照合同总额日均价的双倍扣除受影响期间的违约金,由此可能产生的校外场地租赁费、运营损失、诉讼成本(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费、律师费等)等,由(略)方承担。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略)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略)方有权要求(略)方改正。(略)方须在(略)方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整改并接收二次核查,直至整改达标;(略)方拒绝改正的,(略)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条:不可抗 (略) 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略) (略) 解决。


条: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条: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本合同一式 份,(略)方执 份,(略)方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略)方(需方):宁海县缑城中学(公章)

(略)方(供方):(公章)

(略)方代表:

(签字)

(略)方代表:

(签字)

地址: 宁海 (略) 590号

地址:

邮编: (略)

邮编:

电话: 0574-(略)

电话:

传真: /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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