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新洲区道观河风景旅游区石寨村一宗商业用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略)
(略) (略) 道观河风 (略) 石寨村一宗商业用地的
第二次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5年2月24日10时至2025年2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略) (法院账户名: (略) (略) (略) ,网址:http://**)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略) 道观河风 (略) 石寨村一宗商业用地。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总价:5032.(略)元( (略) 场价格总价:RMB5032.(略)元;评估楼面地价:(略)/平方米,评估土地单价:(略)/平方米);起拍价:4075.(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 (略) (略) 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 (略)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略) 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涉案财产拍卖 (略) (略)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航泽辅拍(武汉)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竞买人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 (略) 统一安排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据武汉国佳(2024)估字第FC(略)号涉执 (略) 置司法评估报告记载:1、估价对象财产范围包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面积的全部土地,仅为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地上待拆除建筑物及附着物等其他内容,土地使用权面积为(略).4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规划容积率≤1.50,实际用途为待建设用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 (略) 、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红线内场地未平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58年7月31日;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规划设计条件》,估价对象批准的规划容积率为≤1.50。遵循最高最佳利用原则,本次估价按最大确定估价对象的规划容积率为1.5,并以此为估价前提;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约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商业用地40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2018年7月31日前)起算,则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58年7月31日止,即在价值时点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35.44年(自2023年2月22日至2058年7月31日止)。本报告估价结果已考虑该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湖北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复印件,估价对象的土地出让金已缴清。但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且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本次评估估价对象在完全产 (略) 场价值,且未考虑办理上述证件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对估价结果的影响;5、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地上尚有建筑物待拆除,经估价人员与承办法官沟通确认,本次评估估价对象在净 (略) 场价值,未考虑上述建筑物的相关拆除费用及征收补偿费用对估价结果的影响;6、 (略) 提供的资料及估价人员实地查勘掌握的情况,估价对象部分存在被占有使用作菜地的情况,但未明确估价对象存在租赁权、用益物权的情况,估价人员经过尽职调查后也未发现、掌握相关情况。本次估价未考虑以上占有使用情况对估价对象的影响,且假定估价对象不存在租赁权、用益物权的情况;7、至价值时点,土地权利人已取得估价对象超过两年,但仍为待建设用地。另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闲 (略) 理办法》第四条记载: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 (略) 、 (略) 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本次评估未考虑该因素对估价对象的影响;8、本次估价对象的土地权属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鄂WH(XZ)P-2017-159)为依据;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估价对象的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待建设用地,遵循合法原则,本次估价是以估价对象能够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的土地用途,即商业用地持续使用为假设前提的。
据本案承办法官多次实地查勘,该宗地上有附着物,所有地上附着物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经本案承办法官调查,该宗地至今未落宗且未办理产权登记,并欠缴200余万元的税费,请竞买人务必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产权登记、过户等相关政策及税费。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标的物是否有户口,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职权部门落实,法院不负责房产内原户籍的查询及迁出,户籍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视为瑕疵。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法院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1)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2)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到财产登记部门完成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现根本用提交有效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 (略) 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
(3)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 (略) 理:①如本次拍卖所得款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 (略) 联系);②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 (略) (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款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①另行追偿。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无申报)。
十一、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于2025年3月7日17时前(以到账为准)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新洲支行,账号:(略)3890)。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5)鄂0117执恢1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航泽辅拍(武汉) (略) (略)
举报监督电话:027-(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衡州大道 (略) (略) (略)
阿里巴巴客服电话: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略) (略) (略) (法院账户名: (略) (略) (略) ,网址:http://**)”上查询。
(略) (略) (略)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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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道观河风 (略) 石寨村一宗商业用地的
第二次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5年2月24日10时至2025年2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略) (法院账户名: (略) (略) (略) ,网址:http://**)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略) (略) 道观河风 (略) 石寨村一宗商业用地。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总价:5032.(略)元( (略) 场价格总价:RMB5032.(略)元;评估楼面地价:(略)/平方米,评估土地单价:(略)/平方米);起拍价:4075.(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 (略) (略) 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 (略)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略) 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涉案财产拍卖 (略) (略)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航泽辅拍(武汉) (略) (略) 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竞买人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 (略) 统一安排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据武汉国佳(2024)估字第FC(略)号涉执 (略) 置司法评估报告记载:1、估价对象财产范围包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面积的全部土地,仅为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地上待拆除建筑物及附着物等其他内容,土地使用权面积为(略).4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规划容积率≤1.50,实际用途为待建设用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 (略) 、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红线内场地未平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58年7月31日;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规划设计条件》,估价对象批准的规划容积率为≤1.50。遵循最高最佳利用原则,本次估价按最大确定估价对象的规划容积率为1.5,并以此为估价前提;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约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商业用地40年,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2018年7月31日前)起算,则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58年7月31日止,即在价值时点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35.44年(自2023年2月22日至2058年7月31日止)。本报告估价结果已考虑该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湖北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复印件,估价对象的土地出让金已缴清。但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且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本次评估估价对象在完全产 (略) 场价值,且未考虑办理上述证件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对估价结果的影响;5、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地上尚有建筑物待拆除,经估价人员与承办法官沟通确认,本次评估估价对象在净 (略) 场价值,未考虑上述建筑物的相关拆除费用及征收补偿费用对估价结果的影响;6、 (略) 提供的资料及估价人员实地查勘掌握的情况,估价对象部分存在被占有使用作菜地的情况,但未明确估价对象存在租赁权、用益物权的情况,估价人员经过尽职调查后也未发现、掌握相关情况。本次估价未考虑以上占有使用情况对估价对象的影响,且假定估价对象不存在租赁权、用益物权的情况;7、至价值时点,土地权利人已取得估价对象超过两年,但仍为待建设用地。另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闲 (略) 理办法》第四条记载: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 (略) 、 (略) 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本次评估未考虑该因素对估价对象的影响;8、本次估价对象的土地权属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鄂WH(XZ)P-2017-159)为依据;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估价对象的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实际用途为待建设用地,遵循合法原则,本次估价是以估价对象能够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的土地用途,即商业用地持续使用为假设前提的。
据本案承办法官多次实地查勘,该宗地上有附着物,所有地上附着物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经本案承办法官调查,该宗地至今未落宗且未办理产权登记,并欠缴200余万元的税费,请竞买人务必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产权登记、过户等相关政策及税费。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标的物是否有户口,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职权部门落实,法院不负责房产内原户籍的查询及迁出,户籍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视为瑕疵。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法院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1)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2)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到财产登记部门完成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现根本用提交有效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 (略) 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
(3)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 (略) 理:①如本次拍卖所得款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 (略) 联系);②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 (略) (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款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①另行追偿。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无申报)。
十一、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于2025年3月7日17时前(以到账为准)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新洲支行,账号:(略)3890)。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5)鄂0117执恢1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航泽辅拍(武汉) (略) (略)
举报监督电话:027-(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衡州大道 (略) (略) (略)
阿里巴巴客服电话: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略) (略) (略) (法院账户名: (略) (略) (略) ,网址:http://**)”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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